① 北京学校集体户口如何转正式户口
法律分析: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 (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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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北京怎么把个人户口转入集体户口
好像不太可能···只有集体户口转个人城市户口··从没听说反转的···
而且北京集体户口很多人才都不要··就是要也是有特殊要求··你和你孩子符合的可能不大··所以就这一点你就很难办理集体户口
北京集体户口都是外地户口转成北京集体户口(都是特殊单位录取应届大学毕业生后转北京集体户口··你和孩子也不符合要求),而且一旦你和你孩子成了集体户口··你孩子未来上学择校都会受到影响(集体户口办事很麻烦的)
你没房子可去你户籍地街道办事大厅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去··如未来摇号分配了保障房可能就能落户户口了(具体咨询保障房申请部门和网络相关新闻查询)
③ 北京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有哪些手续
您好:一、首先确定集体户口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户口卡取出,并有本单位开据的介绍信,一并带到所要迁入的户口所在地,至派出所办理即可。
④ 北京个人户口可以迁到社区集体户口可以保持多长时间
分为不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⑤ 北京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1、如果是升学;凭录取通知书在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去北京现在的集体户口管理派出所落户即可(一般由学校代办)。
2、如果是就业,则需先取得北京的入户指标卡,凭入户指标卡去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去北京你现在的集体户口管理派出所落户即可。
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5)北京户口如何迁入集体户口扩展阅读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受双重管理,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只对在职的单位员工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社保,而集体户口是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的。人口普查时,集体户口不算普查范围内,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最新北京户口政策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