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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取暖如何领到补贴

发布时间: 2022-07-27 01:45:16

⑴ 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如何办理和领取

由各单位发放,办理手续如下:

1、根据《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第四条: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单位),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一) 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持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 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填写的《申请表》登记备案后,向该管理单位提供《核对证明》。

(三) 自采暖居民住户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领取经确认的《核对证明》,《核对证明》复印件无效。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1)北京自取暖如何领到补贴扩展阅读:

财政部门负责在同级行政机关(包括民主党派、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自采暖补贴资金、特殊群体救助资金;负责在同级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自采暖补贴资金。

民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部门、老干部部门应为各自负责的特殊群体制定明确的自采暖补贴申请、审核、备案登记及发放程序等相关细则,保证特殊群体能按时足额领取自采暖补贴。

⑵ 2021北京壁挂炉补贴领取标准

北京壁挂炉补贴领取标准按照1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政府公布的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按照1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若住房面积有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900元,7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1050元,8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200元,9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350元,10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575元,10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00元。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条件如下:
1、户籍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
2、设施要求,在北京市自由住房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壁挂炉自采暖用户可以申请自采暖补贴,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就能享受自采暖补贴。
特殊群体补贴如下:
1、征地超转人员、低保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3、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法律依据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第三条 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以下简称自采暖),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

⑶ 北京市电取暖补贴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1、2021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根据通知了解,北京2021年冬季自采暖补贴申报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第一个申报阶段时间是
从2021年10月15日开始至11月14日结束;第二个申报阶段时间是从2022年3月16日到4月15日结束。
2、2021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条件
户籍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
设施要求:在北京市自由住房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壁挂炉自采暖用户可以
申请自采暖补贴,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就能享受自采暖补贴。
根据,北京市政府公布的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按照15元/平方米进
行补贴。若住房面积有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900元;7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1050元;
8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200元;9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350元;10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575元;10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00元。
3、特殊群体补贴
征地超转人员、低保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⑷ 北京燃气壁挂炉补贴政策

按照1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若住房面积有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900元;7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1050元;8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200元;9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350元;10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575元;10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00元。
特殊群体补贴如下:
1、征地超转人员、低保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3、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条件如下:
1、户籍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
2、设施要求,在北京市自由住房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壁挂炉自采暖用户可以申请自采暖补贴,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就能享受自采暖补贴。
申报流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点击查看)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3.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
①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用气量超过1万m?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⑥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第三条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以下简称自采暖),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

⑸ 北京供暖费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好消息!北京供暖费补贴标准最新规定!下面跟随金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北京供暖费补贴标准
集中供暖
每户每采暖季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
其中,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补助人群
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取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凭证后,于当年法定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前,将申请材料提交供热单位并交纳超出补助标准应由个人负担的采暖费。
自采暖
2020-2021年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时间+流程+入口)
内容:为了减轻分户式燃气壁挂炉采暖用户的负担,北京市将为您提供采暖补贴。
申报对象:分户采暖燃气壁挂炉居民用户。
申报时间:
第一次申报: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4日
第二次申报:
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15日
时间很重要!千万不要错过申报时间段!请您及时关注申报2020年-2021年采暖季采暖补贴第二次表底数。

⑹ 北京户口外地退休可以申请北京市自采暖补贴吗

可以申请。
凡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补贴申领流程和标准:
(一)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持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小区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将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填写的《申请表》登记备案后,向该管理单位提供《核对证明》。
(三)自采暖居民住户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领取经确认的《核对证明》,《核对证明》复印件无效。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第五条,各单:居民有一处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居民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或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特殊群体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效求职证),和按规定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经批准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其中包括: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休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公益性组织安置的人员,城镇临时工以及原由街道、乡镇管理或个人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并办理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破产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困难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老干部部门管理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

⑺ 北京自采暖补贴政策2020-2021

2020-2021北京自采暖补贴政策为自采暖补贴从10月15日开始申报,到11月14日前,自采暖用户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报表底数,否则到明年供暖季节结束后将无法领取补贴。
自采暖补贴表底数申报,是针对使用燃气壁挂炉进行自采暖的用户需要完成的工作。每年的采暖季,这部分用户需要前后两次申报燃气表底数。申报方式如下:
1、线上申报,通过北京燃气App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拨打用气地址所属北京燃气服务中心电话,或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
2020-2021年采暖补贴表底数申报时间为:
1、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到2020年11月14日;
2、第二次申报为2021年3月16日到2021年4月15日。
申报流程如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
3、进入后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2、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3、如果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4、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5、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6、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 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