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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22-07-31 08:46:35

⑴ 年休假补偿金如何计算

年休假补贴的计算方法为:每日的工资收入等于每月工资收入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没有休年假的工资为每日的工资收入乘以百分之三百,其中三倍为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每日工资等于每月平均工资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月平均工资等于一年内到期工资总额减去加班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⑵ 法定年假补偿标准

法定年假补偿标准,按百分之三百支付报酬。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福利年假有一下几条:
1、时间差异。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性质差异。法定年休假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强制性,它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样,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性质。对于法定年休假未休的,除职工自愿放弃的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与法定年休假不同的是福利年休假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给与员工的一种福利,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劳动者也无法以没有福利年假为由要求赔偿;
3、自主性差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从该规定来看,对于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企业福利年休假,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享受,以及如何享受企业都可以自主决定,对未休的超过法定标准的公司福利年休假,是否补偿,如何补偿,用人单位都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规定;
4、跨年结转。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年休假原则上应该在同一年度内安排,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的,也是可以跨年度安排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⑶ 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年假未休在第二年可以申请补休,第三年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超过时间期限的请求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一般年休假的工资补偿是这样的,没休假的天数按照日工资的200%来支付补偿,正常的工资还是照发。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不休假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只要按照平时正常发工资即可。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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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北京未休年假应获3倍工资 年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年休假按照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应当享有的天数,未休年休假的3倍工资包括正常出勤的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工资报酬。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18.如何计算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时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职工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其中“累计”应指工作时间的相加,其中中断工作时间予以扣除。对于参加工作第1年的时间的“累计”,应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规定执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指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曾经在同一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不中断工作满12个月。
劳动者在符合参加工作后曾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条件后,此后年休假时间以当年度在用人单位已工作时间计算。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休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19.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如何处理?
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200%福利部分)诉请的仲裁时效期间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考虑年休假可以集中、分段和跨年度安排的特点,故劳动者每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应获得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时间从第二年的12月31日起算。

⑸ 解除合同后年假补偿怎么算

法律分析: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年假,劳动者没有休假的,那么单位要按规定支付年假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⑹ 年休假补贴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每日的工资收入等于每月工资收入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没有休年假的工资为每日的工资收入乘以百分之三百,其中三倍为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每日工资等于每月平均工资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月平均工资等于一年内到期工资总额减去加班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平时延长休息时间的,按150%支付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200%支付工资,如果是在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300%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⑺ 年休假补贴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年休假补贴的计算方法为:每日的工资收入等于每月工资收入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没有休年假的工资为每日的工资收入乘以百分之三百,其中三倍为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每日工资等于每月平均工资除以每月工资的天数。月平均工资等于一年内到期工资总额减去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⑻ 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一、未休年假补偿怎么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补休能代替年休假吗

国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才享有的;不过,两者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日,都具有强制性。劳动者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只有极少数情况才可跨年度休,但只能跨1个年度,而不能攒起来集中休。

对于带薪年休假,除非劳动者本人同意,单位可以占用其年休假时间,但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来支付每日的报酬,作为占用年休假的补偿,而不能在事后用“补休”方式来代替。“奖励游”等更接近于属于单位福利,是单位给安排的,不享受就没有了,而年休假是劳动者自主控制的,这是休息权的核心,因此“奖励游”也不能代替年休假。

⑼ 劳动法规定年休假补偿标准

劳动法年休假补偿标准: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我国法定休假日,从2008年1月1日起,包括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各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全年合计11天。我国法定休息日,包括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全年按52周104天计算。
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⑽ 年休假没有休,如何补偿

未休的年假补偿,按照日均工资的300%来计算。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指出:带薪的年假未休,劳动者要求单位进行经济上的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带薪的年假在法律中有明确的天数和补偿标准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如果满1年不到10年的,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到20年的,享有10天;而超过20年的,享有15天。

员工未休的年假补偿,应该按照日均工资的300%来计算。未休年假补贴的标准,应该按照职工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未满1年的,就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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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很多单位规定,如果员工过去的年假没有休,第二年就清零,并且没有给补偿,这种规定是违法的。”蔺存宝称,以2020年为例,如果员工没有按照自己工作年限去休应该享有的年假,那么在次年的1月份,员工可以看一下自己的工资单中有没有给予补偿,若没有就可以向单位提出,若单位不发放,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主张自己的权利。

“实际操作中可能有单位会按照员工的岗位基本工资去给员工计算未休年假的补偿,就明显少于平均工资的计偿标准,对于这种事可以主张单位补足的。”蔺存宝表示,另外还需要注意是追溯期限问题。“一般员工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起,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是三年,在这个期限内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