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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扰民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8-01 06:57:30

① 北京市夜间噪音扰民的举报电话是多少啊

你可以拨打12369环境热线,仔细询问询问,然后再采取对方给你的意见,谢谢!

② 扰民举报电话是多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1

③ 北京扰民的 投诉电话是多少

:施工扰民投诉电话:68413817和96310;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12345。两个电话都可以

④ 扰民投诉电话是多少

法律分析:扰民投诉电话是12369。

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⑤ 夜间扰民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夜间施工扰民,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1、12345市民服务热线;2、可拨打110;3、12369环保热线。这些电话都可举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对于夜间施工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⑥ 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电话

噪音扰民二十四小时投诉电话是12356。
具体有以下几点:
1、12356只受理工业噪音。主要看什么产生的噪音,来判断属于什么噪音。下面是几种噪音的受理途径。不同的噪音,管理者也不一样。工业噪声:12369,建筑施工噪音:96310,交通运输噪声:88019194,社会生活噪声:110。
2、楼下噪音扰民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让民警对其口头警告,拒不听取的,可以让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罚款乃至拘留。
3、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
4、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第四十三条 (一)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二)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四十四条 (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⑦ 噪音扰民应该打什么电话

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辖,可以拨打110报警处理。噪声很大违反《噪声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罚款与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7)北京市房山区扰民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