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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取出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 2022-08-08 00:49:24

㈠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法律分析: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㈡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方式:
您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方式一 网上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您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根据是否网签选项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是否有网签”项选择“是”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后,鼠标单击页面空白处。查询成功后系统反显信息;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办理申请。
(2)“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出售人证件号码(选填)、购房金额、所购住房坐落、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方式二 现场办理:
如您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点击查看
携带好相应的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㈢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共有14个提取事项,具体如下: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0)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2)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其中(1)、(2)、(5)、(7)、(10)-(14)九项提取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结。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及证件要求

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实现”零材料”办理

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提取额度及频

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

由单位转付的流程为:经职工个人同意,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后,单位可办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单位在管理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将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转付职工个人。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 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提取地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经办银行网点

㈣ 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通常来说,在北京个人和单位各缴纳缴费基数的12%,也就是缴费基数的24%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沉睡着。

那么公积金账户里这部分钱的利率是多少呢?当年的年利率只有0.35%,历年的2.1%。而目前,哪怕最保守的银行定期,长期存款的利率也在3%以上。

既然公积金的存取不影响贷款额度,放在里面还连银行存款都比不上,那就把它取出来吧。

宁夏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如何提取公积金?
贷款、买房提取不必多说,今天给大家重点讲的是租房提取。优势就在于省事。

第一步、去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联名卡主要是用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查询,也能当普通银行卡用。选择没有办过银行卡的银行,去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原因: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I类户使用范围和金额才不受限制,Ⅱ类户单日累计资金划转金额不超过10000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为I类户。

目前共有九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北京银行发放的是“信用卡”;

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

其他七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发放的为正常的银行卡。

第二步、通过网络提取公积金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系统每3个月将最高4500元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联名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㈤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如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北京如何取出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九条 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

单位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回。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

第十一条 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 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时,申请管理中心给予贴息。贴息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本市的住房价格、政策、职工购买能力及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订,报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以及按照规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所需资金。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管理中心进行年度审计监督,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 管理中心可以对未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检查。

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

㈦ 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㈧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发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向管理中心申请撤回的平衡员工住房公积金给撤军证书及相关材料,并由管理中心核准或者不赞成撤军的决定之日起3天内接受应用程序。

第三十条如经管理中心批准支取,支取金额应在3日内直接转入员工银行储蓄账户。

单位申请将支取金额转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当征得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批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批准提取的理由。

第三十一条单位未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根据规定,职工可以申请管理中心监督单位手续的有效证明材料;经监督仍不能办理的,由管理中心按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员工可在办理一次支取手续后,多次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北京如何取出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查封、注销等有关手续。

如本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过户、盖章、支取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本单位办理。经监督仍未办理的,由管理中心按员工申请办理。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逾期缴纳。

单位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还。

缴纳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纳定金或延期缴纳比例,每次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一条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补足职工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法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本单位被撤销、解散、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在职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退休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在他们的任期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时,建筑,翻新或改革自用的房屋,也可以申请贴现利息由管理中心在处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应当依法由管理中心制定房地产价格政策,购买能力的员工和基金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被批准后颁布和实施AC。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应使用的增值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费用以及按照规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所需的资金。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当对管理中心进行年度审计监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管理中心可以对未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检查。

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就业情况、工资情况、财务报表和其他与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