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进盐业公司,详细介绍下
每个月有固定工资 很少 每个月有任务(尽量去完成他 领导会很看好你) 你管理的地区你可以适当的控制每箱盐的价格 不要让别的地区的盐进你的地区销售 管理好的话你可以每箱盐多赚一点 和上面下面的关系搞好了
② 外地人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北京落户的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4、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5、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③ 食盐配送需要什么手续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1996年5月27日)第十八条第一款:“托运或者运输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2006年4月28日)第二十条:“食盐准运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食盐计划统一发放至各有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签证单位’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开证单位’是各有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一)需要办证的情形: 1、国家和省级食盐配送中心、盐业分支公司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调供省外、出口的经营单位,实施国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及省安排调供外省、出口执行计划的运输时。 2、省盐业总公司产区分公司、省级食盐配送中心实施国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及省食盐专营执行计划,收购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后或以销抵调的,调供省内食盐配送中心、省盐业总公司各分、支公司的食盐运输时。 3、按照省盐业总公司、各食盐配送中心、分公司调度安排或供应需要,从省级食盐配送中心或分公司经营库存内,调往各省级食盐配送中心、分公司和甘孜、阿坝州的食盐运输时。
(二)不需用证的情况: 1、在省盐业总公司分公司内各支公司(含跨市)、配送站内部间调运、销售的食盐,持发票、发盐凭证运输。 2、省盐业总公司分公司内各支公司、食盐配送中心对食盐专营代理批发单位、零售商和加工用户销售的食盐,以及在许可代理批发范围内食盐专营代理批发单位对零售商销售的食盐,持发票、发盐凭证运输。 3、在省盐业总公司各分公司辖区内的干线铁路、水路运输时,由存盐仓库至发运港站区间集散的食盐,持发运凭证运输。
④ 进盐业公司要学什么专业
食品安全与技术专业。盐业公司部门需要的专业有海洋化工专业,食品安全与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等,其中食品安全与技术专业是非常重要的。
⑤ 有没有在盐业公司上班的那边工作怎么样帮忙分析分析
我来告诉你盐花公司的工作情况:如果选折的国营盐花公司那就看你是做什么工种!如果是做管理或业务还是满好的!如果做工人还是挺辛苦的!但是盐业公司这个行业还是有它的特殊性!它是属于国家通管,通配的行业任何"个人"都不能擅自销售!是国家纳税最多的企业!好的一点除工资外还有国家给的盐贴按职务发放到个人手里!如果是在矿上挖盐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因为它属于第一线特殊工种。我对这个行业太清楚了重点就这些!注意还是要自己拿。
⑥ 落户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北京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
5、积分落户;
6、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⑦ 北京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盐业管理,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保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盐的生产加工、经营、储备及使用,均须遵守《条例》和本规定。第三条市商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委)是本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市盐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盐政、盐务日常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技术监督、公安、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对盐业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市对工业用盐实行计划管理,对食用盐实行专营。第五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盐的生产加工、批发经营,必须经市商委批准,领取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第六条北京市盐业公司依照国家计划,负责本市盐的统一购进、调运和批发业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储备盐的日常管理。第七条工业用盐和其他各类非食用盐由市商委指定的批发单位负责供应,用盐单位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从规定的渠道进货。
未经市商委批准,用盐单位不得转销工业用盐。第八条凡经营食用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本市盐业批发单位进货。第九条生产加工食用盐及其制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碘食用盐应当有小包装,碘含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在食用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商委批准。第十条未经市商委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盐的生产加工、批发业务;
(二)购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各类盐产品。第十一条本市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加工或者在食用盐市场上销售土盐、硝盐和工业废渣、废液制盐;
(二)生产加工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用盐;
(三)以工业用盐充当食用盐。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市商委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5倍的罚款。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市商委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5倍的罚款。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二)、(三)项规定的,市商委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盐产品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⑧ 盐业公司怎么进
每个省都不一样,有的事业编制的,就必须要考试,要关系
有些省现在都没怎么内部招了,都是外聘,只要他发招聘广告的就能去应聘
⑨ 河北人去北京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2.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