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知识 » 北京公租房停车位如何收费
扩展阅读
深圳大专生能找什么工作 2025-07-25 00:28:55
福州哪里有卖厚吐司的 2025-07-25 00:28:46

北京公租房停车位如何收费

发布时间: 2022-09-10 07:55:15

㈠ 公租房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小区地面上划分的公共停车位物业部门收费不合理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公司不得再私自收费的,除非提前已经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的才可以收费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㈡ 小区停车位出租大概价格

每个地方的车位租售价格都不一样,但你可以这样来测算,一般车位租价和售价的比例为1/360左右,比如售价18万的车位,租价一般在500元/月左右。
(2)北京公租房停车位如何收费扩展阅读:
我们生活的小区中都有很多停车位,你会发现有很多不是业主的人将车停在自己的小区里,那么,小区的车位能对外出租吗?出租获取的收益归属所有呢?如果可以出租,谁能来定价?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
一、小区车位能对外出租吗?
这里面,我们要注意区分几种情形:
第一,如果是利用小区的共有部位进行停车,那么这个车位是所有业主共有的,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谁也不能对外出租。
但是,实践中我们看有很多时候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确确实实将业主共有部位划成了车位,也对外进行了出租,如果这样,就需要咱们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停止这种非法的侵权行为,所得的收益呢,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后应该都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说小区里本来就有规划的停车位,这里注意,是规划的车位,而且往往这种规划的停车位都是开发商所有的,有的开发商还有车位产权证。

那么,是不是开发商有车位的产权证就可以随意出租给别人呢?
这个也不是。根据2020年刚刚通过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那什么是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呢?
通俗地说,就是如果出售车位的,应当优先出售给小区的业主;如果出租车位的,应当先出租给小区的业主。如果出租或者出售以后,车位还有剩余呢?
按照法律规定,产权人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小区外的人。这里注意,只能是临时性的、按月出租。如果开发商任意妄为,房屋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并且按照违法车位的个数进行罚款。
第三,如果开发商利用地下人防工程进行停车管理,那么开发商首先应该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才可以,在具有使用证的情况下,停车管理所得的收益,一般都由开发商享有。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
二、地下停车位的收费谁来定价?
有很多小区,业主最开始停车的时候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或者缴纳的费用比较少,为什么呢?
因为那个时候房屋刚刚交付,业主入住人数并不多,整个小区的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所以停车管理一直没有提到日程。
后来,随着小区的不断成熟、不断完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开始调整车位的收费价格,有的价格调整的还非常离谱。于是,业主对此产生了极大的不满,双方矛盾非常激烈。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
那么,这个地下停车位的收费谁来定价呢?是不是有一定的限制呢?
其实啊,地下车位有两种
一种是开发商在建设房子时候就已经规划的地下车位, 这个地下车位是开发商单独出资、单独规划建设的,此时开发商是产权人。
另一种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 由于开发商往往是人放工程的使用人,所以一般都会利用人防工程用做停车位进行管理。既然开发商是产权人,或者是使用权人的身份,对于车位的出租价格有一定的决定权,由于我们是市场经济,政府对于市场收费没有定价的权利,所以开发商所确定的价格自然没有一定的标准或者限制。
虽然政府没有定价或者是限制价格的权利,但是政府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职责,所以开发商即便调整车位的租赁价格,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这也是企业应该具有的社会职责。

㈢ 北京现“天价”车位管理费,像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正常收费是怎样的

具体收费情况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标准审批后执行。

社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由所有业主共同拥有,所以有些人总是认为这是业主的地盘,不应该收取停车费。但停车位有两种:是规划设计中规定的专用停车位,包括地上专用停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人的专用部分,产权人可以依法随意处置。第二个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停车位。这是所有所有者的共同所有权,无论他们是否收费,收费多少都是所有所有者的最终决定权。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公共收入,不包括服务成本(如设置道路大门、标识、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其余归所有业主所有。这部分收入应用于维护或社区建设。但是,由于缺乏对公共收入的监督,这一部分要么被物业企业用来补贴物业费的损失,要么被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占用。

㈣ 北京市规定住宅小区停车费如何收取

面对各停车场各式各样的收费标准,越来越多的开车人感到有些不适。
入住京北某小区一年多的业主近日来信反映:原来一直是免费享用的临时停车现在没了,物业公司于日前发出“临时车辆收费通知”,规定不超过24小时的凭居民出入证优惠,收费为5元;若一次性交清一年的临时停车费,每月按90元收取。此前,物业公司还规定地上固定停车位为每月100元,地下固定停车位为每月150元至200元。业主还反映物业公司近日在临时停车位堆放垃圾袋,致使业主无法停车。该小区的业主对此收费以及物业公司的做法表示不理解,不知道这种收费是否合理。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房管局物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小区物业停车收费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下停车位的收费由经营者定价。此小区的收费应属于合理收费,但物业公司的某些做法欠妥。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地局于1997年颁布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196号
,办法中规定了小区停车费标准:露天停车场、路边画线停车位:小车150元/辆/月,大车210元/月/辆;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的价格实行市场价,由经营者制定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小区地下停车库的收费标准从200元至600元/辆/月不等。
自今年6月6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又进行了调整。根据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194号)规定,机动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实行计时收费,不足一个计时段按一个计时段计收,各机动车停车场可对长期停放车辆按月、按年出租停车位。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的车主昼夜24小时均可在已交费停车场停车。
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收费标准物价局也有相应规定。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居住小区内设置的露天停车场,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
目前北京市对于地下停车场及停车楼的收费标准已经放开。物价局通知指出,居住小区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里,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停车场经营者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停车费后,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达到一定要求。《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196号
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收取停车费的同时,发放车主存车凭证;车辆发生丢失,收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952号
中进一步明确了停车管理者的责任:
第一,应保证停车有位,停车有序;
第二,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取电视监控系统监视;
第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有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第四,与存车人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向存车人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㈤ 公租房停车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你们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㈥ 公租房停车场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㈦ 北京市停车收费新标准是怎样的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即: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据了解,2015年,本市将占道停车场划分为3类地区。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三类地区根据大小车型、停车时段等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此次条例也明确,道路停车收费应当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并根据高于周边非道路停车收费价格的原则动态调节。

以一类地区为例,白天时段首小时内(元/每15分钟)小型车收费2.5元,首小时后(元/每15分钟)收费3.75元,夜间停车费标准(元/每2小时)则为1元。这次调整后,给车主带来的实惠也是显而易见的。举例来说,白天时段小型车车主如果在一类地区占道停车场停车25分钟,之前停车费为6.25元,而调整后则只需2.5元。同时,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也需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及时调整计费规定。目前由企业自行制定的计费规定,在5月1日以后,也将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

此次调整还涉及占道停车场停车收费时段问题。现在执行的白天时段为早7时至晚21时,夜间时段为21时(不含)至次日早7时。从计费标准看,夜间时段收费标准远低于白天时段。为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减少居民夜间居住停车负担,将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时段改为7时至19时,夜间停车时段改为19时至次日7时,延长了夜间停车时段。这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让夜间有居住停车需求的车主们少掏点停车费,更好地配合各区正在开展的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㈧ 北京小区立体车位的收费标准

如下。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
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㈨ 北京市公租房怎么收费

北京公租房价格及租金主要根据公租房项目、公租房面积确定。其遵循的原则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不同公租房项目每月租金标准是不同的。

北京海淀区配租公租房项目之一的苏家坨公租房项目,建筑面积为36.65平方米-68.8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1元/平方米·月。

(9)北京公租房停车位如何收费扩展阅读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㈩ 公租房停车位该怎么收费,

第一,回答网友问既然有小车为何还会住公租房的问题。现在一辆小车5到8万就能买到,当今社会有小车的并不是有钱人!!而房价起步一万多,确实买不起。租房800以上,也贵!
第二,公租房停车费。重庆公租房停车费目前普遍300每月,一室一厅房租倒是不贵也在300多到500之间。。感觉停车费和房租差不多了!!还不如在外面租房划算,看你自己怎么想了。只能说坑无处不在,我们得学会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