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血库是如何工作的
许多医院都有血库,血库中贮存着各种血型的血液。需要输用血液时就从血库里提取。血库的工作人员从健康人那抽取一些血液,以补充用去的血液。在血库里,血液可以冷冻保存大约3个星期,为了防止贮存的血液凝固,要加入一种称为枸橼酸钠的化学物质。
输血主要用以补充因大失血而丢失的血液。疾病、手术或意外事故时会出现这样的大出血。
有时只输血液中的某些成分。可以只输血浆(血液中的液体部分)。血浆经常输给严重烧伤的病人,因为严重烧伤时,大量血浆从血液中丢失。
在医治某些贫血的人时只输入红细胞。贫血是指血液中红细胞数太少或红细胞中血红蛋白量太低。
输血时,受血者只能接受与他的血型相同的血液,否则会出现严重的反应。为了安全起见,在实验室里,要把用来输注的血液与接受输血者的血液混合在一起进行检查,这样的试验叫做交叉配血。
用贮存过一段时间的血液进行输血,这种方法是美国医生奥斯瓦尔德·罗伯逊创始的。他于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用这种方法治疗受伤的士兵。
⑵ 体检抽取的血液后来都怎么样处理了
第一,不同的检验项目或仪器,需要不同类型的标本,也就是不同颜色的采血管。这些采血管添加了不同的抗凝剂,用来检测不同的物质。所以,在采血的时候大家会看到红绿蓝黄黑紫灰,五颜六色的采血管。
血液检验必须抽好几管血是因为不同的检验项目必须由不同的检验小组或不同的仪器检测,同时不同的项目要求用不同的血液成份进行检测,这就要求要抽不同种类的几管血进行不同项目的几种检测。检验完毕的血标本要分门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有高传染性的,有放射性的,有一般医疗物品的,该保存的冷藏保存,该焚烧的焚烧,该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排放。总之不能随便丢放,以免传播疾病污染环境造成公害
⑶ 医院血库的来源 处理 保存及 每天用血量
来源:
市中心血库。
处理、保存、每天用量:
血站基本标准
专业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满足下列功能需求:
1、献血管理: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献血档案建立等;
2、体检采血:献血者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
3、检验:血液检验;
4、成分血制备:血液成分制备;
5、贮血发血:血液贮存、发放;
6、消毒供应:器材消毒、供应等;
7、质量控制:原辅材料、血液及其成分、工艺流程等进行质量监控;
8、信息管理:统计、科技档案、图书、情报资料、计算机等。
人员配置
人员和采血量的比例
9、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
年采供血量(升)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2000以下 12-20
2000-10000 20-70
10000-20000 70-120
20000-40000 120-200
40000以上 200以上
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
10、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
11、高级、中级、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参考比例为:
(1)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上;
(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以上;
(3)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5%以下。
管理人员要求
1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科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熟悉血站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13、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技术人员上岗要求
1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15、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16、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血液成分制备等相关业务。
建筑和设施
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参考比例为:
17、年采供血量(升) 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
2000以下 500以上
2000~10000 1000~2000
10000~20000 1500~3000
20000~40000 3000~4500
40000以上 4500以上
卫生学要求
18、血站站址应远离污染源;
19、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等其他区域分开;
20、业务工作区域内非污染区与污染区分开;
21、业务科室的布局符合工艺流程,不交叉、不逆行,做到人流、物流分开;
22、各业务科室应有专门的工作室并达到;
(1)室内地面、墙面平整,无缝隙、霉斑及脱落凹陷;
(2)照明、采暖、降温、通风良好;
(3)能防止动物、昆虫进入;
23、具有100级洁净间(台)设施;
24、献血者休息场所应安全、卫生、便利。
库房基本要求
25、有足够的空间;
26、有防火、防盗,防尘,防蚊蝇、防鼠设施;
27、通风良好,能达到防潮、防霉变;
28、原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储存;
29、不同品种、规格、批号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30、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物品应分别存放并有明显识别标记。
辅助设施要求
31、备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2、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3、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设备
设备管理要求
34、按《血站基本标准》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35、建立设备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
36、购置大型、精密设备须经过论证;
3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货有验收制度;
38、大型、精密仪器须建立完整档案,包括产品性能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及零配件;到货安装、调试及性能鉴定记录、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
39、操作人员使用前须经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
40、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有记录;
41、高压蒸汽灭菌器有压力、温度、时间、灭菌指示,及定期检查校准并有记录;
42、成分制备用离心机有转速、定时、温度显示,及定期检查、校正并有记录;
43、血液冷藏箱、低温冰箱、血小板保存箱有高、低温报警装置及温度自动记录(或人工定时测温并详细记录);有定期化霜、清洁消毒措施;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44、洁净室或洁净台定期作尘埃计数、菌落计数、风速及噪音测定并有记录。
采血车和采血室要求
45、备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宣传设施;
46、采血环境符合规定要求,有清洁卫生和消毒措施;
47、有能及时、可靠的与所属血站联络的通讯设备;
49、血液的采集和保存符合规定的要求;
50、废弃物应装箱(袋)密封,按规定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要求:
51、建立计量管理组织,有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关制度和规定;
52、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对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定期由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校验,并有校验合格证。
血站业务管理
献血管理
54、血站不得采集原料血浆; [★]
5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设备,有资料;
56、献血后核发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对此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57、跨辖区采供血,须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向供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跨辖区采供血;[★]
58、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年、月、周采供血计划,保障医院用血需要;
59、非计划自愿无偿献血达到50%以上;
60、制定本地区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
61、对下列供血者分别建立特种档案,做到随时可以联系:
①Rh(-)血型供血者;
②用作抗体检查的标准细胞者。
体检检验的基本要求
62、献血者体检必须严格执行《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并认真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
63、检验项目要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64、检验HBsAg、HIV、HCV及梅毒等所使用的诊断试剂,须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国家批批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5、硫酸铜比重液使用前须进行校准;
66、血液采集须做血液初、复检,合格后方能发临床输用;[★]
67、ABO血型检验须做正反定型、Rho定型。血型定型准确率要求达到100%(亚型除外)。所用定型试剂须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经国家批批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8、血液检验须每次进行室内质控;
69、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
70、血液检验项目须参加国家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估并成绩合格;
72、对献血者个人隐私有保密措施,对检验项目异常者应按规定通知献血者。
73、血液检验(复检)的全血标本的保存期应当在全血有效期内,血清标本的保存期应在全血有效期满后半年;
血液采集的基本要求 :
74、血液采集应符合无菌操作规程;
75、采血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着装符合要求,工作时不佩带首饰,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Ⅱ类环境的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
76、固定采血点(屋)环境空气培养(静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Ⅲ类标准;
77、用于采集血液标本及全血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塑料采血袋必须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国药器监(准)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8、采血器材须放置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采血前应检查有无漏液、混浊、霉点或异物;
79、采血过程中注意轻轻摇血,以保证血液和保养液混合均匀;
80、年采血一针率在99%以上;
81、采血少量、多量及凝块等废血率控制在1%以下;
82、备有献血反应观察床和急救药品,有专职医生负责采血监护,并有献血反应记录;
83、血袋内血液容量误差在±10%以内;
84、血袋热合处无漏血。
成分血制备的基本要求
85、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有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86、工作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不佩带首饰,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II类环境的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
87、制备成分血的全血无凝块及溶血;
88、制备血小板应在采血后6小时内进行;
89、血小板制备温度为22±2℃,(制备后红细胞立即在4-6℃条件下贮存);
90、冷沉淀制备温度为0℃;
91、其他血液成分在4-10℃条件下离心制备;
92、制备新鲜冰冻血浆时,抗凝剂为CPD、CP2D、CPDA-1的血液应在8小时内分离并速冻;抗凝剂为ACD的血液应在6小时内分离并速冻;
93、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94、成分血制备报表无差错,交库记录与成品数量相符;
贮血、发血的基本要求
95、全血和成分血标签齐全,包装合格;
96、交库记录无差错;
97、血液待检库与合格血库隔离分开;
98、贮血冰箱报警装置完好,温度记录完整;
99、血液贮存应按品种、规格、血型、采血日期分别存放;
100、全血及成分血贮存条件应符合要求:
①血小板贮存在20—24℃,并震荡保存;
②冰冻红细胞贮存在-65℃以下;
③全血及其他红细胞类成分贮放在2--6℃;
④新鲜冰冻血浆贮存在-18℃以下;
⑤冷沉淀贮存在-18℃以下;
101、全血及成分血标签应具有如下内容:
①血站名称及其执业许可证号;
②献血者姓名(或条码)、血型;
③血液品种、规格;
④采血日期;
⑤有效期;
⑥血袋编号(或条码);
⑦贮存条件;
102、出入库日报当天结清并无差错;
103、月报与日报相符,帐、物相符;
104、发出的全血、成分血均有完整记录,能追踪到每一位献血者;
105、发出的血液收回后不得再次发出;
106、贮血发血室24小时值班;
107、发血室有专用电话;
108、送(取)血途中必须保持各种成分温度要求,并定期做温度监控;
109、送血量占总供血量的70%以上;
110、供应的全血、成分血均在有效期内;
111、报废血液有数量、原因记录。过期报废血率控制在1%以下。
112、红细胞分离率要求:血液中心>70%,中心血站>50%,血站>30%。
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113、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
114、要及时做好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
115、能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记录,操作者要签署全名;
116、采供血工作中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117、须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各种业务资料、记录须设专人管理,并能追踪查询和检索;
血站开展的服务项目
118、血站可提供下列主要品种:
(1)全血;
(2)新鲜冰冻血浆或冰冻血浆;
(3)单采新鲜冰冻血浆;
(4)浓缩红细胞;
(5)浓缩少白红细胞;
(6)悬浮红细胞;
(7)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
(8)洗涤红细胞;
(9)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10)浓缩血小板;
(11)单采血小板;
(12)单采少白细胞血小板;
(13)单采粒细胞;
(14)冷沉淀。
119、血站除按照注册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采供血之外,还可开展以下输血相关服务:
(1)疑难血型鉴定及配血;
(2)红细胞血型系统的检查;
(3)新生儿溶血病检查;
(4)Rh(-)患者配血;
(5)协助开展自体输血;
(6)开展输血技术咨询;
(7)协助调查处理输血反应和事故。
120、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下列工作:
(1)白细胞血型系统的检查;
(2)血小板血型系统的检查;
(3)治疗性单采及置换;
(4)组织器官移植配型;
(5)亲子鉴定;
(6)输血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
制度管理
121、职工守则;
122、各科室工作制度;
123、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制度;
124、工作环节交接制度;
12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127、AIDS登记及报告制度;
128、血液标本留样保存管理制度;
129、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130、血液包装、贮存、运输、发放制度;
131、血液报废制度;
132、站内感染监控制度;
133、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
134、器材、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13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6、衡器、量器计量管理和检定制度;
137、污物处理制度;
138、库房管理制度;
139、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140、科研管理制度;
141、安全制度;
142、财务管理制、财务审计制度;
143、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44、各业务科室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4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146、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47、有一名领导主管质量管理工作;
148、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体系的日常运行、核查和改进;
149、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整个采供血活动进行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业务工作中的质量情况;
150、质量管理部门应对生产用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审定各种成分的制备工艺、操作规程、质量状况、标签、外包装和说明书;对全血、成分血及其它制品、塑料采血器材及洁净室环境定期抽样检测;对关键设备进行监测;
人员素质与培训
151、医技专业人员应有医技资格证书;
152、医技专业人员应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记录;
设备质量管理
153、所有设备须有常态运行记录;
154、检验、成分分离等设备在使用前均通过校正或自检,并有记录;
155、有故障的设备应予以标识,防止误用,并应及时得到维修或更新;
原辅材料质量管理
156、对试剂、药品、输采血袋及器械等重要物品的采购应建立采购控制程序,采购的物品须经过接收验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157、建立原辅材料贮存、保管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环境质量管理
158、定期对采供血过程的场地、设施、照明、通风、噪音、洁净度、无菌室状况、区域清洁度、污物处理等进行质量监控;
159、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60、公共场所有专人清扫,公共卫生有专人检查;
161、内外环境整洁、安静、绿化和美化;
162、厕所保持清洁,有洗手设施;垃圾箱远离工作区;
163、下列物品均应消毒后处理:
[1] 接触血液、血清、血浆的物品;
[2] 检验后残留血标本;
[3] 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
[4] 接触血液的工作台及地面等。
164、使用过的一次性塑料采血器材须消毒后销毁(或经无害化处理),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并执行者签名标准管理
165、血站须执行国家、部颁标准及其有关规定。
领导班子
166、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167、有中远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68、有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贯彻实施;
★ 为单项否决
⑷ 大型医院无血库导致无法在抢救时及时输血,有责任吗
不要把人为过错归咎到法律无情
案例一
2007年4月16日,内蒙古达茂旗村民胡海龙,送妻子李林桃到该旗妇幼保健所待产。入院检查时,孕妇与胎儿状况一切正常。但是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孩子却没能生出来。医生决定实施做剖腹产手术。下午2时左右,胡海龙去交血液费用时,才知道医院和达茂旗储血库都没有与妻子血型一致的血液,要从包头市中心血站调运。由于包头市中心血站距离达茂旗有一定的距离(途中有限速路段最快需要3个小时左右),情况危急,家属要求抽自己家人的血液,但是医院以“根据规定不允许私自采血”为由,一直没有同意。而在产妇处于麻醉状态,需要输血却没有血源,当包头市中心血站送来了1000毫升血液输进产妇体内时,已经是3个小时以后了,即当天下午5时多。输血后,产妇有了血压,等到18时左右第二次血液送来时,产妇呼吸心跳已经停止。胡海龙被告知孩子和大人都没有保住……
经过综合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李林桃母婴死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及时输血所致。此病例已经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由院方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有充足的与产妇血型匹配的血液,李林桃母婴也就不可能死亡。而直接原因是作为负担达茂旗供血任务的达茂旗储血库没有与产妇血型匹配的血液。因为达茂旗储血库只有储血和供血功能,储血库储用血需要报送储用血计划,由包头市中心血站采集、配送。在李林桃做手术的前一天,达茂旗医院实施的一例手术将储血库的储备血用完了,储备血液还未及时补充。根据相关法律,储血库不允许采血,妇幼保健所又没有采血资质,只能在眼睁睁看着产妇一步步走向死亡期盼着救命的血液尽快到来。
案例二
2007年3月25日午夜,孕妇程桂云突然感到肚痛,出现临产症状,因为丈夫武忠山不在家,邻居用摩托车将程送到了山东省河曲县人民医院,程桂云下车后自己走进妇产科。值班医生立即对其进行产前常规检查。1时30分,程桂云出现难产和出血症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术前准备后,3时10分,开始对程桂云实施麻醉。3时40分,武忠山的哥哥武忠雄代表家属签字,程桂云开始进行剖腹产手术。在两个小时的手术过程中,产妇出血不止,出血量高达4000毫升,在用完两袋事先准备的B型血浆后,再去医院技术楼的检验科取血,已经没有血浆了。大夫让程桂云在场的小姑子跑到检验科取血。而手术正在进行中,由于临床没有了血浆,加上手术创口出血不止,医生只能用代血浆临时应急维持血压,并马上向值班院长做了汇报。临近早晨6时,值班副院长马青云听到医生汇报后,才电话通知医院检验副科长李美琴,联系忻州市中心血站五寨供血点赶快往河曲县人民医院运送血浆。救命的血浆在接到调令两个多小时后赶到了河曲县人民医院,可惜已经毫无用处了。
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失血性休克,是由于没有及时输血所致。在对产妇实施抢救的两个多小时里。包括产妇母亲在内的家属在手术室门外哭成了一团,反复央求医院抽自己的血来抢救亲人,全被院方拒绝了,理由是血液采集须依法进行,县医院无权采血用于临床。
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在6月5日,山东忻州市忻府区北义井村36岁的村民张建芳,晚8时30分左右在忻州市中心医院产下一婴儿。产后,医护人员一时无法取出胎盘,出现产后大出血。医生随即安排人员与家属去市中心血库取血浆,当晚11时左右取来血浆时,产妇已无法救治,于当晚11时30分左右死亡。
案例三
2005年6月8日,产妇阮怀莲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做完剖腹产手术后,出现子宫大出血,需紧急输血。当时,医院没有储存AB型血,寻找义务献血者又未果,东川区人民医院谭忠能院长在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同意主治医生卢新华义务献血200毫升,使阮怀莲转危为安。对卢医生的义举,患者及其家属感激不已,医院准备表彰她,卢医生婉言谢绝了。
然而,8月15日,该医院接到省卫厅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医院无采供血许可证,采供血行为系违法行为,责令该医院立即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另据省卫生厅通报:2004年12月17日到2005年6月16日,这家医院为7名大出血病人进行临时应急采血,其中有两例未上报东川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该医院自采血液6200毫升用于临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中规定,非法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东川区人民医院院长谭忠能解释说,医院屡次临时紧急采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2004年9月,东川区依法被撤消采血站后,该区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统一由昆明市血液中心供给。东川区距昆明160公里,取血来回需5~6个小时,可能会耽误一些危重病人的紧急抢救。昆明市中心血站血源不足,多次无法供给该院请购的血浆。况且,用血计划难以估计,经常出现缺血现象。
从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因为血液危机直接威胁到产妇与婴儿的生命安全,前者把国家法律当成挡箭牌,心安理得地看着孕妇与婴儿坐以待毙,在遵纪守法中让生命消逝。后者,违背法律受到处罚,却保全了产妇的生命。如果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照章办事,我们看到的有可能是和前面案例一样的结果。
我们常说法律无情,的确,法律是不讲感情的。从法律角度看,这些医院在输血问题上拒绝患者家属为亲人输血的请求是没有过错,可算得院方和以上在执行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但认真思考一下,事情远不是合法还是不合法这样简单。我国《献血法》规定,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该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卫生部有一个三项统一原则规定:医疗机构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采集血液:1.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2.危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3.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这就是说,法律为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已经就应对治病救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出了规定。临时采集血液并非不可行,在具备三项统一原则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
我这样说,肯定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会认为:如果医院具备三项统一的条件,他们又怎么能不进行临时采集血液抢救病人呢?而实际上矛盾恰恰就在于此,对于医院来说,难以满足三项统一条件的是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如果贸然采取临时采集血液抢救病人,因为血液安全问题会给以后留下太多不确定的隐患和麻烦。这个问题我们能够理解,但为什么在对病人实施手术前不把问题都考虑周全呢?如果术前准备充分,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多一些预判,也就不可能发生把产妇肚子划开才想到用血不足的问题。
据统计,全球每年死亡的孕产妇超过50万,其中99%在发展中国家,25%的人死于分娩中的大出血,可见产妇分娩过程中发生大出血并不是罕见的。对于医院来说,首先要想到你们是否有控制和处理产妇突发大出血的能力,不要只为了赚钱而不计后果。如案例一,医生在决定实施剖腹产手术前对血液准备情况做一下了解,即便是医院与储血库都没有与产妇匹配的血浆,先请求包头中心血站紧急调拨也能来得及。这边都已经对产妇动了刀子,血止不住了才想到血浆,临时抱佛脚急昏了头也无济于事。明明是院方自己的责任问题,面临着生死抉择时不想方设法采取补救措施,这个时候倒想起采血资质来了,拿国家法律来掩饰医生的错误。你说这是输血矛盾造成的吗?
曾经以救死扶伤为荣的白衣天使,如今也已经是满身铜臭气了,对于他们来说,患者是其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和保障。不用说别的,过去生孩子的费用和今天的消费相比已有天壤之别,经济利益的驱动让他们把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不把生孩子当回事,顺顺当当大家都相安无事,一遇到突发情况就手足无措,这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思想上的问题。所以说,讨论这个问题不能之看到表面的输血矛盾来谈法律的无情,其实是把太多的人为过错归咎到法律的无情,显然这是不确切的。
⑸ 从血库取回的血液制品应该在多少时间内开始输注
血液必须由正规血库保存。有保质期。一旦离开标准的储存条件,必须立刻使用。
全血采集后,一般需要通过离心的方式进行成分分离。红细胞悬液就是通常输入的血液(去掉白细胞,可以降低副作用)。分离后的红细胞和白细胞通常保存于1到零下6度之间。由于有保存液的原因,不会冻结。白细胞最多能保存35天,红细胞42天。
红细胞在含甘油的保存液零下65度,可以保存10年。这可以用来保存罕见血型。
无细胞的血浆,保存于零下30度。新鲜冰冻血浆富含凝血因子。
血小板保存于室温 (20-24C) ,可以保存5天。还需要保持晃动。
⑹ 请问关于医院要输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哪些手续要办 价格多少 还有输血的三联单都是给谁的
住院患者经过临床诊断,符合临床用血指征——医患双方签订输血前知情同意书——抽取血样送检输血前四项(紧急用血可与输血申请同时开具)——医生下输血医嘱、完整真实填写用血申请单,护士抽取对应患者血样连同用血申请单等送输血科(血库)——配血结果相合,护士从输血科(血库)领取相应血液——输注。
上述流程各家医院应该大同小异,但输血知情同意书是一定要在本次住院的第一次输血前签订的,没有签订同意书的除非是无家属无自主意识的危重患者且经医务部备案,否则不能予以输血治疗。
至于血液的价格可能因各地区经济水平不同略有差异,举例:红细胞悬液 212.5元/U; 血浆(新鲜和普通冰冻)71.25元/100ml; 单采血小板 1450元/人份。
三联单不知你指的是不是血费小票,我们这里采用的是双联单,每个病人每次领血都有,上面除了病人资料外还有血液类型及剂量、输血日期和领发血双方签名,一式两份,一份跟病历输血记录单,一份输血科(血库)存根。
⑺ 我们献出的血,在医院是怎么处理的呢
是啊,当人们的思想境界还没达到一定高度时,献血怎么突然就变成无偿的了!
应该肯定你是个热心、热血的硬汉,同时你还善于思考,中国需要你这样的汉子!
有一些情况有必要跟你说明。
无偿,是从国外引进的;无偿的好处还有限制了卖血的问题;大家献血的血并不是直接到医院,而是先到血库。到血库后还要做分检等工作,一部分的血液是用来制成血制品的,一部分是留作不时之需,输给病人的。医院的病人如果需要输血,也得去血库购买。
病人要用血,当然得付费了。不过有献血证的人,可以凭证购买平价血液,没有的则需购买议价血了。
你真的没必要后悔,每个有良知的身体健康的公民,其实都可以献出自己的血。而且适当献血对身体无害,甚至有好处。
我个人认为献血既然受到鼓励,就应该给一些补助和奖励。
⑻ 全国首个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开通,这有什么积极意义
我国有如此多的医院,每一天生病、抢救的病人都不在少数,在抢救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突发的情况,而此刻血库中这一类的血型刚好告急,这就使得很多医院在抢救病人的关键时刻有了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作用,紧急求助其他医院血库的等待时间都是漫长的,就在这样关键时刻,全国首个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就此开通了,我们能够使用无人机技术从天空中运输血液,避免了在道路上的堵塞时间,也加快了各种血液的传输,让生命得到拯救,这是很多医者内心的想法,许多群众看到次运输航线的开通都表示赞同。
⑼ 刚从血库取回的血
单纯放置是不够的。因为血库的血都是在低温甚至冷冻状态下保存,不能直接输入人体,需要先复温,一般使用水浴。
⑽ 医院血库的血液是免费输送给需要血液的病人么
当然不是无偿的了,但是如果你有献血证的话就不会要钱的,应为血库保管血液也是很麻烦的,要把血液保存在低温无菌的环境下,这个成本也是很高的,还有运输费和血库员工的费用,但是血液的价格还是要比成本高,这我们就没办法了╮(╯_╰)╭。献血还是应该的,做人要厚道。 追问: 看来你是医院的人,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