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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怎么

发布时间: 2022-12-23 14:57:13

‘壹’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如下: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为1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税率为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的,税率为25%;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税率为3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税率为35%;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工资薪资的个税算法为,应交个人所得税等于(工资减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减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贰’ 北京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标准是怎样的
京个人所得税标准:工资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上班族对个人所得税都比较熟悉,在我国,工资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会被收取个人所得税。事实上除了工资收入,另外一些个人取得的收入都会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首都的北京,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其他城市有什么不一样吗?我为您提供了北京个人所得税标准,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北京的个人所得税标准
北京的新个人所得税标准和全国一致,工资薪资的个税算法如下:
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着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北京个人所得税标准与其他城市相同,起征点都是5000元,超过起征点的部分按一定的税率缴纳税费,工资越高,应该缴纳的税也就越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除了工资收入还包括了奖金收入、偶然所得、稿酬所得、利息所得等等,凡是涉及到公民个人财产收入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都会被收取个人所得税。

‘叁’ 北京纳税标准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个税起征点为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⑴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⑵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用速算扣除数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法(元)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 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是2500元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00×10%-25=65
收入是25000元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3400×25%-1375=4475

‘肆’ 北京缴税标准


1.计算方案北京工资扣税标准,(含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按10%计算,(含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按20%计算;北京工资扣税计算方法,工资总额减去五险一金及扣除数乘以税率然后再减去...

2.北京工资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例:如果隔壁老五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拓展资料:从今年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税法将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由九级改为七级,为3%至45%。(税率如下文所示)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

拓展资料: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伍’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标准:北京的新个人所得税标准和全国一致,工资薪资的个税算法如下: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36000元的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一、北京的个人所得税标准
北京的新个人所得税标准和全国一致,工资薪资的个税算法如下: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