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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执行如何

发布时间: 2022-06-07 21:55:28

A.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启动7个月取得很大进展,生活中如何做好垃圾分类

随着人们保护环境意识的提高,垃圾分类成为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一件重要事情。北京生活垃圾分类启动7个月取得很大进展,其他城市也陆续开展垃圾分类。

那在生活中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呢?

首先,要明确垃圾分类的类别,然后要扩大居民的知识面,让居民在生活中各方位上不断接触到垃圾分类的知识,让垃圾分类的所有知识渗透到居民生活中,进入到潜意识中,直到居民看到某件东西就能条件反射的说出它属于是什么垃圾。

B. 垃圾分类实行城市第一个城市

垃圾分类实行城市第一个城市是北京。1996年,北京市率先在西城区大乘巷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从而成为全国第一个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1998年4月,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成立,主要承担城八区废电池的收集工作。2000年,北京市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八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
垃圾分类三大原则:
1、分而用之原则: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分类就是要提高物质利用比例,减少焚烧、填埋处理量,如果没有后续利用能力,分类便失去意义。
2、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部相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向公众提供便捷适用的软、硬件设施,起到便民、引导公众正确分类的作用。
3、自觉自治:社区和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C. 北京垃圾分类新规明年五一实施 个人扔错最高罚200元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北京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会被罚款。
据了解,修改后的条例中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同时,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设定了先劝阻再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措施。同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此外,据了解,2017年以来,北京市已有134家中央机关、650家二级单位以及118家市级、1660家区级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

D. 北京垃圾分类是什么

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类方法为“四分法”,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孙x军曾在节目中对这四类生活垃圾作了详细介绍:

可回收物(蓝色桶):可循环利用的,报纸、镜子、饮料瓶、易拉罐、旧衣服、电子废弃物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

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其他垃圾(灰色桶):包括保鲜膜、塑料袋、纸巾、大骨头、玉米核等。

有害垃圾(红色桶):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注意:

《条例》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未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或者未进行分类处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或者渣土消纳场所许可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生活垃圾分类

E. 北京晒垃圾分类实施一周年成绩单,具体有哪些

垃圾分类实施具体有以下的成绩

3响应可持续发展战略,

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垃圾处理作为新兴产业,风险小,收益稳定,前景是非常诱人的。但垃圾不可能永远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为了垃圾分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加入到垃圾分类的行业中来,参与垃圾直运、垃圾处理的流程中来,由相应的垃圾处理企业去收集、运输、处理垃圾,进而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又能带动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F. 北京垃圾分类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垃圾分类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修改后的《条例》注重源头减量,鼓励快递企业回收快件包装材料,设定多项罚则,餐饮、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罚重点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多次违规或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垃圾混装混运也将被处罚。修改后的《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G. 北京 垃圾分类

法律分析:北京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大类。

法律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二)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三)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四)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H. 北京“垃圾分类”:强调多元共治,政府兜底处理

记者 | 陈鑫 实习记者 唐青青
继上海等城市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后,作为全国46个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市也正式拉开垃圾分类大幕。2020年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引用了最新国家标准的垃圾四分类名称和表述,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并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北京市施行的《条例》核心亮点是明确了垃圾分类链条上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界定,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分类投放的责任,生产服务型企业、政府机关源头减量的责任,后端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垃圾的责任等。
《条例》提出,北京市垃圾分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201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011.16万吨,日均2.77万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4月27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3月,全市生活垃圾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了每天3.27万吨,可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市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北京市将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条例》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部门将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的处罚门槛其实是很高的,只有当一个人拒不履行责任,才会去处罚,这更多是为传递信号,发挥威慑作用。但是针对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的企业,处罚是比较严苛的。 ”刘建国说。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单位责任主体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城管执法部门将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固体废物处理专家、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蒋建国指出,垃圾分类既然是法律,居民和单位都必须要遵守,做得好会有奖励措施,这样也可提高居民和单位的积极性。
《条例》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奖励、表彰、积分等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多个街道和社区都自主推出了个性化的奖励举措,例如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设置红黑榜等。对于推行效果好的社区和街道,北京市也会给予其一定的资金奖励。
不过,相比于上海在2019年强制推行垃圾分类时的雷厉风行做法,北京制定的措施相对显得柔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设施处副处长蔡华帅对媒体表示,北京市参考了其他城市垃圾分类的经验并结合实际,选择了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策略,更重质量而非数量。
比如北京市要求的垃圾分类并没有像上海一样区分干湿垃圾,也不要求定时定点投放,而且充分考虑了前端投放、运输与后端处理能力的匹配度,分类方法也相对务实。“如果民众无法特别精准地判别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可以将之置于其他垃圾中。这种做法可操作性高,也能减轻民众对垃圾分类的抵触心理。”刘建国表示。
2019年4月26日,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首批选定的46个重点城市中,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等多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而就在北京市《条例》施行前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对于各地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在4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曾透露,截至2019年底,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经接近70%。在其他地级以上城市,这项工作也全面启动,广东、浙江、陕西等省正按规划在全省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推进垃圾分类的成效也在显现。据上海市发布的数据,2019年7月1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3个月内,上海湿垃圾分出量达9000余吨/日,较2019年6月增长约2000吨/日;可回收物分出量5600余吨/日,较2019年6月增长约1600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0.62吨/日;干垃圾处置量低至约15275吨/日,较2019年6月减少约4000吨/日。
中国环联理事长张益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上海和北京制定的《条例》都是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起到表率引领作用的地方性法规,“我们期待北京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能创造更多具有引领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的‘北京模式’和‘首都经验’。”
不过,张益也指出,推进垃圾分类过程的挑战是有共性的,这不仅是北京面临的挑战,也是其他城市存在的问题。目前来看主要是要克服“四难”:即投放习惯养成难,前分后混改变难,厨余垃圾处理难,管理合力形成难,这需要一个过程。
“垃圾分类最重要的就是源头如何达到分类的目标,这实际上需要居民的配合,怎么去让垃圾产生者按照要求进行有效的分类,这肯定是最重要最难的一步。”蒋建国分析,另外从政府层面来看,垃圾分类全面推广之后,垃圾收运系统肯定也要发生变化,政府的末端处理设施能否满足源头分类之后,不同类别垃圾的出入和处理,这也是北京和其他城市都面临的问题。
“垃圾分类,不单单是指垃圾处理,而是强调社会多元共治。”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北京的《条例》主要强调政府将垃圾分类作为一个公益民生事业,政府负责兜底处理垃圾,还需要每个环节的人各司其职,最后才能形成一个良性运行的系统。

I. 北京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如何坚持厉行法治

从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市城市管理委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支持驻区中央党政机关、部队、市级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强制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