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州资讯 » 福州水费中的垃圾费是多少
扩展阅读
深圳鹦鹉什么时候上广东 2025-05-16 17:21:37
深圳市生产电子的有哪些 2025-05-16 17:19:38
福州哪里检测过敏源最全 2025-05-16 17:17:30

福州水费中的垃圾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7-07 12:12:11

A. 水费单子上的垃圾费是怎么回事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办法的通知》

要求由苏州市市政公用局(现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按表在2007年11月收缴水费时开始同步代收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4元/月·户,每两月代收一次。

低保户和特困人群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全免,采取由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先征后返的方式。对于每两月用水量在6吨以下(含6吨)的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征收。

B. 福州现在的水费是多少

福州市目前只有部分居民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
改造后的水费(居民)也实行分档计价。
具体标准如下(该标准已经物价局审核):
第一阶梯:0至18吨,水价1.2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050元)
第二阶梯:18至25吨,水价1.8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650元)
第三阶梯:26吨以上,水价2.4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3.250元)
垃圾费每户:0.000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的,由于总表和分表中的差价可能由用户共同分摊,因此可能造成费用增加。

已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自来水方面的咨询及投诉:
1、水表、表外管损坏请挂报修电话:87548855
2、抄表咨询:83798345
3、收费咨询:87643303
4、业务受理:87505482

未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除拨打以上电话进行咨询外,还可致电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投诉。
对于物业服务中心不按标准进行收费的,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投诉。
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可拨打12315维权。
对于各单位不作为的,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以上信息仍有不明之处,我也不知道可以再咨询什么单位了。

C. 福州垃圾处理费怎么收

我们湖前小区是一个月十元。

D. 水费一个总表,几个分表,污水垃圾费怎么计算

污水费按照使用水总量(总表)与排污费单价进行计算交纳,那么,各分表按照各自用水量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就可以了。
例如,计缴的排污费总额为100元,总表用水量为100吨(A分表30吨,B分表20吨,C分表50吨),那么,A分表占比30%,应分摊30元,同理,B分表分摊20元,C分表分摊50元。
提示,抄表数的总表用水总吨数与各分表合计数通常存在一定差异,造成的因素需要进行分析(例如合理差异、用水损耗差异、抄表读数差异以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差异),合理分摊差异后再进行如上污水费分摊计算。

E. 有谁知道水费单中的垃圾处理费是什么费啊

生活垃圾处理费,10月起将与水费同步征收。这叫捆绑!银行代收。

F. 福州一般社区里的水电费多少钱

福州市的电业局已于2001年完成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
改造后的电费(居民)自2006年6月30日起实行分档计价,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梯:150千瓦时以下,单价:0.4463元
第二阶梯:15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单价:0.4663元
第三阶梯:401千瓦时以上,单价:0.5663元
合表用户不实行分档计价,按单价0.4643元计价。
投诉或咨询电话:95598

福州市目前只有部分居民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
改造后的水费(居民)也实行分档计价。
具体标准如下(该标准已经物价局审核):
第一阶梯:0至18吨,水价1.2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050元)
第二阶梯:18至25吨,水价1.8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650元)
第三阶梯:26吨以上,水价2.4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3.250元)
垃圾费每户:0.000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的,由于总表和分表中的差价可能由用户共同分摊,因此可能造成费用增加。

已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自来水方面的咨询及投诉:
1、水表、表外管损坏请挂报修电话:87548855
2、抄表咨询:83798345
3、收费咨询:87643303
4、业务受理:87505482

未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除拨打以上电话进行咨询外,还可致电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投诉。
对于物业服务中心不按标准进行收费的,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投诉。
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可拨打12315维权。
对于各单位不作为的,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以上信息仍有不明之处,我也不知道可以再咨询什么单位了。

G. 交水费为什么有20元垃圾费吗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而产生的费用,不含垃圾收集至市市容管理局统一设置的垃圾中转站前的清扫、运输、保洁等费用。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污染者治理”,这一原则往往表述为“污染者付费”,生活垃圾污染的初始产生源——生活垃圾产生者应承担垃圾处理费用。

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征收成本较高,目前很少采用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大多采用定额制,即以户或人数为计量依据征收固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

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

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7)福州水费中的垃圾费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

第二十六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二)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

H. 水费里的垃圾费是什么意思

生活垃圾处理费也就是居民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

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征收成本较高,目前很少采用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大多采用定额制,即以户或人数为计量依据征收固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

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2015年2月,财政部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污水处理费

I. 福州水费价格是多少

一、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各类用水价格如下: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1.7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3.0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1.90元/吨。以上价格均指终端基础水价,包含水损耗、管网增压改造(含增压电费)、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费用。
二、城区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我市城区自来自水价格实施终端水价制度工作安排以及各类用户实际情况,对各类用户价格调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分步和一步调整到位办法,即:对居民生活用水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分二步调整到位;对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具体办法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在全市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前提下,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2、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7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3、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4、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
供水企业抄表服务到终端用户后,应承担供水到楼高九层(含九层)以下建筑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用户不再分摊与供水服务相关的费用。对高层(九层以上)建筑用户,供水企业按政府制定的终端价格抄表收费到户(不再分摊水损),其二次增压供水发生的设施维修养护及增压电费仍按现有管理模式另行分摊。

这个是最新的了。不过现在要交的钱中还包括污水费、垃圾费等代收费用。亲 望采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