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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低保户存款不得超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2-07-21 06:47:13

Ⅰ 低保户的银行卡存钱不能超过多少呢

每个城乡地区的低保户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例如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以上低保补贴金额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可联系当地社保局咨询。
农村低保户多久核查一次?
农村低保户都是会定期核查的,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得知,每个地区要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核查有以下要求: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通常每年核查一次;
2.如果低保户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可以每半年核查一次;
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般是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进行核查。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低保证?
1.当地最低收入家庭
这里讲的当地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低保户大多家庭人口少,经济条件不好,评选低保户,是家庭收入不受限制的在当地的最低收入是多少也看,每个地方的最低收入。
2.因残致贫
在农村,有些人很早就出去工作了,而且从事高危工作,如果不慎遭遇事故致残,且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低保户的。
3.因病致贫
以前的农村老一辈常年以种地为主,但在晚年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得了慢性疾病,如果是这样造成的家庭贫困,也可以申请低保,治病也能有更多报销。
低保户哪些情况会被取消?
1.购买机动车
除了残疾人可以有补偿代步机动车辆外,一般低保户家庭的经济条件是买不了任何机动车的,如果拥有将不算低保户,是会被取消资格的。但是一般的电动两轮车、电三轮并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不会有影响。
2.手里持有股票或证券
低保户一般是无钱玩股票和证券的,依照低保户的审核要求,手里持有这些东西的,之前的低保资格也是会被取消的。
3.在县城或城市买了商品房的家庭
如果低保户城里有房子还领取低保,这已经算是骗保了,这一类人是会被立马取消资格的。
此外,有过前科,触犯过法律,故意撂荒土地,好吃懒做,成天无所事事,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被举报过冒领低保等情况都不允许领取低保。
现在我们国家是越来越重视人们的生活水平了,尤其是农村地区,据了解今年乡村振兴是重点,目的都是为了让人们都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上文小编给大家讲到了关于低保户的一些问题,这类人群是可以存款的,但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每个地区的低保补贴标准会有所不同,因此存款金额限制也会有区别。低保户都是会定期核查的,具体过多久查一次,也是视情况而定的,最久会一年核查一次。如果低保户已经买有机动车,或者手里持有股票或证券,都是会被取消资格的,所以一旦脱贫,可以自行退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各地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Ⅱ 评低保户一家存款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分析:低保户就是属于收入很低的人,而对于低保护允许银行有多少存款这个国家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如果低保护的存款超过了十五万元,那么就不能进行申请。不同城市对于低保户的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各地的政策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Ⅲ 低保户存款多少是超标

法律分析:各地有具体的政策规定银行存款不得大于多少元,并且如果连续三个月不支取低保金就可以取消低保。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法律分析: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Ⅳ 低保户银行卡不能超过多少钱

不同城市对于低保户的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各地的政策要求为准。比如说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
法律依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各地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Ⅳ 低保卡里不能超过多少钱

法律分析:不同城市对于低保户的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各地的政策要求为准。比如说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Ⅵ 低保存款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城市对于低保户的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各地的政策要求为准。比如说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