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华人华侨回国投资,国家有什么优待政策吗
我觉得国家给的补助,不如部分地方给的实在.
主要还是你选择的地方在哪里,选择在哪里投资
选好几个投资的地方,然后用地方的政策决定最后在哪
要单单的说你是华人华侨的话,我想任何一个回到祖国的人都会得到同样的优待
本身就看你是不是真的要回来
要聊天可以找我594457137这是中国的QQ
[email protected]这是我的E-mail
Ⅱ 华侨投资区属于什么区2021年产值多少
华侨投资区地处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北郊,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是南宁华侨投资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投资建立的区域。
Ⅲ 求:华人华侨回国投资、办学等方面的资料(不要网址,要文字)
一、华侨:指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二、归国华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简称归侨。不论年龄大小和何时回国,都是归侨。来华定居的外籍华人,在恢复中国国籍后,也称归侨。 三、华侨学生:指回国学习未在国内定居的华侨。 四、归国华侨学生:指从国外回来定居就学的华侨、简称归侨学生。不论年龄大小,就读何种学校都是归侨学生。 五、侨眷:指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儿孙女、外孙儿孙女、抚养人和生活主要来源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 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的眷属仍视为侨眷。 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六、外籍华人:指原是华侨或华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国内有关优待华侨的政策一般可以适用于外籍华人)。 华裔;居住在外国,并且国籍非中国的,有中国父系血统的人是华裔.现在很多南洋,日本或美国的公民,父系血统是中国
Ⅳ 小朋友问我为什么八十年代初老华侨回国市领导马上拎着礼物登门拜访,怎么解释清楚
地方上都有引进外资的任务
想钱都想疯了,华侨=有钱人,可能回来投资
一听到华侨回来了,自然屁颠屁颠地跑上门,希望人家来投资
后来也是如此
Ⅳ 浙江青田的华侨是不是特别多都特别有钱福建福州是不是也是很多华侨
青田华侨是很多,但福建俗称侨乡,华侨更多。
特别福州,而且很多都有分地域,比如,长乐的很多都是去美国,福清的大多都是去日本,平潭的比较去台湾的比较多,有些钱很多,有些失败的很穷。。。。O__O
Ⅵ 我是92年出国留学,后拿到了当地永久居住权,长期旅居国外,身份证丢了,目前只有有护照,如何办二代身份证
华侨是中国公民有权申领国内身份证
2010-01-22 09:32:38
郭仲仁(作者单位:福州市侨办)
近些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祖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华侨回国投资置业。华侨回国户口落户和取得国内身份证的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华侨的关注,反映愈来愈强烈。特别是在福建等较早出现出国潮的地区,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笔者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接到华侨要求简化落户手续,允许被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侨胞恢复户口、给予办理国内身份证的诉求。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始终是一个难点。本文拟就华侨归国定居的有关情况,华侨国内身份证的法律地位,简化华侨落户的法律性、必要性、必然性进行探讨,以推动这广大侨胞极度关注的问题尽早得到解决。
一、华侨是中国公民,理应具备与生俱来的身份证,有权在国内定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法律定义,毫无疑问,华侨作为中国公民只要他们愿意,就应该和国内其他公民一样,有在中国居住的权利。
中国公民持有户口特别是中国身份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华侨来说也是如此。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在户籍管理这一滞后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制度还必须执行的情况下,在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出国人员包括华侨在国内却不能有户口和身份证,在事实上还不能享受公民待遇。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在很长的时间内,办理护照必须注销户口;二是1990年和2000年的全国第四、五次人口普查,把许多不在家乡生活的人员的户口(即使是旅游临时出境)注销了;三是各地为完成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避免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将出国、出境人员的户口注销,造成当地“非正常”的人口灭失。由于这种种原因,华侨或出国人员回国后,办理身份证、恢复户口就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华侨作为中国公民,必然应该有自己的身份证件。将出国定居的华侨的身份证(户口)取消的做法,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对华侨的歧视。2003年前后,办理护照或出国定居在许多地方已经不存在注销户口的问题。这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入的体现、是进入正常法制轨道的体现。但对已经被注销户口、办护照时收缴了身份证的要恢复户口或办理身份证的华侨来讲,却被边缘化了,各部门设立了许多规定,有许多关卡:这些华侨要办理身份证必须上缴包括护照、国外有效居留证在内的国外合法居留的所有证件;还要符合各种规定,否则,不能回国定居,不予办理中国居民身份证。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二、华侨的国内居民身份证对侨务工作的意义和对侨胞的重要性
在政治上,给予海外侨胞这部分中国公民应有的公民权利——国内居民身份证,是党的一贯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侨务工作的最好体现。有许多华侨说,只有犯罪人员要到边远地区服刑,才有注销、转移当地户口的政策,在海外生活的中国人在户口上的待遇居然与犯罪人员一样。这怎么体现出一个开放的国家的政策?就我们基层侨务工作者来说,同样有这种感觉:不发放居民身份证是对海外侨胞的政治歧视,既与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总方针相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不适应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的新情况、新要求。
在生活上,没有居民身份证给华侨在国内经商、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在中国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的情况下,许多华侨由于投资贸易、旅游、探望父母子女、祭奠祖先等各种原因来往于居住国和中国之间,许多华侨在国内居住的时间往往不少于在国外的时间。国内身份证对他们在国内投资、银行开户、旅游住宿、购房购物提供了护照所无法提供的方便和便利。甚至提供了影响一生的条件。比如,近两年高考时,由于没有身份证,在国外又没有达到国家四部委定的“最近四年在外住满两年”的华侨学生报考条件,一些在国内学校学习的高三学生既不能以华侨学生的身份参加侨、港、澳学生的统一考试,也不能以国内生参加国内学生的统一高考,这些人在高考面前无可奈何,只能放弃高考。这无疑将影响他们一生,甚至是华侨一家今后的生存状况和对生活环境、生活地的抉择。身份证对华侨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下面,举几个实际例子,说明国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落户对海外华侨的重要性和他们在国内办理过程中遇上的种种困难。
例一:2007年5月博士郑先生作为“福建省紧缺人才”从日本回国,在福建省某厅下属中心任职。2008年8月,在日本的郑博士的太太、硕士林女士带儿子回国定居。但在办理定居手续的过程中,遇上了种种困难:即使有出生证仍被要求作亲子鉴定;因为不符合部门规定的回国定居条件,被非侨务部门认定为不是华侨,不能以华侨条件落户;身份证无法办理,儿子上学遇上了障碍;欲购房,没有身份证无法如意进行……由于落户事宜,往返奔波,林女士在到我办要求帮助时,可说是身心疲惫,泪流满面。直到2009年8月,一年时间,找过许多单位,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脉资源”,全家才得以落户。这还是引进人才所遇上的问题,不用说其它自行回国欲定居的侨胞了。
例二:高考“被放弃”资格的华侨考生。柳某,2005年5月回国念高二,母亲赵女士放弃在匈牙利的生意,专门在福州照顾女儿。2007年报名参加高考时,按照华侨学生身份,达不到国家四部委的“最近四年在外住满两年”的规定,按照国内生参加考试,没有国内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被迫放弃高考。
杨某,2006年从阿根廷回国念中学,2009年从福州的福清市重点学校高三毕业,参加省质检考试成绩达640分。可以说是一位学习成绩很优异的高中毕业生,但同样是既不能以华侨学生身份报考,没有国内户口和身份证也不能参加国内学生的高考。又是一个高考“被放弃”。高考“被放弃”将直接影响他们的人生和对祖国的信心。
例三:祖籍福州闽侯县的刘先生,1986年出国前往美国,2005年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绿卡)。由于国内户口被注销,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申请补办中国护照时,被告知国内没有电脑户籍记录,不能办理。2009年10月回家探亲时是持中国使馆签发的双程旅行证。欲在国内恢复户口,取得居民身份证,被告知必须收缴美国绿卡和使馆签发的双程旅行证。刘先生英语不过关,无法加入美国籍,国内又“不要”他,他只能成为一个无国籍人士。刘先生告诉我,使馆双程旅行证两年有效,两年后不予换发。如果真是这样,连回家乡探望父母亲人都不可能了。
例四:旅美华侨林先生,2005年拟在福州注册成立公司,用护照和绿卡必须用外币注册。由于其资金大部分来自前些年在国内参与朋友投资的股份所得,必须用人民币去兑换外币。这中间各种限制不说它,个人在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借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不仅不合法,风险也大。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华侨回国落户和要求具备居民身份证的合法诉求,既是华侨本身的一件重要事,也是侨务工作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事。从吸引侨心角度,从依法维护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从适应新情况创新工作局面的角度都是一件亟待解决的事。
三、对华侨回国定居设置条件、关卡是一种歧视
在笔者见到的新的《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目前实行的华侨回国定居管理规定的实际操作中,对华侨回国定居有许多限制条件,首先“必须在国外连续居住满3年,每年在国外居留不少于10个月的华侨”,然后必须符合:结婚3年以上与国内配偶团聚的;或年龄不满16周岁,父亲或母亲在国内长期居住的;年龄60岁以上,本人或国内直系亲属能够解决生活问题的;被国内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或年纳税额三十万元以上企业正式聘用且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或在国内经商、投资,时间超过三年的;等等。不仅是条件上有诸多限制,而且在手续上也十分繁琐。
在上述条件的限制下,有300万海外侨胞的福州市,2006年到2009年3月底,福州市共有回国定居的华侨和出国人员266人,这一数字是很少的了。
毫无疑问,华侨在国内定居是中国公民的正当合法的权益,在这一问题上设置种种关卡显然与相关法律相违背。在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大经济的情况下,对自己国家的公民应当要贯彻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侨务总方针,在现有的必须申报户口的体制下,简化手续,比如对回原国内生活所在地定居的侨胞,可以在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直接申报户口并办理中国身份证,等等。实际上,在福建省,就是对在海外非法居留的人员,回国后在原居住地落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也只要持相关部门(如侨务部门出具“非华侨”)证明即可落户。
四、几点建议
1、回国定居应与身份证办理区分开来
华侨回国定居按照有关法律条文和国务院侨办国侨发[2009]5号《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规定,“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驻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国务院侨办的上述文件是针对归侨的身份认定而言。目前的状况是许多华侨在国内投资置业,本身并未放弃侨居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国内居民身份证对他们来说同样重要。依据华侨是中国公民的法律定义,应当为这些华侨核发居民身份证,解决华侨在国内办事的困扰。至于在国内的住址既可以以原居住地为准,也可以以其购房地为准。
2、简化华侨在原居住地落户和办理身份证的手续和限制
对于在历次人口普查和控制计划生育过程中以及在早期申办护照被注销户口,收缴身份证的华侨要求在原居住地(原籍)恢复户口、申领身份证的要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华侨是中国公民”这一基本法律定义,积极、无条件予以办理。不应设定种种条件限制、种种关卡。唯有如此才能把党的侨务工作总方针落在实处,华侨的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欲在国内其他地方办理落户、申领身份证的,可以根据国内公民异地迁移户口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如在异地已经购房的,可以根据当地购房落户的有关规定,办理异地户口迁移及身份证申领。
3、“内”外应有别
在到中国定居这一问题上,对华人回国定居的政策应有别于其他国家人士来中国定居的政策。旅居海外的侨胞在一些国家,在一段特定的时间、环境里,他们可能不得不加入所在国的国籍,成为非中国籍的炎黄子孙。这部分人不管怎么改变国籍,黄色的脸、黄色的皮肤不会变。随着中国的经济腾飞、社会发展,这部分人中有许多愿意或已经实际上在国内定居。对华人回国定居和外国人到中国定居,在定居条件上、在程序上应有所区别,应该适当放宽些。对不愿意改变现国籍,但长期在中国居住的华人,要降低在中国长期居住证(绿卡)的发放门槛。这样,有利于吸引华侨华人中的中小资本,有利于巩固加强海外侨胞的故土情结,有利于在海外长期保持对我友好的力量,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大业。
Ⅶ 中国对归国华侨有什么政策
新中国的华侨政策 第一节 新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政策的变化 (1949一1965年) 新中国政府逐步建立与健全各级侨务机 构和华侨组织,侨务政策的基本方针主 要是配合各个历史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 任务,并根据华侨的特点制订各种方针 政策。由于种种原因,侨务的中心始终 以国内侨务工作为主。在国外侨务方面 ,中国政府对华侨的政策受制并服从于 外交政策,根据外交方针的变化调整华 侨政策,以便服务于外交政策。
一、1949-1954年:华侨应在政治上认同、经 济上协助建设新中国 新中国政府基本继承了国民政府对华侨的权 新中国政府基本继承了国民政府对华侨的权 利与义务,即: 利与义务,即:以血统主义为原则,所有海 外中国人都是中国的国民,都应首先对中国 政府尽义务。中国政府则对华侨负有保护责 任。 国民党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利用用华侨的力量 ,被逐出大陆后,对华侨倚重更甚。因此, 争取华侨的支持不但是动员华侨的政治、经 济力量支援祖国革命、建设和反击美国对新 中国的军事、外交的敌对行为,而且是直接 打击国民党政权核以生存的基础之一。 这一阶段对华侨的政策首先是号召和教育海 外侨胞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周围,组成海 外统一战线,反对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军事 封锁,打击国民党势力。 其次,保护与促进华侨以侨汇为中心的与中 国的经济关系,动员华侨协助祖国建设。除 侨汇之外,由于抗美援朝和国内经济恢复的 需要,中国政府还以各种渠道号召华侨购买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司徒美堂) 再次,明确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规定侨报 、侨教的中心任务是宣传爱国主义和培养爱 国华侨后代。 华侨在政治上认同新中国,行动上配合中 国政府的各种号召,进一步激起当地政府 的恐慌,迫害华侨的事件并不因新中国的 诞生而减少,反而在“反共”的籍口下愈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华侨被迫害及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华侨被迫害及 驱回者,以马来亚华侨为最,泰国、日本 也均不断有华侨被驱回。 保护国外侨民应是各国政府外交政策的主 要组成部分之一。对新中国政府寄于厚望 的海外华侨处境维艰,对政府的保护翘首 以盼。当时的国内外环境使中国政府对海 外华侨的保护难以奏效。
1、中国政府与侨居国政府的关系有待改善。在朝 鲜战场上,美、英、法、荷军队等都是志愿军的 对手,这些敌视中国的国家或是华侨主要侨居国 的前宗主国,或对华侨侨居国有相当的影响力( 的前宗主国,或对华侨侨居国有相当的影响力(如 美国对泰国、印尼、日本,英国对印度) 美国对泰国、印尼、日本,英国对印度),因此, 主要华侨侨居国,如马来亚殖民当局、泰国、菲 律宾、日本、南越、南朝鲜等国的政府对新中国 的态度都不友善。
2、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径。1950年初以来,中央人 、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径。1950年初以来,中央人 民政府几次对泰、菲等国政府和马来亚殖民当局 的排华暴行提出严重抗议和警告。对没有外交关 系的国家,照会和抗议甚至难以呈达。 3、缺乏必要的经济、军事实力。 二、1954-1959年 二、1954-1959年:华侨应归化于当地 1954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 1954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的政策 发生巨大变化,从号召华侨在政治上认同 、经济上协助新中国转变为鼓励华侨加入 当地国籍,文化上认同于当地,政治上效 忠于当地政府(加入当地国籍者) 忠于当地政府(加入当地国籍者)或不介入 当地政治活动(保持中国国籍者) 当地政治活动(保持中国国籍者)。这一政 策的变化发端于1954年中国与印度总理的 策的变化发端于1954年中国与印度总理的 互访,其实质是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从 根本上解决华侨间题。 对华侨政策的转变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对华侨政策的转变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l、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后,以苏联为首的 、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后,以苏联为首的 社会主义阵营与帝国主义阵营的对抗相对缓和, 国际和平中立主义有所发展。中国要进行的几个 大规模五年建设计划,也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 境。中国政府力图在外交上反击美国及其盟国对 中国的孤立与封锁,建立反美国际统一战线。改 变在国际社会中的孤立状况。这一突破口是促进 与亚非国家、特别是我国的近邻东南亚各国的友 好关系。 2、外交护侨有待努力。 对如何促进华侨归化于当地,中国政府采 取如下措施: (1)鼓励华侨加入当地国籍。 在某些东南亚国家政府的领导层看来,居 住在东南亚的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成为与 中国发展关系的第一个障碍,他们不能容 忍华侨的双重效忠。而中国政府要改善和 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关系,解决双重国籍问 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 (2)华文报刊和教育要转向,面向当地。 (2)华文报刊和教育要转向,面向当地。 华文教育和华文报刊向来是维护华侨在政治,文化 和心理上认同于中国的最重要纽带,“没有侨教就 和心理上认同于中国的最重要纽带,“没有侨教就 没有华侨”。只要华校仍是侨民性质的学校,华文 报刊仍是侨民报纸,则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的政策 难以奏效。而且侨校和侨报向来被当地政府视为华 侨的中坚与思想库,很多迫害华侨的事件都是针对华文报纸和华校。特别是泰国和菲律宾等敌视新中 国的政府,常以“宣传共产主义”的罪名封闭侨报 和华校。 中侨委在鼓励华侨维护、坚持与兴办华文教育的基 础上,更明确提出,国外华侨学校应教育华侨子女 熟悉当地语言、文字、历史和地理,仅保留一定时 数的华文课程。 (3)教育华侨防止民族主义和大华侨主义、遵守当 地法令。 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归化当地,希望华侨在选择国 籍与文化认同上面向当地。但由于东南亚华侨强 烈的民族自豪感,很多人既不愿选择当地国籍, 如南越、缅甸及部分印尼华侨,也不愿学习当地 语言、文化,特别是第一代华侨。 劝导华侨克服“大国主义”、“大华侨主义”, 不但是消除华侨归化当地的主要心理障碍所需, 且具有维护中国与侨居国政府关系的重大意义。 中国政府多次强调,华侨要在政治上遵守当地国 法律法令,不参加当地政治活动;在社会关系上 ,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 学习当地语言是归化当地的首要条件,华侨 教育、报刊的转向既有利于华侨在当地生存 ,也减少与当地人民文化、心理上的距离, 有助于华侨融化于当地。但是,侨居国政府 对华文教育和报刊的限制和取缔、强迫华人 同化于当地的政策却剥夺了华人做为一个当 地民族来保留自己文化的权利。 号召华侨遵守当地国法律法令则对华侨的艰 难处境帮助不大,因为当地国对华侨、华人 的排斥与迫害绝大多数是以政府颁布法律法 令来进行的。 三、1959-1965年,以撤侨为中心的三好政 策 1954年后,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 ,尽可能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当地国籍,占 世界华侨华人总数90%以上的东南亚华侨华 人问题的实质不是国籍问题,也不是如何 与当地人相处的问题,而是原住民族排斥 、迫害华侨华人的问题。特别是当地民族 独立以后,民族主义情绪膨胀,对华侨华 人的排斥比之殖民政权有增无减。 1958年底,为了全面解决华侨问题,中国政 府提出了“三好”政策,即:华侨自愿加入侨 居国国籍,很好;华侨自愿保留中国国籍,同 样好;华侨愿意回国参加祖国建设的,也好。 从1959到1965年,归国难侨以印尼、印度华 侨为主,总数不超过11-12万人。然而,中国 政府的撤侨行动却有力地向华侨的侨居国政 府表明,中国政府无意利用华侨华人在当地 搞颠复活动。而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华侨华人 依靠自身力量,绝大多数都能以各种方式在 当地生根发展。 1949-65年,中国政府对海外侨胞的政策呈现出明 显的阶段性调整和变化,这是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所 决定的。1949-54年,为了对抗美国在经济、军事 上对新中国的封锁和台湾当局对华侨的控制,中国 政府强调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动员华侨在政治上 效忠新中国政府,在经济上协助助建设祖国。1954 年以后,中国政府积极发展与亚非民族主义国家的 友好关系,而华侨成为中国与东南亚民族国家发展 友好关系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中国政府对华侨的 政策也随之改变,鼓励侨胞归化于当地。由于侨居 国政府对华侨华人的排斥政策和华侨本身的因素, 华侨在入籍和政治、文化上认同于当地遇到很大降 碍,鼓励华侨归化于当地的政策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从1959年初开始,中国政府着重对海外华侨宣传 “三好”政策,其重点是撤回全部不愿归化于当地 的华侨华人,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华侨间题。 中国政府对归侨、 第二节 中国政府对归侨、侨眷政策的演变 (1949一 (1949一1966) 建国初,归侨和侨眷约一千多万到二千万 人。国内侨务向来是侨务工作的中心。国 内侨务工作原则基本上是配合同时期党和 国家和中心任务,针对归侨、侨眷的特点 制定具体方针政策。因此,国内侨务政策 的变化取决于不同历史时期党和政府中心 工作的变化。1966年以前,国内侨务政策 主导方面是正确的,但也受到各种错误思 潮的干扰。 一、确立华侨归侨参政地位,保障归侨、侨 眷生活的安定(1949-1954年) 对华侨、归侨、侨眷政治地位的认识,最能 从根本上体现党对华侨的政治态度。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立后,党中央就十分重视华侨、 归侨的参政作用,保障华侨、归侨在国内的 政治地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政 治协商会议中,就有华侨、归侨委员陈嘉庚 、司徒美堂、戴子良、蚁美厚、庄明理、黄 振东、陈其瑗等任常务委员,陈嘉庚也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委员。各地侨务机构干部 大多数由归侨、侨眷担任。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一章第一节第23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直辖市、 少数民族、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 在法律上保证了华侨参政地位。1954年,第 一届全国人大在北京召开,在1141名代表中 ,华侨、归侨代表有30名。确立华侨、归侨 的政治地位不但提高了两千万归侨、侨眷对 新中国政权的认识,而且直接促进海外华侨 对祖国的向心力。 1949-1953年,国内侨务政策服务于党和政 府的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生活、坚决完 成一系列社会改革工作这一总方针。 1950年全国主要侨乡解放后,如何恢复和保 障侨汇供应、维护归侨和侨眷的生活、组织 归侨和侨眷参加土改,是国内侨务的首要工 作。这不仅关系到侨乡社会的安定,而且对 侨胞的争取生存斗争将是一个极大鼓舞。 1949-1954年,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政策 取得较大成就,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数千万 华侨、归侨、侨眷由衷的拥护,稳定了侨区 社会生活,保障了归侨、侨眷的基本福利。 但党的侨务政策在某些地方执行时有所偏差 ,造成一定失误。首先是土改偏差。据广东 省估计,640万侨眷中有5%被划为地主,其中 有1/4是错划的,有一半在财产处理上有过火 的地方。此外,把贫农、雇农划为中农,把 小商划为资本家等可能达到侨眷人口的l/5。 其次,在沟通侨汇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对私 营批局、水客管理保护不周,对黑市取缔不 力,少数地区出现贫雇农向侨眷逼追侨汇现 象,追侨汇追到国外,影响华侨汇款回乡的 积极性。以上“左”的做法造成的失误,虽 然在1954年以后基本得到纠正,但这种“左 ”的倾向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到1958年以 后又死恢复燃,严重干扰了党的侨务方针、 政策。 二、动员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 设,适当照顾归侨和侨眷 (1954一1958年) 土改结束后,国内侨务工作中心即转入配合 党和国家全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和 三大改造运动中,侨务政策的基本方针是动 员归侨和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 根据归侨和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侨务 部门处理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时,有三个基本 原则,即“服从外交斗争,服从争取侨汇, 服从国内阶级斗争和中心工作”。 动员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 工作主要分三个方面: 1.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为了动员他们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 建设,首先要做好团结他们的工作,而纠正 土改遗留问题是当务之急。 在1953年开始蓬勃发展的农村合作化运动中 ,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动员侨眷参加互助组、 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投入集体生产劳动。 2.对华侨在国内的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 改造。 各地区在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基本上能考虑到华侨工商业的特点采取慎重 稳妥的措施: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时,凡查 明产权系华侨所有的,一律承认其股权,产 权不明者也要努力查清;华侨股份估价要向华 侨股东交代清楚并履行股权登记手续;华侨、 侨眷以信用、借贷形式将侨汇存放在私营企 业的款项应由债务人或企业负责清偿;解放后 华侨、侨眷投入私营企业股金,在实行全行 业公私合营后,年息可比国内一般合营企业 年息略为提高。 3.辅导归国侨生升学。 为了解决侨生的特殊困难,政府在北京、 厦门和广州设立侨生中等补习学校,并于 1954年统一在广州设立华侨学生接待站。 此外,侨区各地的华侨中学也接受了大量 归国侨生和侨眷子女。 为了增加侨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1957 年5月,在广东政协第一届三次全会上,许 多归侨委员提出建议,在广州筹办一所华 侨大学。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暨南大 学在广州复建,以后逐步发展成为主要招 收海内外侨生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 1954-1958年,我国国内的侨务政策仍是服 务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个党和国 家的中心任务。在对私改造和合作化运动 中普遍存在的“左”倾冒进思潮不可避免 地渗入国内侨务政策中,但这一时期的侨 务政策较为务实,能较多地注意到归侨、 侨眷的特殊性,采取较灵活的具体措施, 在各方面给予归侨、侨眷一定程度的照顾 ,侨务政策执行时偏差较小,受到海外华 侨、国内归侨、侨眷的普遍拥护,是文革 以前国内侨务工作的最佳时期。 这一时期国内侨务政策的正确制定与执行虽然主要 取决于国内大气候,但也与这一时期政府对华侨、 归侨和侨眷较为重视分不开。 第一,中国政府希望华侨能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 较大的作用,其中心是争取侨汇,而争取侨汇的前 提是必须做好国内华侨、侨眷的工作。 第二,做好国内归侨、侨眷工作直接关系到对国外 华侨的工作效果。华侨被台湾国民党政府认为是支 柱之一。争取华侨对新中国政府的向心力,能直接 打击国民党政府生存的基础之一。此外,党和政府 期望华侨作为友好使者,能成为新中国政府打开外 交局面、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友好关系的桥梁。而国 外侨务工作的进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的侨务 工作。 三、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加强改造 (1958-1966年) 1958年到1966年,国内侨务工作的任务 是:“一切为了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继 续调动侨眷、归侨、归国侨生的积极因 素”。调动积极因素的主要手段是必须 加强对侨眷、归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在这一时期,对归侨、侨眷的政策主要 有两个方针,一是“一视同仁,适当照 顾”,二是“从同出发,以同化异”。 这一时期,国内侨务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接待和 安置归侨。解放以后,归侨与难侨不断回国。(广 东省到1958年已安置归侨25万人,福建到1959年安置了7万 多人。1960年初,印尼政府突然大量驱赶华侨,当年2月, 国务院发布指示,福建,广东各口岸和侨区县、市先后成立 接待、安置归侨委员会。1960-1961年,福建共安置印尼难 侨31000多名,广东安置难侨54000人。1964-1966年,闽粤 两省又陆续安置缅甸、印尼、印度难侨近2万人。) 与以前安置归侨主要以“按籍安插,主要面向农村 ,对有技能者量才录用”的原则不同,这一时期归 侨、难侨大多被突然成批驱赶,很多华侨是数代侨 生,已无原籍可循,造成国内安置的困难。因此, 国家提出“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针,全面给 予妥善安置。(1960年以后,政府在广东、福建、广西、 云南新建和扩建了30个国营华侨农场,这些农场都处在气候 温和地带,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适宜种植热带和亚热带作物 ,便于归侨发挥特长。大多数归侨多在农场安家落户,他们 的生活、住宿、子女入学等间题得到安排.部分归侨安置在 厂矿学校或资助回乡) 二是继续加强对归侨、侨眷的社会主义 改造和教育。加强对归侨、侨眷的社会 主义教育是“从同出发,以同化异”的 具体实施。首先是劳动观念的教育,要 求每个侨眷、归侨都应该尽自己的能力 从事劳动,努力提高生产技能,成为自 食其力的劳动者。 其次是培养集体观念。 第三是破除迷信和勤俭持家。 l958-1966年,国内侨务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绩,但也严 重受到“左”倾思潮的干扰。 第一,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导向中,把强调照顾 归侨、侨眷的工作方法问题作为资产阶级侨务路线加以批 判,认为这是要把华侨“挂上社会主义列车还是挂上资本 主义列车”的严重的两条路线斗争。 第二,从中央到地方某些侨务干部忽视归侨、侨眷的特殊 性,强调“以同化异”,不承认由于国内外的联系与华侨 不断回国,这种特殊性在相当长的时期仍然存在,仍需发 挥党的统战工作的作用。因此,错误地批判一些侨务部门 在贯彻执行政策时是“片面照顾”,甚至把一些为归侨、 侨眷谋利益的侨联组织称为“促退会”加以批判。 第三,一些部门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伤害了一部分归侨、 侨眷。反右斗争时,各级侨联一批人受到冲击,在“社教 ”“四清”运动中,一些侨户被重新戴上地主帽子,有些 归侨被错划为资产阶级。 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华侨 第三节 1978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华侨 华人态度和政策的变化 一、近30年海外华人社会的变化与特点 (一)数量的增加与分布状况的变化。 从整体上看来,相对于老一辈的华人移民,华人新移民的 教育水平较高,来自大陆的新移民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 是教育程度较低的,包括那些以与家人团聚而移民海外者 。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来自类似广东江门地区及珠江三角洲 其他农村地区以及大多数的非法中国移民,主要来自福建 福州地区和浙江南部;另一部分是前往发达国家的大陆留 学生、学者,以及他们的家属,他们在大陆就受过良好教 育。华人新移民的另一个显着的特点是他们的经济实力。 (二)近30年来华侨华人的经济力量迅速成长。60年代至 90年代是华人经济力量急剧扩张的时代。亚洲四小龙中国 和东盟创造的东亚经济腾飞也可视为全球华人经济奇迹的 表现。 (三)华侨华人与中国的联系空前密切。 华人新移民数量的剧增、台湾的大规模海外投资、东 南亚华人经济实力的扩张以及发达国家的华人专门人 才数量的不断增长等等因素,使海外华人社会经济和 政治结构、认同及与中国的关系等方面发生巨大的变 化。由于华语的复兴、东南亚华商经济网络扩张和华 人社团国际化的发展,东南亚华人同化于当地社会的 进程比以前减缓了。 在发达国家,华人已不满足于在科技领域的成功和经 济地位的逐步提高,他们也开始致力于追求政治目标 ,试图团结起来以表达他们的共同政治诉求。在发达 国家的华人通过强调他们共同的种族及语言基础,组 织自己的种族与文化团体,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股华人 的政治力量。 所有这些海外华人社会的巨大变化、中国大陆实行的 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国策,成为中国政府对 华侨华人政策的出发点。 二、中国政府对华侨华人看法的变化 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以阶级斗争为纲,经 济发展不断为政治斗争所干扰。当60-70年代 东亚经济飞速发展时,中国大陆正进行四清 和文化大革命。华侨华人绝大多数生活在资 本主义国家里,按照阶级斗争的观点,他们 中的很多人也不属于劳动阶级,因此华侨华 人向来被视为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或准资产阶 级群体,他们在国内的眷属自然是应被进行 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有海外关系者意味着可能与境外敌对势力发 生联系的复杂可疑的人,海外关系成为人们 避之唯恐不及的污名。华侨华人及其眷属自 然更被视为有海外关系者的代表所受的打击 和排斥自在预料之中。 1978年以后,经济发展第一次成为中国共产 党和中国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开始关注几乎被忽视近30年的海外华侨 华人群体,注意到海外华人华侨的变化和经 济实力的增长,意识到他们在中国社会经济 发展中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 中央政府对华侨华人在中国经济建设中起重 要作用的认识体现在中央领导在1984年召开 的全国省级侨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随着海 外华资与中国经济合作的扩大,华侨华人越 来越被视为中国大陆经济大发展的独特机遇 。 三、1978年以来的侨务政策 三、1978年以来的侨务政策 随着中国政府对华侨华人地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 高和1978年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 高和1978年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 工作,中国侨务政策的目标是配合党和政府的中 心任务,其总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 心任务,其总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 爱国爱乡的传统;鼓励华侨自愿加入当地国籍, 为促进所在国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所在国的合作 与交流发挥作用;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适当照顾其特点,发挥其海外联系的优势,为祖 国建设作贡献。在侨务工作的实践中,其工作重 心越来越注重于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和科 技合作。 1978年以后,中国侨务工作重心在不同时期 1978年以后,中国侨务工作重心在不同时期 有所侧重,大体上以1984年全国省自治区直 有所侧重,大体上以1984年全国省自治区直 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为前后阶段。1978年国务 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为前后阶段。1978年国务 院侨办成立后到1984年是侨务政策和侨务工 院侨办成立后到1984年是侨务政策和侨务工 作的调整时期,又是初步奠定新时期侨务工 作基本组织方针和工作重点的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侨务政策, 纠正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是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1984年 留问题是这一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1984年 以后,配合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 推动华侨华人与中国的经济、科技合作则是 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心。 为了保护华侨华人权益,促进他们对中国的 了解,中国政府首先是在华侨华人较多的地 区派遣侨务领事,指导华侨华人遵守当地法 律,促进华侨华人之间的团结,介绍我国经 贸发展情况。我国政府在双边、多边条约中 ,多次对公民的经商、侨居、等权益作出规 定,这是保护侨民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可根 据国际法或国际惯例来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 当利益。 中国政府关心与支持外籍华人在当地长期生 存和发展,组织华侨华人进行职业、语言、 技能培训,发展文化事业;在海外建立中资 机构,为华侨、华裔提供特别服务,政府各 部门也为华侨华人同我国的经贸、科技、文 化等领域的合作提供方便给予必要的支持。 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与人才中,法律配套 工作也相应建立。与引进华侨华人资本、 开拓对外经济联系密切相关的是对国内归 侨侨眷的工作。党和政府在有关涉侨部门 的推动下,对归侨侨眷的利益予以前所未 有的重视,其标志就是《 有的重视,其标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国政府机构还经常直接组织在中国的各 种针对海外华人的招商活动,1993-1996年 种针对海外华人的招商活动,1993-1996年 间中国侨务机构接待了大约150万海外华侨 间中国侨务机构接待了大约150万海外华侨 华人,他们来中国大都出于商务目的。中 国各级政府和国营企业还派大量的代表团 到海外华端口去招商引资。 联络海外华人一个重要的非官方渠道是通 过社团组织。为推动海外华侨华人的全球 性联系和扩展海外华人社团网络,中国官 方也乐于协助以同乡和同宗为基础的全球 性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建立,这类社团的领 导成员通常包括世界上最有名的华裔百万 富翁和一些大陆当地的重要人物。
Ⅷ 华侨国内投资是什么意思啊
1、华侨国内投资是指海外的华侨和华裔人士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投资。
2、旅居海外的华侨,大多不把家庭成员全部迁往国外,而是保留着国内的家庭,或家庭中的一些成员留居国内,并同国内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联系。华侨一般是热爱祖国的,愿意看到中国经济发展,因此经常将积蓄所得,投资国内。
3、华侨国内投资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广东、福建、上海等地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改善和便利广东、福建二省侨乡的交通运输,加速了城乡物资交流,以及推动广东、福建沿海城市的发展和繁荣。建国后,国家先后在广东、福建、广西、云南、上海等11个省(自治区)、市分别成立了华侨投资公司。根据国家计划和华侨的愿望,各地华侨投资公司兴建和扩建的工厂和企业有100多个,这些厂矿企业(公司)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充裕物资供应、促进地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繁荣侨乡经济以及安置大量归侨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自7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华侨和海外同胞对祖国经济建设的热情,华侨积极回国投资,办起了许多独资、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以及来料加工等企业,使华侨的国内投资比过去30年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Ⅸ 华侨回国要准备什么
华侨短期回国是免签证的,但因国后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如果是外籍华人则需办理进入中国的签证.
送子女回国潮
最近一段时间,很大一部分旅居西班牙侨胞中的年轻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以后,就把孩子送回国抚养。这种现象在旅西侨胞中非常普遍。另一部分华侨是为了让孩子回国学习中文及中国文化等等。最近也有部分华侨将自己中学毕业的子女送回国内上大学。
在国内,许多省市也都制定出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欢迎华侨的子女回国上学,接受传统中国文化的熏陶。
回国创业潮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是世界上在国外读大学的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的大学留学生占全球总数的14%。
国侨办经济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后,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回国服务的活动日趋活跃,回国创业逐渐形成潮流。”
本来到葡萄牙留学的学生就不多,多数留学生完成学业或课题后就迅速返回中国,真正留在葡萄牙创业的留学生并不多,他们并没有形成强势群体。而少部分旅葡华人华侨则有回国创业的想法和行动。
回国定居潮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大与生活的稳定,近年来移民回国定居热潮悄悄涌现,越来越多的华侨踏上回国的班机,甚至部分华侨干脆回国办理定居手续,长期呆在中国。据抽样调查显示:当前华侨回国定居主要是为了恢复国内户口,方便经商、读书和生活等,其本身还具有很强的国际流动性。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实施积极的华侨回国定居政策,以顺应经济全球化和人权保障的时代潮流。
2008年以后,这股回国定居的暗流正在悄悄涌动,并逐渐形成潮流。
回国投资潮
商机无限的中国正吸引着广大华侨华人回国创业。改革开放以来,华人华侨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华人回国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政策,并努力为华侨华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海外华商的事业成果是通过艰苦奋斗积累起来的,因此各地在吸引华侨投资的同时,更要强调为侨服务。开发侨务资源,也要讲到长远协调,侨务资源也需要保护,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有一批葡萄牙华人华侨回国投资的中小项目正在国内全面展开。
Ⅹ 福建的海外华侨有多少
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人华侨1088万人。其中,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这三地的闽籍华人华侨最多。比较着名的有李陆大,泉州安溪人,据说捐了有几个亿了,主要在教育方面,建校舍,资助学生等,福清有个融侨工业区,主要就是归国华侨办的,具体资料网上应该有
新加坡前5富豪
邱 德 拔 祖籍泉州人
郭 令 明 祖籍福建同安人
黄 廷 芳 祖籍泉州人
李 成 伟 祖籍泉州南安人
黄 祖 耀 祖籍泉州人
马来西亚华人前7富豪
郭 鹤 年 祖籍福建福州人
郭 令 灿 祖籍福建同安人
林 梧 桐 祖籍泉州安溪人
郑 鸿 标 祖籍广东潮州人
张 晓 卿 祖籍福建闽清人
林 国 泰 祖籍泉州安溪人
李 深 静 祖籍泉州永春人
印尼前5富豪
林 绍 良 祖籍泉州永春人
黄 奕 聪 祖籍泉州人
彭 云 鹏 祖籍广东陆丰人
蔡 道 行 祖籍福建福清人
林 天 宝 祖籍泉州人
台湾前5富豪
蔡 万 霖 祖籍泉州人
王 永 庆 祖籍泉州安溪人
郭 台 铭 祖籍山西泽州县
蔡 万 才 祖籍泉州人
辜 振 甫 祖籍泉州惠安人
菲律宾前6富豪
陈 永 栽 祖籍泉州晋江人
郑 周 敏 祖籍泉州石狮人
许 寰 哥 祖籍福建厦门人
吴 奕 辉 祖籍祖籍泉州晋江人
郑 少 坚 祖籍泉州永春人
施 至 成 祖籍泉州晋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