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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安置房产权多少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7-30 19:38:48

① 安置房可办房产证,请问需要交哪些税

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契税。契税完税是产权过户的必要手续。拆迁房屋,实施拆迁后,该宗土地上的土地需要归宗成一宗土地,原有房产证全部注销,新修房屋的产权需要初始登记为开发商的,办成返迁户的房产证时,等于又产权转移。而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② 安置房办理产权证要交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1. 契税,开发商在取得土地等不动产时,需要按全额计算契税,不可以扣除回迁业务中相当于拆迁补偿的部分。

2. 营业税,开发商发生房屋回迁业务,开发商应在交付回迁房屋或被拆迁户全部支付差价的时候缴纳。如果不需要支付差价的,以成本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如果有差价的,不需要支付部分按成本价格计税,差价部分按实际计税。

3.印花税

4. 土地增值税,开发商发生的房屋回迁业务不属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因此,开发商应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

5. 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国家对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房屋回迁业务并没有规定相关的减免政策,因此,开发商在取得土地等不动产时,需要按全额计算契税,不可以扣除回迁业务中相当于拆迁补偿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鉴于房地产企业的房屋回迁业务具有特殊性,开发商发生房屋回迁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等面积回迁部分既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又要按规定归集开发成本。

③ 领取安置房房产证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办理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应交纳费用:
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
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3、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
二、回迁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业主身份证。

④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费用

一、办理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应交纳费用:
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
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3、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
二、回迁房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业主身份证。

⑤ 安置房办房产证,还要交些什么费用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1、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五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6、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额的3%交纳。

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要注意及时的交纳相关的费用,保证房产证能尽早拿到自己手里。房产证的办理对于自己的房屋居住权是一种保证,所以在办理时候一定要谨慎,了解下办理的流程。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

第1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

第2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第3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

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第4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⑥ 安置房领房产证需要交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办理回迁安置房房产证应交纳费用:

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

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3、产权登记费,按80元/套收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⑦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套房,如果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按总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总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总房款3%征收;住宅登记费需要交纳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的房屋按照每平米16或18元缴纳,砖混结构的房屋按照每平米15或16元缴纳。 进行产权登记需要交纳:(1)对于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之外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4、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0.3”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