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福州的内河有哪些
我的家乡—福州,属典型的亚热带气候,这里四季如春,鲜花盛开,人杰地灵,洋溢着浓浓的文化气息。
福州是福建省的省会,这是一座有着 2200 多年悠久历史的古城,又因九百年前遍植榕树,市区榕树绿荫满城,故又有“榕城”的美称。市区三面环山,一面傍海,闽江、乌龙江穿城而过。福州山丘多,树木覆盖率高,几乎周边的每一座山岭都是不错的游玩景点。福州还有丰富的水资源,不但可以游西湖、左海,不但可以欣赏闽江两岸如画的风景,还可以到黄岐、琅岐、平潭、长乐赶海观潮。
福州还有很多的古建筑、古寺庙、名人故居等古建筑。福州名胜古迹有三坊七巷,分别是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有杨桥巷、朗官巷、塔巷、黄巷、安民巷、宫巷、吉庇巷。现在这里尚存明清古建筑268座。其中,面积在1000米以上的深宅大院有10幢。三坊七巷被建筑界喻为一座规模庞大的“明清古建筑博物馆”。
福州城内内河纵横交错,丰盈的河水滋润着这个城市,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因此称之为“桥最多的美丽水城”。福州不仅内河众多,而且闽江、乌龙江交汇而过,水质清澈、水量大,如今的闽江两岸更是风景秀丽、景色怡人。福州还是国内三大温泉区之一,自古以来就有“福州温泉甲天下”之美誉。福州的温泉,水质纯净,无色无味,享受温泉在福州绝非难事。城不在大,有水则灵,丰富的天然水源,给福州增添了天生丽质的娇媚。
“海滨邹鲁”让福州享有美誉。福州的自然山水赋予的灵气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英才,他们中有五代开闽的王审知,南宋爱国名相李纲,近代民族英雄林则徐,启蒙思想家严复,文学家林纾,辛亥革命烈士林觉民,海军元老沈葆桢,“二七”革命烈士林祥谦,文学大师谢冰心,科学家侯德榜、高士其、陈景润等等。仅 20世纪下半叶,从福州盆地及周边 5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走出了 40多位两院院士,福州籍院士人数位居全国榜首,这也验证了一句话:“福州自古出状元!”引得外人羡慕不已,巴不得沾沾这份才气。
“福州三宝”、“榕城三绝”让福州名扬海内。民间制作的脱胎漆器、纸伞、角梳被称为“福州三宝”;具有 1500多年历史的寿山石雕和 200多年历史的脱胎漆器,与软木画被称为“榕城三绝”;还有 金银首饰、文房四宝、竹木家具、木刻、瓷器等等,数百年来福州工艺品的精美绝伦倾倒了无数中外游人。
“清晓的江头,白雾茫茫;是江南的天气,雨儿来了——我只知道蔚蓝的海,却原来还有碧绿的江,这是我的父母之乡!”冰心先生笔下的父母之乡,便是我的美丽故乡——福州,我深深地热爱着这片土地。让我们祝福她永远美丽,让我们用勤劳的双手把家乡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吧! 我的故乡
❷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2019)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内河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内河环境,发挥城市内河综合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河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及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城市内河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内河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内河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城市内河管理实行河长制。本市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段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统筹解决相应河段出现的重大问题。第六条市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内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水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城市内河的监督管理职责。
县(区)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内河的管理工作。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内河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城市内河生态环境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城市内河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八条城市内河实行名录制度。
城市内河名录由市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城市内河名录的内容包括城市内河名称、起止点、河道长度、水域面积、主要功能、管理范围等事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内河名录设置城市内河界桩和河长公示牌。河长公示牌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并载明城市内河名称、河(段)长、河长职责、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区段、管理范围、禁止行为、举报电话、河道专管员等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城市内河界桩和河长公示牌。第九条市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内河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编制城市内河专项规划应当满足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景观风貌、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的需要,实现水清、河畅、安全、生态的目标。
经批准的城市内河专项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公布。第十条城市内河疏浚清淤、生态补水和污水截流等综合治理工程,以及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修建码头、跨河桥梁、管线设施、景观照明设施、配套用房等工程,应当符合城市内河专项规划,遵照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卫生、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审核前,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一条城市内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足沿河驳岸退距要求;
(二)配置建设相应的截污管网设施;
(三)保留自然弯曲的河岸线、深潭、浅滩、泛洪漫滩、天然的砂石、水草、江心洲(岛),优先采用自然护岸、植物护岸等生态护岸形式;
(四)保持水体流动,促进城市内河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五)不减少城市内河水域面积;
(六)保护和展示沿河历史文化遗存;
(七)同步建设两岸绿地、慢行交通系统和照明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建旅游、休闲、健身等设施;
(八)其他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城市内河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市内河专项规划实施前已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内河专项规划的,应当进行改建或者征收,并依法予以补偿。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限期整改或者拆除。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的水面、陆地等。因城市内河治理等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城市内河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经科学论证后,报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城市内河的防汛防台风安全责任。
临时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建设单位应当在临时占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原状。
❸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20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内河管理,保护和改善内河水环境,发挥内河的防洪排涝、生态、旅游等综合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的内河管理。第三条内河管理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整治、严格保护、注重效益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内河管理工作的领导,并保障内河整治与管理所需资金。
内河整治与管理资金实行政府投资和其他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办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内河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内河生态环境意识,对保护和改善内河生态环境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的内河生态环境的权利,负有维护内河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七条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内河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制定内河整治与管理标准;
(三)确定内河管理范围,划分内河管理责任区段;
(四)组织实施内河疏浚、沿河截污、驳岸修砌、绿化建设、景观改造等内河整治工程;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市内河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内河的日常管理。
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河的管理。第八条市容、园林、水利、环境保护、交通、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承担内河管理职责:
(一)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内河卫生保洁管理标准,实施内河生态补水调节;
(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内河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监督管理,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防洪排涝和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五)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内河营运船舶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依法对内河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第九条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园林、水利、环境保护、交通等主管部门编 制内河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条 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内河管理的要求,通过开闸放水、引水等方式实施内河生态补水,促进水体交换。第十一条内河管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实行区段专人负责制。护河员按照内河卫生保洁管理标准配备。第十二条内河疏浚清淤、截弯取直、生态补水和污水截流等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修建码头、跨河桥梁等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内河专项规划,以及防洪排涝、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拆除围堰、清理河道、修复内河设施,并由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与内河整治无关的工程项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建设和内河整治工程,依法拆除内河管理范围内已有的妨碍防洪排涝或者内河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十四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堆放物料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因内河整治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搭建的,应当经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五日内恢复原状。第十五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河断水、爆破作业、拦河筑堰、设置阻水抽水设施。第十六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内河新设雨水排放口的,应当经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七条内河船舶应当按照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泊、装卸,不得向内河排放污水和油污。第十八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物品;
(二)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
(三)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
(四)抛弃、掩埋动物尸体;
(五)炸鱼、电鱼、张网捕鱼;
(六)倾倒渣土或者其他建筑垃圾;
(七)排放污水、泥浆;
(八)擅自铺设缆线、管道;
(九)损毁坝闸、明渠、隧洞、暗涵、泵站、护坡、码头、驳岸、护栏等内河设施;
(十)其他损坏内河设施、破坏内河生态环境的行为。
❹ 舞水河污染的治理
42条内河污染严重
福州市城区内原有42条污染严重的内河,自1996年开始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推动了省市政府对内河的整治,先后投入近6亿元资金进行治理,其中从闽江引水搞活水体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福州市内河的面貌。然而,市区内的近10条被老百姓称为“龙须沟”的“断头河”、“盲肠河”每天接纳的生活污水多达数万吨,不仅是福州市消灭劣Ⅴ类地表水、实现“创模”的一大障碍,而且这些河的两侧都是人口密集的生活区,连年的投诉也成为市领导的一块“心病”。
如何在加快建设传统的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寻找出一种与自然更协调、更经济的内河治理方法?
福州市的决策者在广泛调研考察后大胆选择了由着名的加拿大生态学家约翰托德博士发明的璃因玛逊生态工程水体再生技术,并将污染最严重、周边人口密度最大、全长547米的白马支河作为示范工程项目首先开展治理。工程于2002年6月正式拉开了序幕。
生态治理技术“一箭双雕”
璃因玛逊生态工程技术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工程学和生态学原理,按照河流的特征,在满足其纳污排洪需要的前提下,利用生物链浮岛净化系统技术,在水面上种植经过严格筛选的多种当地植物,在水中放养或让其自然生成各种动物和微生物,使河流不断得到自净,恢复其自然生态。该技术已经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美国时代周刊和国家地理杂志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约翰博士也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100位发明家之一。去年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璃因玛逊技术引起了众多与会专家学者的关注。清华大学钱易院士在致福州市环保局的一封信中写到:你们采用璃因玛逊技术对污染严重的“断头河”进行治理,我看是合适的。它既可以节约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还可以创造一个绿色环境,给人以美的享受,对于处于城市居住区的河流,是十分适宜的一种处理系统。我期待福州市的成功经验能对全国的水污染防治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在福州白马支河看到,生态浮岛上栽培的植物有近40种,有沙草、蒙草、三白草,也有福州市常见的水竹、美人蕉、马齿苋等。我们沿着水中的工作平台走去,天然湿地的气息扑鼻而来,仿佛来到了野外的小溪边。引导我们参观的加拿大亚奇环保公司亚洲地区负责人刘女士告诉我们,547米的实验河道形成的绿地面积达到2352平方米。除植物外,目前已经发现的动物包括鱼类7种,各类昆虫21种,青蛙等两栖类4种。还有十几种鸟类常来作客(微生物未统计),到了晚上,这里又重现了城市中消失多年的虫鸣蛙叫,令人称绝。仅仅半年,多样性的生物链已经初步形成。如果在设计中再进行一些休闲观光的补充,实际上就是建设在城市中的“湿地公园”。在治理效果上,刘女士向我们提供了一份资料:实验河段每天排入的污水量约5000吨(包括周边约1.6万居民的生活污水和约40公顷面积的汇水),进水水质BOD每升在80~120毫克之间,经净化后每升小于11毫克,昔日的恶臭已基本消失。令人振奋的是,这个相当于日处理5000吨污水的“生态型污水厂”总共的建设费用仅800余万元人民币,调试期间吨水处理的运行费用约2角4分,大大低于传统污水厂(包括管网)的建设和运行费用。整个“污水厂”不仅不占一分地,而且还提供了休闲绿地和生态环境,其潜在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更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厂不可比拟的。福州白马支河的治理成果也引起了国内许多地方的关注。目前已有不少参观考察者慕名而来,大多数人在事实面前都赞不绝口。一些专家认为,这其中极有可能孕育着我国城市污水治理的一场革命。
白马支河的生态治理效果坚定了福州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探索经济有效的污染防治路子的决心。市主要领导在视察后决定,再将市区最大的红庙岭垃圾处理场、污水厂下游的河道采用璃因玛逊技术进行治理,以确保垃圾渗滤液不对下游造成二次污染。
可以参考一下
❺ 福州市中心在哪个区
福州市中心在鼓楼区。
福州市鼓楼区是目前四个以“鼓楼”命名的区域之一,是福建省会福州的核心城区,自古以来就是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积35.43平方公里,下辖9街1镇和69个社区。辖区云集了80%以上的省市直部门。
福州市鼓楼区荣誉
鼓楼是国家级生态区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荣登“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区)”候选名单。近年来,完成了465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88条传统老街巷整治,打造了20条道路保洁“示范街”“精品街”,旧城更新项目被住建部评为“中国人居环境示范奖”。
完成了21条内河整治,建成30个串珠公园、30多公里长滨河绿道,福山郊野公园、屏山公园、黎明湖公园等建成开放,福道获“新加坡总统设计奖”“DFA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奖”。
以上内容参考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楼概况
❻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内河管理,维护内河环境卫生,防治水质污染,发挥内河的防洪排涝、航运、景观等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近郊区闽江防洪大堤之内的河道及其设施。第三条内河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转让、出租或抵押。第四条内河整治应当统一规划,统筹兼顾,讲究效益;内河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对内河整治和管理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将内河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内河整治与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内河环境卫生和防汛抗灾意识。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内河环境的权利,负有维护内河整洁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第八条对城市内河整治和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内河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九条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内河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内河综合整治规划;
(二)负责制定城市内河管理标准;
(三)负责组织内河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四)指导、监督内河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确定和调整内河管理责任区段;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负责内河管理的其他具体事项。第十条区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内河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工作,组织护河员搞好责任区段内河环境卫生,组织内河疏浚。第十一条水利部门负责内河防洪排涝和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直接或间接向内河排污的监督管理。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航内河船舶及航道设施管理。
规划、建设、园林、市政、土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保证本办法的实施。第三章内河整治第十二条内河清淤拓宽、截弯取直和污染源治理、引水冲污、污水截流及处理等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内河综合整治规划,符合国家防洪排涝、航运、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和技术标准。第十三条内河疏浚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义务劳动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内河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沿岸护坡、护岸、护栏等设施,由市内河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
内河岸线,由园林部门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第十四条水利部门控制、使用水闸,在服从防洪的前提下,应当兼顾引潮稀释河水,促进水体交换。
排污口应当按照市区内河综合整治规划,由设置单位限期负责整改。第十五条修建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码头、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市内河管理部门会同规划、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涉及通航内河水域及其设施的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渣土、泥浆、污水直接排入内河;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应当拆除围堰、清理河道、修复内河设施,并报市内河管理部门验收。第十六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与内河无关的永久性建设项目。特殊需要的,建设单位应提出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内河管理部门及水利、交通等部门审查同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动工。第十七条禁止未经化粪处理的粪便直接排入内河。
在内河新设排污口,建设单位须征得市内河管理部门的同意后,向环境保护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八条在内河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按照“谁建设(设置)、谁清除”的原则,由市内河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
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妨碍防洪排涝、航运或有碍市容观瞻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城市建设和内河整治工程,逐步拆迁。第十九条内河整治和管理的资金,实行财政拨款和从内河有关收费中提取以及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❼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决定(2000)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闽江防洪大堤之内的河道及其设施的整治与管理。”二、第五条修改为:“福州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三、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四、第十条修改为:“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内河日常管理。”五、第十二条修改为:“内河清淤拓宽、截弯取直、内河引水和污染源治理、污水截流及处理等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内河综合整治规划,符合国家防洪排涝、航运、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和技术标准。”六、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内河岸线,由园林部门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并负责日常养护管理。”七、第十六条修改为:“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特殊需要的,建设单位应提出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水利、交通等部门审查同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动工。”八、第二十条修改为:“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乱扔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废弃物;
(二)不得倾倒或排放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物、油污、工业废弃物,不得抛弃、掩埋动物尸体;
(三)不得挖土、圈养鱼禽、种植农作物;
(四)不得损毁坝闸、明渠、隧洞、暗涵、泵站、驳岸、护岸、护栏、护河树木草皮等内河设施;
(五)不得漂洗有毒、有害、油污的物品;
(六)不得擅自填河断水、爆破作业、拦河筑堰、设置阻水壅水设施。”九、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在内河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堆放物料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搭建的,须经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航运、防洪排涝的,还须征得市交通、水利管理部门同意。”十、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乱扔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以10-50元罚款;
(二)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物以及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50-500元罚款。”十一、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责令其改正。有下列第(一)、(二)、(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有下列第(四)、(五)、(六)、(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造成河床淤积的,承担清淤费用,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一)挖河取土、圈养鱼禽、种植农作物的;
(二)直接将粪便排入内河的;
(三)未按指定地点停泊、装卸的;
(四)擅自爆破作业的;
(五)建筑渣土、工业废弃物、泥浆、油污、污水直接排入内河的;
(六)工程竣工后,未按时清理河道或修复内河设施的;
(七)损毁坝闸、明渠、隧洞、暗涵、泵站、驳岸、护岸、护栏、护河树木草皮等内河设施的。”十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5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决定。”十四、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请诉讼。”十五、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内河管理范围指内河水体、河床、滩地、坝闸、明渠、隧洞、暗涵、泵站、护坡、堆场、码头、驳岸及岸线。
岸线是指新西河、白马河、安泰河、五四河、树兜河、琼东河、晋安河、东西河、茶亭河、打铁港、达道河、瀛州河、化工河、龙津浦、凤坂河、港头河、浦东河、磨洋河、三捷河、跃进河等主要内河河岸两侧各10米以内范围;其他内河河岸两侧5米以内范围。
光明港内河岸线按控制性规划确定。”十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❽ 福州有几条内河
福州内河
(一)闽 江
闽江系福建省第一大河。发源于武夷山脉东侧建宁县均口乡台田村严峰山西南坡,流经三明、南平两市和宁德地区古田县后,由水口镇入福州市境,流经闽清县、闽侯县,在侯官附近因受南台岛之阻,分为南、北两港,南港称乌龙江;北港称闽江,亦称台江或白龙江。北港绕过南台岛北侧,穿过福州市区至马尾港区,一般河宽300~600米,从淮安至罗星塔长28.5公里,河槽相对窄深,为航运通道。南港绕南台岛南侧,在江口处接纳大樟溪,江面宽阔,达3000~4000米,至峡兜缩小为500米,南港自淮安至罗星塔长40.2公里,河槽宽浅,为泄洪贮沙河段。南、北港于马尾港域汇合后折向东北进入通海河段,经青洲、闽安峡谷(河宽由1700米缩小为600米)至亭江长约12公里。在亭江附近受琅岐岛之阻,闽江复分为南、北两支:南支(称梅花水道)绕过琅岐岛南侧,经浮岐、潭头至梅花入东海,长18公里,河道宽浅;北支为闽江入海主汊,绕过琅岐岛的北侧经英屿、长安至琯头长门口,称长门水道,宽约1500米,深9~10米,长门峡谷宽仅380米,深达34米;出长门口后又被粗芦、川石、壶江诸岛分成乌猪水道、熨斗水道、壶江水道和川石水道分别入海,其中川石水道为主航道。
闽江中上游河床比降大,进入本区后比降逐渐减少。南平至水口水电站98.4公里,平均坡降为5‰,江面宽约400米;水口水电站到白沙长39公里,平均坡降为1‰,河道逐渐开阔,水面宽约600~700米;白沙以下进入平原地带,平均坡降只有0.86‰,江面宽达2000~3000米。闽江下游为感潮河段,随着河床泥沙的淤积,潮区界也在不断变化。据地方志记载,宋淳熙十年(1183年)涨潮流上溯到下濮电站坝址下5公里的大箬附近;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大潮时潮流仍可达竹岐附近。由于三角洲平原汊道逐渐淤废和三角洲向海伸展,导致河口区进潮量减少和径流作用相对增强,潮汐和潮流影响的上界也随之不断下移。现在枯水期大潮时潮区界在侯官附近(距口门68公里),潮流界可达观音亭;平水期潮流界在魁岐—马江之间;洪水期小潮进潮区界在江南桥附近,潮流界在马尾一带;当竹岐站洪峰流量为13000立方米秒时,罗星塔断面无涨潮流。由于闽江下游段河床坡坡降低,流速转缓,加以有潮水顶托作用,一旦上游来水量增加,洪水下泄不畅,水位增加,便很容易酿成洪涝灾害。
闽江径流十分丰富。竹岐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54500平方公里,1934~1989年平均径流量547亿立方米,最大年径流量842亿立方米(1937年),最小年径流量268亿立方米。大樟溪永泰站控制流域面积4032平方公里,1956~1986年均年径流量54.6亿立方米;另外闽江口未控区面积2460平方公里,平均年径流量约为11亿立方米。因此,闽江口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629亿立方米。
闽江径流年内分配不均,一月最小,平均流量为619立方米秒,而后逐月增大,6月最大,达4706立方米秒,7月开始逐月下降。汛期4~9月径流量占年来水量的74.4%,其中5月占17%,6月占22%。枯水期10月至次年2月径流量占年来水量的17.5%,其中1月仅占3%。
闽江的含沙量和输沙量与全国各大河流比较是比较小的。根据竹岐站1951~1989年观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14kg/m3,最大年(1962年)为0.26kg/m3,最小年(1957年)为0.069kg/m3。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715万吨,最大年悬移质输沙量为2000万吨(1962年),最小年为272万吨(1971年)。长系列月输沙率11月最小,为11.5kg/s,而后逐月增加,6月最大达1009kg/s。悬移质输沙集中在汛期4~9月间,输沙量为639万吨,占平均年输沙量的89.4%,其中5月占23.9%,6月占36.6%,枯水期10月至次年2月,悬移质输沙量仅30万吨,占平均年输沙量的4.2%。悬沙中值粒径为0.07mm。至于推移质输沙量,至今尚无实测资料。
闽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区内闽江每年接纳中上游(主要是上游)废水约4亿多吨,其中工业废水占90.7%;加上福州市排入闽江2亿吨废水(其中工业水占37.98%),闽江水质已受到严重污染,不少河段石油、有机物和某些重金属超标,已难以达到地面水三类水标准。闽江流域占有全省一半面积,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5%,农业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36%,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闽江水质继续恶化,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政府决心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提出近、中远期整目标,要求一年有重大突破,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完成。同时,福州也正在开辟第二水源(引鳌江水)。
福州市境内闽江的主要支流有大樟溪和梅溪,此外还有安仁溪、大目溪、尚干陶江、新店溪和营前溪等。闽江水力资源丰富,已在闽清县下濮建成装机容量为140万千瓦的水口水电站。闽江有航运之利,电站兴建前,自福州至南平,可通60吨级轮船;电站建成形成水库后,航运条件大为改善,已可通行500吨级船舶。台江至马尾港可通行千吨级轮船,马尾港至闽江口可通行万吨级轮船。
(二)大樟溪
闽江下游最大支流。发源于德化县戴云山脉,源头称国宝溪、泸溪,德化县南埕以下始称大樟溪。流经德化、永泰、闽侯3县,于江口注入闽江南港(乌龙江),全长234公里,流域面积4843平方公里。
永泰县多山,全市地势最高,山地中又分布着洑口、嵩口、梧桐、赤锡、富泉、城关、台口、葛岭、塘前等盆地,大樟溪在永泰县境内121公里,流经山地和盆地,形成了典型的串珠状河谷,峡谷与盆谷相间排列。大樟溪是山地性河流,河床比降大,比降在4‰以上,峡谷地段坡降更大,可达1%甚至1%以上。大樟溪支流众多,纵横交错,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有洑口溪、下漈溪、梧桐溪、富泉溪和清凉溪;集水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有26条。这些支流的河床比降都很大,有的达到10%以上,如七洑溪、芭蕉溪和渔溪等。
大樟溪处于闽中多雨地带,径流十分丰富。根据永泰站1951~1980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0.3亿立方米,1975年最大,达62.68亿立方米;1967年最小,为23.51亿立方米,年际变化不大,为1∶2.7。但年内变幅较大,6月径流最大,月均流量为332.4立方米/秒,12月最小,为29.3立方米秒,相差10.34倍。汛期(4~9月)径流量为32.64亿立方米,占年均径流总量的81%;其余月份占20%,为枯水期。
大樟溪流域内森林植被良好,河床多为不透水的火成岩,流域内土壤侵蚀较轻,故含沙量较少,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14kg/m3,年输沙量42万吨,其中97%输沙量集中在4~9月的雨季。
大樟溪水量丰沛,河床比降大,蕴藏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可利用水能达38.86万千瓦;塘前至新岐河段可通航30吨级船只。
(三)梅 溪
闽江支流之一,闽清县最长的河流。因绕县城地段遍植梅树,故县城称梅城,溪称梅溪。发源于南部省璜乡莲花山,向北流经省璜、塔庄、坂东、白中、白樟、梅溪、梅城等7个乡镇的56个村,沿途纳岭寨溪、濂溪、文定溪、金砂溪、下泸溪、昙溪等支流,绕县城出溪口汇入闽江,全长78.6公里,流域面积956平方公里。
梅溪流经山地、丘陵和盆地,形成了串珠状河谷,峡谷与盆谷相间排列。峡谷河段以冲刷作用为主,盆谷地段以堆积作用为主,坂东平原是梅溪流域最大的河谷平原。坂东昔称六都,故为“大大六都洋,小小闽清县(指城关)”之说。梅溪两条较大支流芝溪和金砂溪均分布在梅溪左侧。芝溪发源于后佳,长40公里,流域面积229.4平方公里;金砂溪发源于闽清与尤溪县交界处的宝坑山,长37.6公里,流域面积180.4平方公里。
梅溪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1亿立方米,最大年份(1975年)为13亿立方米,最小年份(1982年)为3.69亿立方米,相差2.5倍。
梅溪干流下游和芝溪下游段水质较差,特别是潭口至溪口的7公里长的河段,两岸工厂林立,人烟稠密,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达665.83万吨,其中66.5%废水未经处理,有机污染严重。
(四)起步溪
罗溪县最长的河流。发源于罗源县北部飞仙岩山,由西向东流经洪洋、起步、凤山注入罗源湾,全长28.6公里,流域面积222.48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护国溪和南门溪。上游流经山地、丘陵,落差大,水流急,水能储藏量达2.67万千瓦;下游流经起步河谷平原和城关,土壤肥沃,灌溉便利,是罗源县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区。
(五)鳌 江
连江县最大的河流。发源于古田县东北部鹫峰山脉,由西北向东南流经罗源县西部进入连江县,经小沧、潘渡、鳌江、凤城、浦口、东岱等乡镇,于百胜注入东海,全长137公里,流域面积2665.3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牛溪和财溪,均位于鳌江左侧,其流向基本与干流平行,次一级支流流向北东,构成格状水系。
鳌江为山地性河流,小沧以上的峡谷为主,江面窄,坡降大,水流急;小沧以下,流经贵安、潘渡等盆地,形成串珠状河谷,峡谷与盆谷相间排列。
鳌江径流较丰富,年均流量60.5立方米秒,年均径流量27.67亿立方米。水力资源较丰富,可利用水能8.3万千瓦,已建成山仔水电站。水质优良,山仔水库将成为福州市第二饮用水水源。下游便于灌溉和航运,是连江县粮食和经济作物主要产区。潘渡一带山青水秀,又有贵安温泉,宜于发展旅游业。
(六)三 溪
闽江口以南独流入海的水系,长乐市东部主要河流。发源于福清市北部大山□,向北流经江田丘陵区,一支流入文武砂水库注入东海;另一支流入长乐滨海平原的南洋水网。三溪在水网以上长12.4公里,流域面积41.4平方公里。在上游三溪村潘寺岭建有三溪水库,总库容1072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866.7公顷。
(七)龙 江
福州市东部独流入海的水系,福清市最大的河流。发源于莆田县大洋乡瑞云山,自西向东流经东张、宏路、融城,于海口注入福清湾,有太城溪、可路溪、太北溪等支流,全长62公里(福清市境内35.51公里),其中天宝陂至海口长19.75公里,属感潮河段,流域面积538平方公里。天宝陂系唐玄宗天宝年间所建,为拦水工程。1958年上游建东张水库,总库容1.99亿立方米,为福清市工农业和人民生活主要水源。下游水质受海潮影响咸淡交流,多为航运之用,但不宜灌溉。由于气候地形因素,降水量在年际及年内分布不均。汛期在4~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75%,年均径流量约4亿立方米,丰枯年相差量为4.8~3.2亿立方米。洪水主要由台风暴雨造成,最大日降水量达450毫米。
太城溪,又称石塍溪,是龙江最大支流;发源于五子岩西麓,向南流经镜洋、宏路注入龙江,长18公里,流域面积81.1平方公里。
❾ 福州市区内河有几条
42条
福州市还是国家批准率先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先后设立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 ...福州现有各类园林37座,市区内河42条,小桥、流水、人家,构成了一幅清秀迷人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