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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招生电话号码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1-19 05:17:06

㈠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是看复试分数还是看初试分数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研究生采用的是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

差额复试的学院可报送全院招生计划数10%-15%的候补拟录取考生,并以学院为单位明确候补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㈡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多少

以下这个是福州大学教务处的办公电话:22865161,招生办电话:22866857 以及87893124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㈢ 福州大学邮箱是多少

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福州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591-22866857、0591-87893124,该校联系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邮编为350108、联系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一、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Fuzhou University),简称福大,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三所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

国家”111计划”、“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二、校史沿革

福州大学创办于1958年,校园座落在福州市西郊闽江之滨。

福州大学坚持理工结合和多学科发展的指导方针,以厦门大学部分专业和专门化为基础,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机工程、化学工程、无线电工程、土木建筑工程、采矿冶金工程等9个系。

分设数学、计算数学、物理学、无线电技术、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铸造、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电机与电器、无机物工学、基本有机合成、工业企业电气化、力学、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与桥梁、采矿工程、冶金工程等17个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福州大学

㈣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多少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简称福大,创建于1958年,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福建省三所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入选国家“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是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全国14个化学“理科基地”之一,同时也是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内桥梁工程和防灾减灾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拥有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共同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㈤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0591-22866857,2286780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08。

Email:[email protected]

福州大学设90个本科专业;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学科再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学校综合实力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居全球第396名,内地高校56名。

以上内容参考福州大学——联系方式

㈥ 福州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20年(含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福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年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福州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

1.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133人),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历年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参考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制定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并在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各省(市、区)高校专项计划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为物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为物理和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为化学,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为化学或生物; 物流工程为物理或化学或技术;环境工程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程序

报名一律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县(含县级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学方具有推荐资格,且每所中学推荐考生不得超过3人,否则所推荐考生全部无效。各中学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显着位置公示推荐条件、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及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将所需报名申请材料扫描(jpg格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上传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户籍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2.《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扫描件,该表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2页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3-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应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做详细描述,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但须由推荐人签字负责。

5.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无固定格式要求,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

6.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符合条件者提供),由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扶贫办开具并加盖公章。

7.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附件2打印。

五、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6月底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录取原则

1.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方可录取。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填报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2.入选资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报考福州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我校高校专项录取资格。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B。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七、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591-22865580。

2.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并在新生报到时,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cn

电子邮箱:fdzsb@fzu.e.cn

九、本章程由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