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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方生育津贴有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2-15 11:16:09

Ⅰ 2017年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多少钱,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规定

一、福州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

(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二、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1、女职工住院生育(含分娩、流产、引产)时,提交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2、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3、医保中心各管理部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4、下沉社区平台账户信息修改办理流程: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员提交的报销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将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拍照并通过系统传输回所属医保管理部,当场办结。

(1)福州男方生育津贴有多少扩展阅读:

以上办理的依据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职工应当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应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政府网-生育津贴怎样计算?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支付

Ⅱ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一、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对吗
1、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是合法的。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二、孕妇不来上班又不肯离职怎么办
1、用人单位可以书面下达限期上班通知,否则算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挂号信或EMS寄达给违规员工本人,留好签收单据。 如果孕妇不来上班是偶尔的话,公司不可以开除,但是如果是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就可以。
2、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怀孕女职工开具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的天数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