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购房政策
非五城区户口家庭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即可在福州五城区购买一套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购房后仍受限售政策影响。另一方面,所在福州六城区的长乐户口,可在五城区购买两套住宅。针对非五城区户籍家庭(含港澳台)在福州五城区购房,无需提供近两年内满12个月医社保或纳税证明或落户,即可购买一套福州五城区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购买后该房屋仍受限售政策影响。此外,长乐户籍也属于福州本地户籍,拥有长乐户籍的购房者可在福州五城区购买两套住宅。
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
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
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
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
4、房屋买卖合证明;
5、缴纳首付的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二、房税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② 福州共有产权房规定
福州共有产权房规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程序: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填写《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认定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至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人才服务窗口。2、资格初审。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人才服务窗口对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审核。3、资格复审。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对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后予以公示。4、资格公示。在福州市人社局网站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5、发放凭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人才出具《购房资格凭证》(出具凭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报市财政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备案。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根据人才名单,向市财政局申请预拨购房经费。6、申请购房。人才选定房源后,根据《购房资格凭证》、《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核实表》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确认后共同出资办理购房手续。购买的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半年内,已享受我市有关人才租房政策优惠的人才,必须退出或退还已享受的人才租房政策优惠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未退出或退还租房优惠政策的,当年度年审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产权份额。7、权属登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权属性质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人才和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按规定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其中人才持有部分的产权,允许人才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人才在需要退出或转让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工作满12年获得完全产权时,一次性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退出机制:12年内,购房人才出现离开我市,提前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提前转让持有产权份额,或因死亡、离婚等确需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方式如下:优先申请购买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房屋权属性质转移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人才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交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份额申请报告及各年度年审合格考核表,提出申请:人才放弃购买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赎回人才所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包括人才已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获得的产权份额),并收回住房。人才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交放弃共有产权住房份额申请报告及各年度年审合格考核表,提出申请。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责令强制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撤销购房合同的;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违约超过六期(含);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报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③ 外地户口在福州买房要哪些条件
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应当提供购房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二、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三、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3)福州买房有没有资格要问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在福州买一手房要带的材料:
1、原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子只要提供房屋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即可,但是,如果按揭买房要提供买受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3、如果两人结婚的话,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4、单位开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