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州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我们知道虽然说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了,但是也有那么一部分人经济能力很差,这个时候政府是可以提供帮助的,那么,如果在福州要申请公租房的话应该要去哪申请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福州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去户籍所在地住房管理中心申请。
二、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部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三、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亏祥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销掘搏提散败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申请公租房是要去当地的房管中心,要交代好自己的一些家庭情况,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一般是可以批准的。
‘贰’ 福州经济适用房的五城区是指什么
五城区就是你所说的那五个区,一楼解释得很好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5条:
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③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
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⑤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资格,所以说只是申请的话不难,你问的难不难,是指能不能分到房吧,呵呵,这个还用说吗,你懂的
价格大概在3000左右,一般不超过5000
‘叁’ 福州所有的 经济适用房 资料
福湾新城冬阳苑 1600户
台屿路216号附近
福湾新城秋月苑 552户
福芹伍烂橘拿湾路916
春风嫌漏苑一区 490户
透浦一路36
春风苑二区 490户
玉兰一路6
春风苑三区 520户
透浦一路50
‘肆’ 福州经济适用房价格怎么样
一、福州经济适用房价格情况
福建省调整经济适用房政策,取消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可在核定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3%的规定。
福建省经济适山陆用住房薯衡价格管理办法的完善旨在完善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工作,落实惠民政策。
1、福州市城区自2010年开始,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实行日常受理机制,申请人在工作日均可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2、我市城区目前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东山新苑、联建新苑、双湖新城等3个项目,至于销售价格将在选房前公布。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一般在2900多--3400左右二、福州经济适用房价格不再经济
福州市政府部门给出了三个方面的解释:
1、高层楼房较多层楼房造价高。
2、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逗手顷费用的不断上涨,致使建筑成本大幅提高。
3、征地拆迁成本增加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者有他们的困惑,政府也有他们的苦衷和说法。
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可能不仅仅是福州经济适用房房价的一个尴尬,全国其他城市,或许正在面对同样的困惑。
‘伍’ 福州市廉租房或者公租房的时候条件是什么在福州申请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去哪里申请
福州公租房最长租期5年
1.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
2. 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
3. 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
4. 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
5. 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6. 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陆’ 福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福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条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辩中渗2007〕258号)、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以及《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榕政综〔2008〕18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以《房屋携脊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注记的登记时间或填发时间为准。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按照下列规定缴交土地价款后,可以申请直接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一)2007年6月7日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10%)。
(二)2007年6月7日(含)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价款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段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5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50%)。具体由国土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的相关申请后,按申请时楼面地价予以核定。
第四条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单位名义建设后分配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上市交易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者申请变更完全产权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不动产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至不动产所在地的区级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价款的缴款手续,国土部门按规定测算应缴纳的金额、出具书面核定金额标准,申请人需在取得书面核定标准后90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缴交相应的款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代收上述款项后开具缴款凭证。
(二)申请人需在土地价款缴款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内,持该凭证及相关交易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上市交易手续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人逾期未缴交土地价款或缴交土地价款后逾期未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或者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需向国土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应缴纳的土地价款。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根据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缴纳或补缴款项,并由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开具缴纳或补缴价款凭证;重新培租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未发生变化的,由国土部门出具确认函。
第六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建立已上市交易和已变更为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统计制度,每季度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报备相关统计数据。
第七条长乐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榕政综〔2010〕141号)同时废止。
‘柒’ 福州在哪里买房最划算
要在福州买房的话,可以去龙湖云峰原着,绿城柳暗晓风,这两个地方都是可以免费看房的,价格也比较合适。阳光城保利园西里山也是我大力推荐的地方,备案价最低只要1万多。还有就是中海凤凰熙岸,碧桂园铂悦府,中海观澜府也是价格相对便宜的地方,地理位置都还不错。
‘捌’ 福州大学城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福州自住商品房的申请
很多城市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才毕业的学子提供帮助,会建筑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当然这个做法也可能是想要留住人才,这两种房子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具体我们会从下文说到,不过购买这两种房子有敬猜条件要求,那么福州大学城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很多城市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才毕业的学子提供帮助,会建筑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当然这个做法也可能是想要留住人才,这两种房子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具体我们会从下文说到,不过购买这两种房子有条件要求,那么福州大学念羡城限价房和经仔稿拍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福州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福州大学城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1、福州经济适用房的概念不同。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福州经济适用房针对的人群不同。限价商品房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经济适用房是对生活极其困难的穷人提供的保证性住房。
福州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福州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福州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福州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以上就是福州大学城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福州自住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这两种房子都会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价格要低,但是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也有自己的特点,其中的区别通过上文已经讲到了,有想要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朋友可能按照对应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购买。
‘玖’ 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房字[1994]61号)、《福建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闽政[1996]2号)以及《福建省房改领导小组关于确认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困项目暂行办法》(闽房改[1997]0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批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计划与规划;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组织和监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及售后的管理工作。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标准建设的普通住房,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安居工程”、“广厦工程”和“解困房”、“廉价房”等。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对象:具有本市城区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等拆迁安置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为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以组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公司,也可以委托有实力的内、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选址定点,要本着有利工作、方便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立项,计划部门应对资金来源明确的,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按个人建房优先给予安排。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确认报批程序:
1、项目单位须持有关文件资料,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市房管局(市房改办)提出申请。
2、由市房管局(市房改办)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如需要占用耕地的转报省房改办审批确认。然后按建设审批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
3、各单位应于当年的10月份将下一年度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报市房管局(市房改办)。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申请报批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申请规模;承诺不改变土地使用和建设经济适用房性质;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销售对象;销售价格等。
2、经主管部门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核实的住房困难户名册,并要求注明困难户的家庭收入情况、现住房情况、职务(职称)、拟安排住房等情况。
3、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规划、设计、年度计划实施、施工、资金来源和分配情况。
4、资金来源需财政负责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审批立项应事前报市财政局认可。第十条各区政府、市计委、建委、市容委、人防、税务、规划、土地、环保、房管、园林、消防、供水、供电、电信、煤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须大力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从优从快办理有关手续,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速度。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有: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售房预收款、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资金,应当按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菜地改造费、水电增容费。
2、按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由市房管局会同市物委按以下八项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经济适用住房的售价构成:
1、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建安工程费;
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5、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1%~3%的管理费;
6、贷款利息;
7、税金;
8、3%以下的利润。第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到规划先进、设计新颖、设施配套、功能合理、质量合格、环境优美、适当超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要进行成片开发,一般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