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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哪个房子不得交易

发布时间: 2023-05-29 19:01:37

A. 福州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福州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1、福州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福州市住房委员会近日公布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受理业务流程(暂行)》(以下简称《流程》),即日起开始施行。有关详情,市民可登录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查询。
《流程》规定,申购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现住房证明材料,前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三层办事服务中心市房委办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取《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登记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公告明确的登记顺序号,持本人身份证及登记顺序号申领《福州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之后,申中配请人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按照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下申请审批相关手续:本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初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经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复审后,随带申购人身梁漏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申购人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凭证或房产档案部门出具房产证明)、申购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由申购人以及家庭常住人员的工作单位开具,无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证明),一并报送市房委办(业务受理窗口)。
接下来的流程具体为:市房委办对经初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予以登记批准,并按提交“审批表”的先后顺序向申购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顺序号》;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发布《选房公告》,正式确定选房日期和地点;正式组织选房前,市房委办统一安排开发建设单位公布房源信息,详细告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楼幢分布、房屋户型、面积等橡培烂信息;申购人于选房日携个人身份证及“选房顺序号”前往选房地点,凭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并按规定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程序由市房委办组织安排,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配合实施,市房管局监察室派人现场监督。
2、福州经济适用房交易注意事项
家庭人口计算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城镇户口,包含了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和单位的集体户口人员;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关系,必须是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年龄在30岁以上的单身市民可以单独申请。申请人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已婚子女及其家庭成员,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可计算为家庭人口;户籍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本市的,可计算为家庭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成员不计入家庭人口。
住房面积计算
申购经济适用房还有一项硬性条件,就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7平方米。申请家庭纳入审核范围的住房包括已购买的房改房;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申请建造的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已拆迁补偿的住房(含以货币取得的拆迁安置款的原住房,或以产权交换确定的回迁住房)。另外,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

B. 福州新建住宅限购政策有哪些

现如今国家为了防止人们炒房,对较多地区都执行了房屋限购政策,其中,福州就是限购城市之一,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福州购房政策有哪些以及在福州买一手房要带什么材料,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福州购房政策有哪些

1、在福州本市五城区内户籍的居民在本市五城区域内已拥有一套住房的,若再购买二套商业性住房,需要支付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2、福州市五城区之外的户籍居民,不得在福州五城区与内购房,即使在福州连续缴纳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也不得获得福州市五城区内的购房资格。

二、外地人福州贷款买房条件

1、同意将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

2、贷款本人的年龄加上借款的期限,男性不得超过65周岁以上、女性不得超过60周岁以上;

3、贷款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拥有常住的户口或有效的居住身份;

4、贷款者应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个人信用度良好,并且应具有能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福州买一手房要带什么材料

1、本地户籍的应准备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一次性付房屋全款的,只需提供购房者的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如果是按揭买房的话,就需要提供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

3、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4、由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 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福州购房政策有哪些以及在福州买一手房要带什么材料,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C. 农民新村建设的房子可以卖给非本村居民吗(福州)

,国家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表示此类“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6月25日,在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国“土地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上,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下了死命令,对涉及非法开发“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做停工停售处理,与此相关的不法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和不法开发商将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所谓“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地处城郊,由乡镇、乃至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没有国家产权证的房屋。由于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成本大为减少,售价也相对低廉。

近两年来,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在福州屡遭曝光。本报也于2006年6月刊发了一篇题为《中山鸿景苑画了好大一个饼?》的调查报道,披露了中山鸿景苑这个“小产权”楼盘诱人房价背后的风险。然而,当媒体将目光聚焦于“小产权房”,相关部门一次次作出风险提示时,“小产权房”却依然以其低廉的价格吸引着大批购房者。罩轿为此,记者再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

“小产权房”无产权

在某网站论坛上,一位名为“小强”的网友,发出了一份出售福州市仓山区高湖村集资房的帖子。根据该帖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上了小强。“39.5万元,107平方米,高档装修,还可以讲价的。”小强向记者介绍道,“有产权证,土地证暂时没办出来,房子绝对让你满意。”不过,小强表示,房子的交易手续比较麻烦,买房人必须把户口迁到高湖村。

6月25日,根据小强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麦德龙对面的高湖村集资房。当记者向门口一位大伯询问这里是销老否有房子出售时,这位大伯说:“这是集资房,没有产权证的,怎么可以交易呢?一些人为了把房子卖出去而宣称有产权证,都是骗人的。”

在某二手房中介店,记者同样看到了一个高湖村集资房的房源信息,但这套挂出了半年之久的房子至今仍未售出。“目前这套房子手续不齐全,不能交易。”一名中介经纪人告诉记者,该房没有产权证、土地证,他们一直在催房东抓紧办理,可至今仍办不出来。

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新律师表示,这类农民集资房仅限于在本村交易,因此非本村人购买必须先将户口迁到该村。“事实上,这类房子办不出产权证,一些卖方所称的有产权,其实就是所谓的‘小产权’,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证明。农民将集体房转让给城镇居民是不合法的,因此房子的拥有者不具有对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其办理的‘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说,‘小产权’就是无产权。而将来遇上政府拆迁,也可能拿不到补偿金。”张律师提醒购房者,购买此类房屋风险太大,必须谨慎。

高房价催热“小产权房”

但即便如此,“小产权房”依然卖得火热。

6月24日,时隔一年,记者再次来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盖山路的中山鸿景苑。这里与一年前并无太大区别,周边依然是大片菜地,道路依然尘土飞扬,不同的是,该项目中的几栋别墅似乎已经完工,两栋多层住宅也即将落架。其售楼部是一个不透风的小房间,显得有些凌乱。

售楼小姐自称是由中山村委派来的,“套房2700元/平方米,别墅3700元/平方米,但必须一次性付款。”记者算了一下,套房2700元/平方米的价格,大约仅为仓山区商品房均价5500元/平方米的一半,且相比于一年前,这里的房价每平方米仅上涨了100元,与市区商品房价格的飞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该楼盘只能在本村交易,要买房,就必须把户口落到中山村,今后要转卖也只能卖给本村村民。买房的程序是先与中山村村委签定《房屋认购合同》,两年后可办产权证,到时由中山村村委开具一份证明,表明你是本村村民,再到仓山区房管局办理。”为打消记者的疑虑,售楼小姐不停地强调,所签的《房屋认购合同》的内容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差不多,是参照后者制定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楼盘经过正规程序审批,你不用担心,而且《物权法》强亏闷升调保护私有财产,今后如果需要拆迁,国家不可能一分钱不给你。”据该售楼小姐介绍,在这里买房的大都不是本村村民。“下周我们就要提价了,可能一平方米提一百多元。”末了,售楼小姐不忘加上一句。

据记者了解,该楼盘别墅的销售情况要比套房好,显然,它满足了部分群体的需求。

在一些网站论坛中,记者看到,一些人对“小产权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虽然他们对其中的风险有所顾虑,但还是难抵低价的诱感。“价格低廉是‘小产权房’热卖的主要原因。由于房价的持续走高,使得不少购房者将目光转向了郊区,甘冒风险,购买‘小产权房’。”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D. 福州限购政策2019

福州限购政策2019
福州限购政策每年都唤销在不断的完善,对于2019福州限购政策来说,也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得到了具体的完善。那么具体福州限购政策2019新增哪些内容呢?下面一一进行介绍。
1、购房者户籍限制
福州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而对福州市房产进一步进行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购房人群户籍给出要求。提出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来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2、首付贷款限制
(1)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福州严厉打击炒房现象,因而对于购房贷款的发放也给出相应要求。提出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同时本市五城区槐闭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3、禁售房屋政策
福州对以下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和明游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E. 福州土拍要求“现房销售”,此举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市场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一宗涉宅用地的拍卖引发市场关注。根据当地自然资源局披露信息,在对参拍企业的建设要求明确说明中,第五条提到“该宗地按现房销售实施。规划房屋竣工验收之后,竞得人方可申请房屋销售手续,福州土拍要求“现房销售”,此举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市场?

F. 外地人在福州购房是否限购

外地人在福州购房是由限购政策的,外地人在福州购房需提供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第一条 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冲粗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薯举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6)福州哪个房子不得交易扩展阅读:

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五条 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第六条 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第七条 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G. 福州购房新政:人才限价房5年内不得交易

为进一指唤步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和服务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缩短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同时取消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约束机制。

主要调整以下内容:丛雹

(一)配售管理方面。2022年及以后销售的人才限价商品房项目,取消按家庭人口对应购买户型面积,申购家庭可根据自身实际唯郑凯在申请保障资格时自主选择户型。即:人才限价商品房不区分一人型、二人型、三人型,申购家庭可自主选择配售的50平方米、60平方米或70平方米户型,户型不再与申购家庭人口挂钩。

(二)售后管理方面。一是缩短上市交易限制期限。榕政综〔2020〕49号文明确人才限价商品房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10年不得上市交易,现在调整为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是取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约束机制。榕政综〔2020〕49号文明确保障家庭购买人才限价商品房后不得新购买商品住房,考虑到人才家庭改善居住条件需求,现在调整为:人才家庭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后,在符合福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允许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台前配售的禹融府、璟云公馆人才限价商品房项目,售后管理方面的两项调整措施可以适用。

除上述优化调整内容外,福州市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仍按榕政综〔2020〕4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同时,Ⅱ型限价商品房可参照执行上述调整内容。

H. 福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福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条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辩中渗2007〕258号)、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以及《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榕政综〔2008〕18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以《房屋携脊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注记的登记时间或填发时间为准。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按照下列规定缴交土地价款后,可以申请直接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一)2007年6月7日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10%)。
(二)2007年6月7日(含)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价款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段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5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50%)。具体由国土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的相关申请后,按申请时楼面地价予以核定。
第四条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单位名义建设后分配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上市交易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者申请变更完全产权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不动产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至不动产所在地的区级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价款的缴款手续,国土部门按规定测算应缴纳的金额、出具书面核定金额标准,申请人需在取得书面核定标准后90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缴交相应的款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代收上述款项后开具缴款凭证。
(二)申请人需在土地价款缴款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内,持该凭证及相关交易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上市交易手续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人逾期未缴交土地价款或缴交土地价款后逾期未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或者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需向国土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应缴纳的土地价款。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根据重新核定的缴款金额缴纳或补缴款项,并由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开具缴纳或补缴价款凭证;重新培租核定的缴款金额测算基数或标准未发生变化的,由国土部门出具确认函。
第六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建立已上市交易和已变更为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统计制度,每季度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报备相关统计数据。
第七条长乐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榕政综〔2010〕141号)同时废止。

I. 2018福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18福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源唤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正裂让济适用住房满5年,举局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