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转学大概需要哪些程序,大概什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❷ 一般办理转学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流程
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手续流程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转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
❸ 关于福州市转学手续的
摘要 请问您要咨询什么问题呢?麻烦提供详细的信息,方便我给您提供帮助,谢谢。
❹ 急!!!我是福州某一类校的学生,因种种原因想要转学,请问需要如何办理手续
外国语学校,师大上面点
怎么办手续去 德育处问,他们会告诉你!
没有这种的吧。我也在读高2 好象没听说过
要不就是等以后毕业后去培训也可以啊
❺ 初中生转学需要哪些程序
一、本县内转学 :
1、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 《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3、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4、将办理好的三张《转学申请表》交给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即可。
二、跨市转学:
1、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 《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3、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4、家长拿着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转学申请表》再到原就读学校属地管理县(区)级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
5、家长拿着剩下的二张办理完备的《转学申请表》交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手里就可以了。
三、跨省转学:
1、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 《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3、家长拿着接收学校开具出的《转学申请表》 ,应该先到县(区)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4、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5、家长拿着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转学申请表》再到原就读学校属地管理县(区)级教体局中教科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然后再到市一级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
6、家长拿着剩下的二张办理完备的《转学申请表》交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手里就可以了。
注:跨省转学的《转学申请表》 ,接收学校是要扫描上传到 “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 里,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机构需要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完成跨省操作。
(5)福州转学程序有哪些扩展阅读: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❻ 关于福州转学的问题
小学入学政策
1、入学:凡具有福州市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进入小学学习。小学入学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五区按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2、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学校将张贴招生通告,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户口薄、房产证到片内学校报名。入学不举行笔试或口试。
小学转学政策
1、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
2、转学生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片内小学接收,如转入学校班生数确已满额,可由区、县(市)教育局按推移式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小学就读,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3、小学转学需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批。 4、福州市五区小学毕业班不办理转学。
小学升初中政策
1、福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总体方案,凡小学毕业生总体上按中、小学相对就近的办法安排到初中入学(对口方案附后)。其它县(市)根据各地初招政策实行中小学对口、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升入初中。 2、户籍关系在八县或五区农村的小学毕业生,但在市区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如确需留在城区初中借读的,必须向所在区教育局申请留城升初中。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初中入学。 3、福州市区一些外语、体育、艺术、科技传统项目初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可以招收一些学有专长的小学毕业生。招生学校要对报考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招生学校和招生办法见当年初招政策。 4、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中学有的面向五区招生,有的面向全市招生。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志愿。民办中学初中招生不得进行择优考试。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
❼ 转学需要哪些程序
一、转入手续
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5、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6、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二、转出手续
学生因户口迁出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❽ 转学的程序一般是怎样的
一、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必须带齐如下材料:
1、户口簿
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高中需《XX省XX市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仅限于普通高中学校间转学,原则上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三、办理转学手续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四、办理地点: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❾ 福州的寄读或转学怎么弄
《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区小学进一步规范寄读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我市六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除两种对象可以向暂居地附近尚有余额的小学申请作为寄读生安排入学外,其余所有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借读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各小学均应建立正式学籍,按在册正式学生统一管理。可申请作为寄读生安排入学的两种对象是:
一是在福州地区(指六区八县市)以外的流动人口子女,其中包括来榕投资经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及外商子女需要短期就读的可以申请寄读。寄读期满由学校出具相应的学习证明及成绩证明。
二是经市政府批准的旧屋区改造的拆迁户及因国家建设需要而拆迁的拆迁户,其子女需要在异地过渡就读的学生。
《意见》还规定,各小学必须为寄读生建立临时学籍,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负责地保证寄读生在学期间的合格质量。《意见》对超负荷区属小学对象进行了调整。规定鼓一小、鼓实小、钱塘小学、麦顶小学、仓山小学等6所超负荷区属小学寄读和转学手续,均由区、市两级教育局共同把关,逐级审批。今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小学的生源负荷情况,随时调整学籍变动的审批权限。
为了缓解福州十六中初中招生压力,《意见》还要求师大附小应按省颁要求严格控制学生数,在一个年段班级数6个班、班生数50人、总数为300人的范围内,可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审批学籍变动手续,同时报仓山区教育局备案。如班生数超出控制范围,必须由区、市两级教育局共同把关,严格控制转学人数。为防止造成新的超负荷,《意见》中重申了学校的办学规模,即一个年级生数应控制在45人左右,最多不能突破50人;学校规模应努力控制在36个班以内,并强调各校应按榕教初〖2002〗21号文件精神规范办理转学手续。严禁“手续转,人不转”、“回原籍曲线转学”、“假寄读,真转学”等各种形式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自行办理转学、寄读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及校领导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一律由学校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