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失业金领取流程
福州失业金的领取可以通过现场或网络两种方式完成。对于现场办理,申请人需携带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前往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若选择线上办理,同样需要准备上述文件,但具体步骤和平台需参照官方网站指引。
线下办理的具体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该中心位于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楼。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申请。线上办理则可以通过访问福州市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获取详细的流程和操作指南。
为了确保顺利领取失业金,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社保卡和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个人身份,而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则用于后续的款项发放。在提交申请前,建议先与当地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间。
对于初次申请失业金的市民,福州市社保局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以便于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取帮助。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他们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无论是通过现场还是线上渠道申请失业金,都需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错误的信息可能会导致申请被延迟或拒绝,因此建议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检查所有细节。此外,保持与经办机构的沟通,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福州市社保局致力于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通过合理的准备和积极的沟通,失业金的申请过程将变得更加顺利。
② 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福州失业金领取: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仍按我市现有自谋职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关规定到其失业前职工医保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全额核发。核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随每月失业保险金发放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账户。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核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出现《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应主动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查出,按骗取失业保险金论处。
失业保险金报停手续:失业人员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报停申请表》填写清楚,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金恢复手续:失业人员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恢复申请表》并填写清楚,失业人员凭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与《失业保险金恢复申请表》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再次就业单位有参加失业保险的由就业单位申报。
法律依据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