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三环路下福峡路有闯红灯拍照吗
闯红灯属于违章,扣六分,罚款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2. 福州出了名的“红灯城市”,场所都在哪呢
晕,福州还好拉,场所基本都是在桑拿和酒店这些地方!
3. 在福州闽候奔驰大道闯红灯的。去哪处理
从描述来看,可以在福州闽候县的车辆管理所处理,或者也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处理。解释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条中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由于闯红灯一般都是被监控自动拍照取证并上传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所以可以在福州闽候县的车辆管理所处理,或者也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