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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广州在哪里申请在网上找

发布时间: 2022-11-15 23:46:21

㈠ 粤省事怎么查生育津贴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页
2.左上角选择职能部门--广州市--市医保局
3.页面跳转到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输入需要办理的业务关键词--“生育保险”搜索(目前津贴在生育医疗费用模块中申请)
4.点击“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一般情形与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申报医疗费用,同步申请津贴)”
5.点击“立即办理”
6.选择办理情形---选择“ 一般情形与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申报医疗费用,同步申请生育津贴”
7.材料--准备好津贴所需资料
8.资料填写完成后按“保存并下一步”
9.填写申办人具体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可备注办理生育津贴情形:如已办生育备案,只申请生育津贴或未办理生育备案,只申请生育津贴等
10.按要求上传资料图片后按下一步(资料附件需为JPG或PDF格式)
(参保人上传的申请表中,应承诺符合计生政策)
11.选择就近的经办机构后点击“确认提交”(这里是以防万一需要递交资料,一般情况下不需前往)
12.申请已提交
温馨提示:
1.如办理成功约1-2天内会收到政务网短信通知(如下图)
如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如资料内容填写未完整或资料上传有误等等)也会约1-2天内收到政务网短信通知后再重新按照要求申请即可。
2.未有政务网或粤省事账户可直接在政务网上注册登录(法人或个人均可)如是单位经办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办理其单位员工事宜。
办理生育津贴业务,如果经办人需要办理回执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凭短信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医保分中心打印.
注意事项:对于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

㈡ 如何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

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流程: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2、综合申报;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7、选择未核算记录;8、核算;9、选择已核算记录;10、提交审核;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㈢ 生育津贴在网上怎么申请

在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流程: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保人在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㈣ 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还有各种花销,而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各地的生育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每个单位对于晚育的假期延长和津贴也都不同。所以还是要咨询体质的单位。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被公司克扣生育津贴该怎么维权

1、单位克扣生育津贴当事人可掌握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该单位即可维权。

2、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3、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拓展阅读: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产假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工资是要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时间直接发放的。

生育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申领。实际工作中,各单位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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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广州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分析:1、申请: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2、受理和录入:符合规定的,各医保分中心受理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的申请进行预审;3、各医保中心发送预审结果给申请人,如预审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 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

㈥ 生育津贴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1、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领生育津贴,参保女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枃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领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3、网上领生育津贴,为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可通过CA数字证书办理生育津贴申报及查询业务。用人单位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单位用户端(CA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录入有关信息,按预约时间递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㈦ 广州生育津贴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广州生育津贴领取地点是到市医保局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携带的资料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据及预产期的证明原件、小1寸近期照1张、《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㈧ 生育津贴怎么网上申请

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