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州社保补缴怎么补缴
申请补缴广州社保的条件
并不是断缴社保之后都可以补缴社保,必须要由用人单位来提出申请,而且补缴人员要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还需要审核劳动合同的内容。或者是省直单位应该参保,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未参保,导致出现职工社保欠费的情况,那么也可以申请社保补缴,但是个人身份是不能进行社保补缴的。
广州补缴社保的相关手续
补缴广州社保是需要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的,而且要由用人单位来提交相应的合同,职工本人档案,还有职工劳动手册等相应资料。如果是其他形式雇佣,也需要有正常的合同书。然后由用人单位直接进行社保手续的提交,通过审核之后才能够进行社保费用的缴纳。
补缴广州社保的流程
现在通过手机程序来进行补缴广州社保其实非常简单,你只需要上传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还有填写相关资料,就可以进行社保补缴,只要审核通过没有任何问题,就可以正常缴费。
② 如何补缴广州社保
换工作时社保就要断交,这也是令很多离职员工头疼的问题。离职了,社保断交应该怎么处理呢?由于换工作的缘故,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各城市流动性大,那么,跟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社保由于缴费不及时,难免会出现中断的时候,个人如何补缴社保呢?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是什么呢?小编为您介绍。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一、怎么补缴广州社保?
1、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2、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广州个人社保补缴流程。
1、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2、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三、在广州可以补缴社保买房吗?
在广州买房子是要社保记录的,这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是你知道可以补缴社保用于买房子吗?答案是不可以的。根据2017年广州买房新政策出台,外地人要想在广州买房子的话,最少要连续缴纳5年或以上的广州社保才有资格在广州买房子,如果社保中断的话又要从新计算。如果有人和你说他那里可以补缴社保买房子的话,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因为这是骗人的。
四、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没有缴纳满15年的话可以补缴吗?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需要补缴社保。补缴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缴到15年广州社保,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种是按月缴,待到满15年之后再享受待遇。而你采取哪种方式,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后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一般是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即第二种。
③ 广州个人补缴社保怎么补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如果不按时缴纳社保,是需要交滞纳金的,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
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天数=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④ 广州个人补缴社保怎么补
法律分析: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