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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门诊特定病种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3-21 16:02:38

A. 广州城乡医保如何报销

广州城乡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或住院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直接进行报销结算即可。

拓展:广州城乡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一览

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目前,广州市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有以下27种:

参保人患有上述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的,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范围。

1.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类别及审核确认

除急诊留观外,其余病种都须审核确认,一般情况下,审核确认业务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

*经确认的参保人须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简称“选定医院")。选定医院一经确定,原则上审核确认有效期内不得变更。但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院的,可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其中,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急诊留院观察治疗不受选点限制。

*未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与所确诊的门诊特定病种不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1)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保险年度计算1次。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中,统一按相应的住院标准结算。

(2)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计算1次。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3)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重组人凝血因子IX纳入血友病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按不高于每人每年250000元(含250000元)的标准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诊查费待遇标准参保人按社会保险相关就医管理规定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页)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下同)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不足7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超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城乡居民产前门诊检查、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相应待遇限额计算。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标准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 200元 。

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标准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 统筹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广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不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 300元

B. 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哪几种

根据规定,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19种:

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共19种病症。

拓展资料

社保申报材料:

1、为了减轻特殊病症患者的负担,社保部门为其设置了特殊病种待遇,因特殊病种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待遇等同于住院,病人负担会降低很多。

2、患者在申请特殊病种待遇时,需要携带包括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及主任填写并签字的特殊病种审批表(可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丽水站”下载,也可咨询就医医院医保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就诊材料(出院记录或就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检查报告(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检查报告或化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医学检查报告无法明确病情诊断的情况下,需提供诊断证明书,以明确诊断)在内的三份材料。

3、参保人可到市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申报。通过审核的,当场给予认定,并核发《特殊病种病历》,享受特殊病种待遇。

(资料来源:特殊病——网络)

C. 医保门特包括哪几种病。

是十种——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慢性重症肝炎及肝硬变、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规定比例给予补助。

(3)广州门诊特定病种有哪些扩展阅读:

医保前沿:

为了解决外来参保人员异地医保就医报销问题,广州医保局率先与成都、海南开始了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近日,广州市医保局又牵头在广州举行“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森烂者保就医合作框架协议”研讨会。

广州开始与湖南、云南、海南三省,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成都等6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保就医合作,为异地历判患者在广州医保医院就医报销费用提供通道。

2010年3月,广东省初步建成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与佛山、珠海等12个地市、26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联网,共为1.7万人次提供异地就医结算,结算金额达4.7亿元。

但随着经济此薯社会发展和转型加快、全民医保事业的深入开展,广东省异地就医工作与党委政府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距离,现有体系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D. 广州医保:2022年广州职工医保政策解读

职工医保属于社保的一部分,所有在职员工都会购买,那么这部分的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今天的小文将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职工医保待遇类型:包含了个人账户待遇和医疗蚂困逗费用报销待遇
二、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人一般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从领取失业金的当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三、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
说明: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相关信息,以后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将调整为:
在职职工: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上一年度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家庭共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其它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四、医保待遇详解:
1、住院待遇:
【注意事项】
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住院治疗后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出院。凡应出院而不按闷卖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的次日起,所发生费用须由个人支付。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的可再次入院治疗,与出院时间长短无关。2、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标准支付。
选点就医参保人员应将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即常说的“一大一小”+指定专科。
待遇标准:无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限额如下: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病种范围: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共27种:如高血压、高血脂症、糖尿病、冠心病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共39种:如精神分裂症、慢性乙型肝炎、肺动脉高压等。
待遇标准: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目录范围,且需要至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
★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参保人病情需要将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至12周,本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按自然季度管理 ,季度标准为月度标准的3倍,当季度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目录范围,且需要至指定定点尺戚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急诊留观除外)。
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保险年度计算1次。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急诊留观后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中,统一按相应的住院标准结算。
在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中设定了月度最高支付标准的,按自然季度管理,季度标准为月度标准的3倍,当季度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举例:按标准肺动脉高压每月最高限额为7500元/月,一个季度三个月,那么当季度最高限额为22500元,超过部分不累计到下个季度、需要个人承担。
4、指定手术单病种待遇:
范围:指定病种(目前共32种)需要进行手术且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定手术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相应待遇支付。标准:无起付线,同住院标准待遇(医疗级别不同支付比例不同)5、指定单病种待遇:
参保人因患白内障,在具备条件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人工晶体纳入基金起付范围,最高限额标准为1800元/个。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各险种人员住院医疗费的相应比例支付。
6、其他相关待遇标准:
门诊诊查费待遇标准:职工医保参保人按社会保险相关就医管理规定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页)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门诊诊查费"不纳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待遇限额计算。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标准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还可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补助待遇。
同一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额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封顶线和当年度的在岗平均工资相关,比如2021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10828元。
如发生的住院及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比例支付。
如发生为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如2021职工医保年度的标准为405,414元。
这里区分了一类门特、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二类门特,类别不一样,补助标准也不一样。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参保人因病住院或者进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属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以上,为现行的广州职工医保待遇解读,后续政策更新以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E. 广州二类门特是什么意思

“门型中特”是门诊特定病种的简称,是指治疗和治愈周期漫长,医疗费用较高,经核准后,卖租樱其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特殊疾病。广州市的医保政策又将门特和门慢,中丛称为“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一类门特”和“二类门特”,均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F. 广州医保报销新规定2022年最新

2021年10月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与之前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所区别,今天总结以下几点重要信息,方便大家查阅。
一、城乡居民医保适用对象:即哪些人可以购买
1、有广州市户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
2、居住在广州未就业港樱闭搭澳台居民
3、居住在广州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未就业配偶及子女。
4、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的人群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
5、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
二、待遇类型:(共六种)
三、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363元/人/年,其他参保人员:483元/人/年
四、医保待遇:
1、住院待遇:
【注意事项】
1 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2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纳入基本医疗费用计算的检验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限额不一样:一级:500元,二级:1000元,三级:1500元。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3 住院治疗后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出院。凡应出院而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的次日起,所发生费用须由个人支付。
4 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的可再次入院治疗,与出院时间长短无关。
2、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病种范围: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共27种:如高血压、高血脂症、糖尿病、冠心病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共40种:如精神分裂症、慢性乙型肝炎、肺动脉高压等;
待遇标准:
1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目录范围,且需要至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目录范围,且需要至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急诊留观除外)。
在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态清的部分中设定了月度最高支付标准的,按自然季度管理,季度标准为月度标准的3倍,当季度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举例:按标准肺动脉高压每月最高限额为6000元/月,一个季度三个月,那么当季度最高限额为18000元,超过部分不累计到下个季度、需要个人承担。
4、生育待遇
1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标准:
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广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不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2住院待遇: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项目和目录范围及第一点的住院标准执行。
5、其它待遇:
1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标准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2 指定单病种
参保人因患白内障,在具备条件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行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人工晶体纳入基金起付范围,最高限额标准为1800元/个。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各险种人员住院医疗费的相应比例支付。
6、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无需另行脊拿缴费,还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一)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全年累计超过万元以上、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2、全年累计超过万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5%。
3、属于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全年累计超过3500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二)参保人住院或进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三)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举例说明:某A大爷今年患病在某三级医院住院花费了12万元,其中全自费项目为1万元,乙类先自付部分为1万元,则纳入医保共付段部分为:12万元-1万元-1万元万元(起付标准)=万元
根据医保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万元=万元*70%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为30350元(万元*30%+起付标准万元=30350元),超过了广州市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万元,那么A大爷最终可以从大病保险待遇报销万元。
最后,A大爷此次看病个人承担的费用为万元
万元=12万万万。
五、相关名词解释:

G. 特殊门诊病种包含有哪些

法律分析:特殊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3.肝脏、肾脏、心脏、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病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6.冠心病;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8.血友病;9.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10.肺结核;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肝硬化;14.苯丙酮尿症;15.帕金森氏病;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级);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活动性肝炎;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2.多发性硬化症;23.重症肌无力;24.肝豆状核变性;25.多发性骨髓瘤;26.系统性硬化症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28.垂体瘤;29.克隆病;30.癫痫;31.慢性心力衰竭;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33.泛发型银屑病;34.慢性丙型肝炎;35.小誉局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0-7 岁);36.肺动脉高压;37.地中海贫血;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40.植物人(家庭病床);41.晚期血吸虫病;42.尘肺病;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庆贺让症);44.肾病综合症。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要合理确定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标准。各地要将通知已经明确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43个特殊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各市州要结合每个病种的诊疗规范和门诊医疗费用需求,合理制定每个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遵拍雹循门诊诊疗规范和用药范围的前提下,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原支付比例高于70%的部分特殊病种,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H. 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

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铅掘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乱毁、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 中应当由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 ,适用本法: (一)因 确槐陪核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I. 特殊门诊疾病包括哪些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病。

14、结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9)广州门诊特定病种有哪些扩展阅读

特殊病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

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