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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婷婷辱骂事件怎么处理的

发布时间: 2023-03-22 10:22:35

‘壹’ 谁知道前段时间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王婷婷事件最后是什么结果

王婷婷事件--神奇又可怕的网络

东北财大03级市场营销一班王婷婷。因其在网上发表起露点图片和小电影而轰动一时。临沂人。

她的照片是男朋友拍的,两人分手后,那个男人把她的学生证、身分证、她家里的地址,连同这些照片,DV已同发出了!

据说此妞已死。她男朋友是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赵金怀,就是看起来像40多岁的人。天涯人称猥琐男。也有人说是烂粪箕配断扁担。

网上的王婷婷与真正的王婷婷长相明显不同

王婷婷,一个普通女孩的名字,最近却在全国各大论坛网站点击率排行榜上连创新高。

“急求某大学本科三年级女生王婷婷自拍‘春光照’和‘与男友宾馆开房亲热视频’!”类似的帖子,不断见诸各着名网络社区和贴吧。众多网民狂热莫名,王婷婷几乎一夜成“名”。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王婷婷迅速蹿红的背后,有一场张冠李戴的桃色闹剧,更凸显了网络色情传播走向隐蔽的新动向。

1 网络狂热 网民“跪求”照片和视频

“详细版”的帖子上,首先指事件主角王婷婷,是东北财经大学的大三学生,随后附有一段详细简历,包括她曾在大学担任班长,曾被评为校优秀团员、优秀军训学员等。

下移光标,就能看到一系列所谓的自拍“春光照”:几张风景人物照,画面中的女主角长相清秀甜美,紧跟着是以某宾馆卧床为背景的身体暴露照。

帖子在最后还特别指出,照片“是王婷婷与男友恋爱时一起去宾馆开房时拍摄的,分手后,男友把照片和两人亲热的短片上传至网络”。

名校美女学生,有名有姓有联系方式,还是学生干部,竟然自拍“春光照”!

帖子在网上迅速蔓延,“王婷婷的小电影”更是“一片难求”。在“网络贴吧”的相关主题下,“跪求”声铺天盖地,回帖总数多达240篇,并以每天数十篇的速度增长。绝大多数网民都留下了电子邮件地址,“热切期盼”收到照片和视频。

死缠烂打者有之:“快给我一个啊!不然我天天缠着你!”

卑躬屈膝者有之:“谢谢大哥了!小弟不胜感激!”

投机取巧者有之:“这帖人气太旺了,干脆发到网上让大家共享,省得大伙闹心。”

还有自称王婷婷“粉丝”的网民甚至提出:“求购婷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用过的个人物品”。

2 校方辟谣 确有王婷婷但绝非照片中人

昨天下午,记者根据网络提供的信息,与东北财经大学某学院取得联系,得知该学院确有女生名叫王婷婷,网上流传的“简历”与王婷婷的基本情况完全相符。但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雷老师斩钉截铁地说:“我愿意以人格担保,此王婷婷绝非彼王婷婷。”

学校在2天前就已得知此事,并及时与辅导员核实,“网络上的文字信息属实,但照片不是她的。”雷老师非常愤慨,强烈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网络行为。“这对王婷婷的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当时,我真的有种冲动,想把我们学校王婷婷的真实照片传上网,让谣言不攻自破。”

“王婷婷为人老实,绝不可能拍那种照片。”东北财经大学团委书记孙老师分管学校社团工作,对现任礼仪协会会长的王婷婷比较熟悉。“网上的文字信息都是王婷婷大一大二的情况,可见发帖者对她的现况并不了解。帖子称她为‘校礼仪协会市场部部长’,而她现在已经是会长。”孙老师推测,所有文字信息可能都摘自学校内部网站。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李先生表示,目前大连市公安局已着手调查此事。

3 “主角”自述 那个网上的王婷婷不是我

在校方帮助下,记者昨晚终于在电话里听到了事件“中心人物”王婷婷颤抖的声音。“没想到我就这样出名了!”提起此事,她的情绪非常激动。

“去年12月,我听说网上有个‘王婷婷自拍照事件’,但朋友说照片上的人不是我。反正网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我就没太在意。”几天前,朋友告诉王婷婷,网上又出现了她的照片,并配有一段简历。当时她正在逛街,赶紧直奔附近的网吧。“那个女生的确不是我。但有一张照片背景正好是东北财经大学校园。我推测,可能是‘好事者’在转载过程中浮想联翩,误以为是我,还给照片配了文字说明。”

“会不会是有人与你不和,伺机报复呢?”记者问。

“我实在想不出来会有谁这么做。我和同学的关系处理得不错,大家很清楚我的为人。”王婷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我特诧异,也特气愤!我的前途和名誉很可能就这么被毁了。稀里糊涂‘出了名’,根本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过几天就要开学了,肯定会有人根据网上的信息向我寝室打电话,我该怎么办呢?”

【记者手记】 净化网络需要网民道德自律

网络让信息的传播更为便利,各种人物和事件极有可能“一夜成名”。“自拍”也许无可厚非,只要不伤害他人,符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但如果带上淫秽色情的内容,就“犯规”了。

青年教育学者熊丙奇说:“我们正处于一个‘标准’缺失的年代。标新立异被标榜为‘时代精神’,‘主流’不入流,‘非主流’却日益流行。”准则的倒置,让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心理发生了错位。校园文化生活的贫乏,社会精神生活的贫瘠,较易引发当代大学生猎奇心理和偷窥欲的滋长,在网络上更是如此,而传统道德、法律规范的触角很难触及。

因此,除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约束,广大网民尤其是大学生网民,心中应该有一条底线——要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哗众取宠、剑走偏锋,以此提高个人知名度,是庸俗化、低级趣味化的表现。初看,形式很出跳,仔细想想,伎俩很老套,还不就是利用“大学生”“美女”“裸体”等骗取点击率?

各大论坛“跪求”的帖子不断攀升;王婷婷“春光照”后面跟帖火爆。希望那些布满血丝的眼球,早日认清“自律”两个字的真义。

【焦点关注】专家解析——“点对点”传播给网络监管出难题

去年7月,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以来,绝大多数色情网站逐渐销声匿迹,违法和不良信息再也不敢堂而皇之地在网站上直接发布。

然而,另一种趋势正暗流涌动。“自拍”“贴图”“小电影”等羞答答地开辟起了“地下路线”——网络上个人与个人之间“点对点”传播日益泛滥、愈演愈烈。MSN、QQ、E-MAIL等即时通讯工具为这种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

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流向,主要有“点对点”与“点对面”之分。“点对面”,就是由较大的门户网站或论坛公布信息,网民在这一“点”上直接浏览或下载信息。而“点对点”则是指网民个体间通过MSN、QQ、E-MAIL等通讯工具传播信息。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孙玮博士认为,在“点对点”传播中,即时性、随意性的特征更为明显。只要你有传递或者获取信息的需求,信息的“传输机器”就随时可以启动,因此在传播某些信息时速度甚至快于“点对面”传播。

更为重要的是,“点对点”传播避开了公共视线,基本是在私密的环境内进行。在“点对面”传播中,如果出现不良信息,网络监管者可以通过关停服务器等手段及时制止。但是,“点对点”传播的传者与受者都处于相对隐蔽的位置,处于监管的盲区,这就为网络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可以说,网络传播正在迈向一个新阶段,信息走私人化通道,避开公共通道。

打个比方,传统的网络监管者就像站在公共通道上的警察,但是当信息流“暗渡陈仓”时,警察守卫再森严,也无奈小贼挖地道四处流窜。

更要引起注意的是,这种“点对点”的传播,催生出一种“订单式”服务——网民在公共论坛发出需求信息,并提供自己的MSN、QQ、E-MAIL等通讯工具,提供服务的网站或个人便将有关信息直接发送给那人,交易悄无声息地完成。所谓王婷婷的“春光照”和“亲热视频”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悄悄蔓延。

孙玮博士最后强调,“点对点”传播技术的出现是科学进步的象征,它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新方式。“技术本身没有错,关键在于使用技术的人要自律

‘贰’ 老师王某某辱骂学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7月13日,陕西省商洛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就读于商丹高新学校的13岁女生婷婷(化名),疑似被班主任长期辱骂欺凌,事件发生后,引起 社会 强烈关注。婷婷是半年前转入该校就读的,班主任王某因其学习成绩问题,长期对其进行辱骂,婷婷对家长说明后,家长认为难以置信,为证明王某的行为,婷婷采取录音方式,长期取证,共录制100多条录音证据,总时长超过20小时。录音中,班主任王某用各种污言秽语辱骂婷婷,并煽动全班同学对其进行辱骂。关于这条新闻,我想说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校园暴力的概念都停留在个别顽劣学生对其他学生的欺凌,仿佛选带厅轮择性的遗忘了教师对学生的欺凌。其实,我们八零年前后出生的这代人,应该对此类校园暴力拥有更加刻骨铭心的回忆,你被班主任揍过吗?我被揍过,我们这一代人都被揍过,辱骂这种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只是小儿科了。至于当时给我们造成了什么样的阴影?也许有吧,看不出来而已,但当时感受到的那种屈辱和痛苦,真的伴随终身。从这个角度讲,婷婷是幸运的,她赶上了信息化的时代,有无数种工具可以帮助她取证,一个手机、一个录音笔甚至一块电子手表,都能将老师的行为记录下来,公布出去,帮助她得到公平。而当年的我们呢?

【请关注本人】我会针对相关热点写出法律意见。

记得刚上初中,从小学到中学的这个过程,由于离家远,父亲把我交到班主任的手中这样说:不听话就揍。他真的不知道,班主任可是真揍,揍就揍吧,她还会告诉你,揍你是为你好。

奴性就是这样产生的,每天挨打,被恶言辱骂,还以为真的是为了自己,直到有一天发现,为什么领导家的孩子可以去参加生物实验小组?为什么自己数学考了全班最高分,全市数学竞赛给与我们班的5个名额中竟然没有自己!此时才发现,原来那些以关心、责任、成长、爱护之名而实施的侮辱和殴打,仅仅是侮辱和殴打而已,和那些高尚的目的和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蠢信。

那一年,我看到了人性的恶。所以婷婷是幸运的,她有能力反抗;而我们是悲哀的,我们只能选择忍受。

婷婷的事情发生后,当事人班主任王某声称:自己是个有素质的人,只是言语有些不妥。

我只想说,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大家都这样对你大家都这样对你言语不妥,不知道妥是不妥!

商丹高新学校政教处两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件事是老师教育孩子时生气了,说两几句没什么,他那是爱孩子,像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是为了激发和刺激孩子,可能教育方式不当、用词不当,但出发点是好的。

我呸!

如果不是因为说脏话会被屏蔽……

出发点是好的?如果强迫全班同学在言语上对一个初一女孩子进行集体侮辱,是出于一个好的出发点,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当年德国法西斯对犹太人所做的一切,也是出于一个好的出发点?

我呸!

邪恶就是邪恶,无耻就是无耻,心里变态就按变态来治疗,发动全班同学去形容一个女生“贱”的老师,你告诉我说他是爱孩子?你家孩子怎么不让他这样去爱?

教育部门说要严肃处理,怎么严肃处理?警告?记过?罚款?开除?

对不起,这只是行政处罚,按照该教师的行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 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案中,涉案班主任王某仅被录音证据证实的侮辱行为就超过一百次,伏穗每次都是在班级中当着所有学生公然实施侮辱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侮辱次数超过百次,侮辱时间超过20小时,属于情节严重,符合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只是此类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婷婷才上初一,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父母根据录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班主任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在此建议婷婷父母,万不能心存不忍,对恶人的宽容就是对好人的残忍,放过了这个恶人,还会有其他的“婷婷”成为受害人。

100多条录音,时常超过20小时的辱骂内容真是与教师这一称呼不相匹配,更让人难以想象这辱骂之声竟出自优秀教师之口,难怪人民日报会质疑:这优秀教师又是如何评出来的?

爱学生,能鼓动全班学生:"我们班谁最贱?""某某某。"对其人身进行侮辱吗?

错了就是错了,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没有坚守住自己本该有的职业素质,从第一次的侮辱到后来的长达半年的侮辱,说这样做是刺激学生,为学生好。什么逻辑,有这么刺激学生的吗?

偶尔一次两次都能理解,长达半年,这是一个多没慢长的岁月,对于一个10几岁的女孩子来说是多么痛苦的煎熬。对以后孩子学习、生活将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这样的老师,即使是把学生的成绩教上去了,但这个学校的风气不正,老师的人品三观存在问题,能教出品学兼优的学生吗?有样学样,等这些孩子长大后也成了教师,也学今天老师这个样子,教育就悲哀了。

作为教师,如果是以教育教学为目的,对不好好学习,贪玩以及犯错误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甚至打一顿都不为过!因为师德严正,师风犹存!但是,如果因为学生成绩不好而对学生进行长期侮辱,责骂,那么这是其无能的表现,这种毫无师德师风的人,根本不配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更不配教书育人!

随着舆论的不断升级,升温,学校政教处两名工作人员的不妥言论,引起网友的一遍声讨,认为政教处两人及班主任教育观念严重偏离现代教育,偏离人民需要的教育。在接受采访时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闪烁其辞,其内心修养与这位辱骂学生的老师一样的令人发耻。

为平服 社会 舆论,以及舆论带给政教处两位老师及班主任的压力,唯有涉事老师亲自登门向受辱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方能获得原谅。可以说是市教体局的明智之举。保不保得住饭碗还很难说,因为既成的错误和造成的影响,不会因为一句道歉就完事儿的。

行政处罚是少不掉的,伍莲县二中的老师都受到了那样的处罚。这个王姓老师的问题比她严重多了,已经涉嫌违法。会不会提起公诉?该受到怎样的惩处?相信我们大家的心情和受辱学生家属的心情是一样的。

家属在沟通中提出了三点诉求:一、相关人员公开道歉;二、请专业人员对女孩进行心理疏导;三、尊重相关部门对涉事教师依法处理之后的结果,但必须有结果。

如果相关报道属实,本案已构成刑事案件。

理由:

情节恶劣,侮辱、辱骂已有录音证明即达100多次;后果严重,女生都产生了自杀的念头;针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重处。

这事涉嫌两个罪名:

一、寻衅滋事罪。首先,双方虽为师生关系,哪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成绩好,多数情况下成绩好坏不是学生自己能主观控制的,这是基本常识。其次,这老师侮辱女生的目的就是迫使他“离开”(教室或学校)。仅因学生成绩差老师就对其多次侮辱不是理由,迫使她“离开”学校违反《教育法》,且发动同班同学集体侮辱(同班学生也属受害人),属典型的“无事生非”、“没事找事”。老师的行为符合“软暴力”法律特征。

二、侮辱罪。连续状态达半年之久,次数达百次之多,且伤害对象是少年女孩,情节、后果严重,符合侮辱的刑案特征。

根据官方前期“依规依纪“而不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的“意向”,追究这个老师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刚刚获得的官方消息:当事老师的行为获得受害人谅解,受到“记过”并“撤销教师资格”处罚。

如果我理解没错,含义应该是:给予该老师行政“记过”处分,“撤销教师资格”另行安排其他事业编制岗位(比如学校后勤工作等)。

申明:

一、仅是个人意见,供参考!

二、虚心接受善意的不同意见,不文明留言一律删除拉黑。

他当然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这种恶劣行径都不能得到法律制裁,那这个世界还有公理可言吗?那全 社会 的所有弱者的合法权益还能得到法律支持吗?那岂不是荒唐至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王某某已经构成侮辱罪和寻衅滋事罪,应当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据报道,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的13岁女生婷婷(化名),自转学到这所学校,因成绩不好总是遭到班主任辱骂。6月14号到7月5号,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一百多条录音,时长超过20小时。
录音中,一名男子称“你一天跑到学校死来了;你看人恨你不,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坐到教室有啥坐的,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坐在教室”。另外一段录音显示,男子两次发问他人“咱班同学谁贱?”,学生集体回答“婷婷”。

资料显示,商丹高新学校是商州区政府与西安高新一中在2013年9月联办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全日制学校。学校公布的老师资料中,该老师为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

目前,学校校长已经登门致歉,该老师也被开除公职并被吊销教师资格,被彻底剔除出了教师队伍。
但是,仅仅只对王某吊销教师资格和开除公职,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试想,一名老师堂而皇之地对自己学生辱骂“死人”、“贱人”等肮脏词汇,肯定会给学生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更为甚者,王某不光自己极尽辱骂之能事,还唆使全班同学一起辱骂,让婷婷在恶意当中旷日持久地遭受折磨,显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和肉体折磨。

当然,王某辱骂婷婷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罪。而他在公共场合随意辱骂婷婷,唆使全班同学集体侮辱婷婷,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一行为同时构成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王某应当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起来真的让人愤慨让人寒心,在教书育人的地方竟然堂而皇之发生这样触目惊心的事情,这样的老师妄为人师!

看了网上带有的侮辱性言语的视频,我一个路人都大夏天不寒而栗气得发抖!而老师竟然矢口否认侮辱过孩子,说自己只是批评!

据媒体此前报道,婷婷今年13岁,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自从她转学到这所学校,班主任就总是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她。从早上晨读一直到晚自习,只要有王老师的课,自己就会被骂,一节课上少则骂六七次,多的时候骂八九次。总是上着课,无缘无故,就会被骂。

这位王老师不止骂她,还不许别的学生和她交朋友。婷婷说,只要别的同学和她一接触,老师开始骂他们。“说是不能跟我在一起,要是跟那二X在一块,你们也会被传染成二X。”

不敢反抗的婷婷也曾把情况告诉父母,家里人虽不完全相信,但也就此事在四月底与校方进行了沟通,然而事态并没有得到遏制,婷婷只好继续默默忍耐,直到六月的一天。

婷婷哭着对奶奶说,她实在受不了了,家人如果不相信,自己可以录音,相信大家在听到录音后就相信。

在随后的6月14日到7月5日之间,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一百多条录音,总时长超过20小时 。

令人寒心的是政教处老师的冷漠和无视,不顾事实真相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教育局真的非常不错,已经在调查实施了,而且内容也说到部分管理者态度冷漠,指的就是视频的以上图片的两个人!他们居然说“孩子和学校对抗、老师是因为爱孩子”,这两个信口雌黄官不大僚不小的货也肯定会受到处罚的!

德不配位,何以为师?这难道不是老师主导的校园霸凌?尤其还有政教处的漠视和包庇,可以看出被欺凌的学生们在这个学校是何其不幸?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王某某符合辱骂、恐吓他人的情形,那么,是否符合“情节恶劣”的情形呢?多次辱骂或恐吓他人、辱骂或恐吓未成年造成恶劣 社会 影响的属于“情节恶劣”。王某某对仅13岁的女生辱骂、恐吓的行为,仅被录下来的就有100多条,可见,符合多次辱骂、多次恐吓、辱骂未成年人、恐吓未成年人的情形。

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那得看孩子的监护人是否上诉,法院如何判决。好在今天下午就会有处理结果大家拭目以待!

《是时候开始表演了》 这个 社会 不缺人才,也不缺犯罪,法律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我们缺什么?缺素质?缺教养?缺道德?缺自信。成才不成人有才又有何用? 或许你觉得我说的不在你缺的范围内。那是因为你什么都不缺。就缺点钱。

‘叁’ 李婷婷的发起事件

2012年2月14日中午,三位女大学生志愿者身着带有血迹的婚纱,妆扮成“受伤的新娘”出现在北京前门步行街。她们举着“平等才和谐,暴力无特区”、“暴力在身边,你依然沉默?!”等宣传牌拍照和展示,在前门大街边走边高喊“打不是亲,骂不是爱,不要暴力好好爱”、“爱,不是暴力的借口” 的口号。同时,志愿者向路人散发反暴力的宣传资料。这也是北京地区第一次在情人节开展反对对妇女的暴力的街头行为艺术活动。
李麦子、灰烬、熊婧是三个女大学生,自大学以来,她们就关注并参与了许多与妇女权利和性别议题相关的事件。2011年的李阳家暴事件让她们意识到家庭、婚姻和亲密关系并非暴力的避风港,2012年情人节前夕,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她们不禁想到,要做一些事情,引起社会对伴侣暴力问题的关注,进而发起了此次活动。
“新娘”之一、女大学生李麦子说,自己的身边也有不少朋友遭遇过来自配偶和伴侣的暴力,让她很受触动。但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现 在的制度和文化,往往对暴力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暴力的受害者也大多是沉默和不可见的。之所以扮成“受伤新娘”站出来,就是想告诉大家,暴力不是私人问题,它就在身边,我们每个人都不应对它保持沉默。
“很多姑娘对婚纱有一种特别的情愫,我倒希望自己今天这身婚纱更惨烈一些,可以对大家起到一个警惕的作用。”23岁的李麦子说道。 2012年2月26日中午,一群女大学生在北京德胜门附近一公厕,举行短暂的占领男厕所行动。
调查表明,中国目 前至少需要增加1倍多的厕位,才能满足女性需求。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城市公厕的男女厕位(包括小便器)比例为1:1。加上大部分环卫工人都是女性,她们放置工具占据了至少一个厕位,这使得女性方便的机会变得更少。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眼下中国面临的最迫切公共问题。但是,在山西省22岁的公共管理专业大学生李婷婷(音)看来,这个问题同样亟需解决。
在中国,李小姐的做法显得相当前卫。一个多星期前,在广州,她和其他6名女士“霸占”了某公园附近一个公共厕所的男厕。她们挡住前来入厕的男子,让他等上3分钟,同时招呼女性使用空位,减少她们等待的时间。然后,她们又会将厕所留给男性10分钟。
这个名为“占领男厕所”的行动持续了一个小时。据李小姐讲,目的是提高公众关注女性方便困难的问题。几天后,当地政府表示,从2011年3月以来,广州市所有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已为1:1.5。媒体报道称,地方政府对女性的呼声做出了迅速回应。
在中国,公共厕所绝不是新话题,也不是什么特别棘手的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数千万计的中国人无法使用公厕,只能露天排便。
但在过去20年,中国卫生状况已大大改善,并将持续改善。现 在,借由房地产发展的历史性浪潮,一年时间里,中国人购买了接近1900万个厕所,是美国的两倍。2011年11月,中国在海南举办了世界厕所组织的第11届世界厕所峰会。当地政府说,作为旅游景点的海南岛正经历“厕所革命”。
“占领男厕”活动的发起人是女大学生李麦子(化名)。她说,作为一名女性,在公共场所上厕所往往需要排长队,在与朋友聊天时也发现许多女性对此深感无奈。
李麦子认为:“表面上看,现在男女厕所1:1,是男女平等,但男女生理构造不同,如厕所花时间不一样,实际是不平等。”
李麦子说,考虑到女性排队如厕已司空见惯,为了唤醒人们麻木的神经,引起社会和政府重视,她和朋友才决定搞这场“占领男厕”的行为艺术。 2012年8月30日,4名女生聚集在荔枝湾涌的文塔旁齐齐剃光头,以此抗议高校招生性别歧视,部分学校女生投档分数线高于男生。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均设立了“男低女高”的分数线。如北京外国语大学文科女生投档线643分,男生629分。其中,国际关系学院在云南省设立的理科面试资格分数线最为“离谱”,男女差距竟高达91分。
“剃头”活动的发起人李麦子质问:“寒窗苦读十二载,录取时为什么区别对待,这就是高考性别歧视,教育部必须给个说法。”
高校设定“男生分数线”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为此,北京的律师黄溢智曾于7月向教育部申请信息公开,询问2012年的高考招生中,究竟批准了哪些高校的哪些专业可以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8月底,教育部对此的回复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的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
“教育部的答复并不能解释分数线是否“违法”这一问题。”熟悉有关妇女保护法规的律师吕较权认为,设定“男生分数线”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基本法,还违法了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的规定。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文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在2012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再次重申严禁高校违规招生,不得规定男女录取比例。
一些高校曾公开表示,在高考中设置不同的录取线,是出于“平衡生源”的考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教授刘卫兵说,虽然高校招生“男女有别”早就存在,但近些年较为明显,是个值得关注的新现象。 2013年,招聘会场,几家企业招聘简章上一些岗位只招男性,有一家建筑公司所有岗位全部标明只招男性。“东方不败”昨天“穿越”来到西安市人才市场,高举“只要武功高,性别不重要”和“天下风云出女辈,拿掉性别选人才”的标语牌,并在招聘会现场呼吁企业平等用工。
本次活动的发起人李麦子说:“东方不败似男似女,却又武功高强,我们想借此来呼吁企业招聘时能任人唯贤,不要限制或设置隐形门槛拒绝女性求职者。”就业性别歧视一直是很多女性求职者心中的一块大石,如果不将这块石头击碎,很多女性都会失去工作机会,这样会导致不利影响,例如,生活缺乏保障,没有晋升空间,孕产期被辞退等。
西安市人才市场工作人员2013年4月10日表示,以后会建议用人单位不要在就业过程中限制性别,但是他们没有执法权,期待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性别歧视企业的惩罚力度。 2013年,由于“三亚海天盛宴”事件,“绿茶婊”这个词在网络迅速走红,网友解释为特指“那些装纯的妓女,野心比谁都大的女人。”
2013年4月8日上午,在西安钟楼附近,三名女青年身穿美少女战士水手服,其中包括占领男厕所活动发起人的李麦子,其中一名“美少女战士”举牌:“不是你的绿茶,也不是你的婊”,另一名“战士”高举“魔法棒”,指向第三名“战士”手持的牌子,象征着要消灭这些语言暴力的决心:反对“绿茶婊”、“黑木耳”等侮辱女性的词汇。
链接三亚海天盛宴中,出现了大量嫩模,长相清秀可人。网友将其中出卖肉体获得名利的嫩模戏称为“绿茶婊”。西安女青年呼吁停止针对女性的语言暴力。 2015年2月26日,教育部在一份回复给民间公益人士的回函中表示,教育部正在推动各高校的保卫机构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将防治性侵害作为高校女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教育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治校园性侵事件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教育部的此封回函,源起于2014年12月4日几名公益人士的诉求行动。当日,李麦子、肖美丽等数名年轻女性来到教育部,希望就最 近几年间频发的校园性侵案件,与教育部的有关负责人士对话,并敦促教育部加大对校园性侵害的防治力度。
诉求者的对话提议,遭到了教育部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婉拒。在对话遭拒后,她们随即便向教育部信访部门提交了《关于教育部加强校园防治性侵害机制建设的建议信》。
2015年2月10日,李麦子、肖美丽等人,收到了教育部信访部门在1月6日发出的前述回函。在回函中,教育部围绕着加强高校保卫工作队伍培训、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对于性侵害案件加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惩处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答复。
在回函中,教育部还特意引述了在2014年10月9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在这份《意见》中,专门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规范,列出了包括学术不端、担任影响教学的兼职、收礼等行为在内的七项禁令。在这七项被称之为“红七条”的禁行行为中,第七项便明定:高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意见》还明确规范,“高校教师有此类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教育部的回复,诉求者之一李麦子表示:在预防性骚扰方面,教育部的确出台了积极的政策规定,“但措辞比较保守”。李麦子举例称,国外的一些大学,例如哈佛大学最 近已正式宣布,禁止该校教学人员和本科生之间发生性关系、甚至是恋爱关系。此外,该校教授不得同他们指导的研究生发生性关系;存在指导关系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如助教)之间的性关系,也被纳入封杀名单。
李麦子说,“但教育部在‘红七条’中写的却是‘不正当关系’,教育部的措辞不够明确。”

‘肆’ 初一女生被老师辱骂,遭遇语言暴力该如何“自发自救”

事情已经发生了,初一女生被教师辱骂,目前事情正在进一步的进行处理。对于涉事老师的处罚还不得而知,更加需要注意对于孩子的心理辅导。

目前,录音中有一段被曝光,班主任王某向全班问道“咱们班同学谁贱”,然后同学们集体回答了婷婷的名字。对此我们也是大为震惊,一个老师能够带来的创伤是多么的大。怪不得在整个学校婷婷的身边朋友也不敢有,王某的这种做法令人震惊。学校方面也是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回复,我们希望当地教育局能够接手这件事情的处理,期待一个结果。

‘伍’ 初一女生被老师辱骂内容不堪入耳,被伤害的女孩该如何走出阴影

事情发生在陕西商丹高新学校,婷婷(化名)是故事中的初一女生,班主任王某嫌弃婷婷的成绩多次进行辱骂。婷婷用录音记录了超过20小时,100多条的录音。其中就有不少的污言秽语,让人感受到教育行业的黑暗。

结果的处理,这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从侧面反应出了许多问题,对于这个涉事的老师应该给予一个怎样的惩罚。孩子的内心可能还受到这个老师的影响,让孩子明白这个老师是错的。已经受到了惩罚和教育,这样对于孩哪谨子的内心有着一定的安慰,也肯定了孩子在收集证据方面的做法。

‘陆’ 初一女生被老师辱骂内容不堪入耳,语言暴力对青少年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青少年是一个难以管束的群体,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租凯是逐渐发生变化。老的教育方式不在适用于青少年,语言上面的打击会让他们压抑。面对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学生,轻生、心理扭曲、自暴自弃等都会发生,身边新闻已经有不少的例子出现了,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在婷婷的录音中有这样一段,王某问“咱们班同学,谁贱,谁贱”,连续两遍的强调后,全班传来了婷婷的名字。就这样的语言暴力似乎已经成为炸弹了,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同龄人眼中已经沦为笑柄,王某的这种言行令人震惊。婷婷作为女生只是在成绩上面没有达标,就受到了这样的待遇,试想如果出现了其他人又会发生怎么样的事。

‘柒’ 东财王婷婷事件的最后结局是什么啊

其实一个人做祥指什么事都是有自己的目地的!
她男朋友是种报复的心理!
正如她们当时拍时!
要怪也只是她自己当时的心态!
女孩子天性都很可爱、喜欢新鲜的事物!
可能被人家利用了这个!
当她离开那人时!
他一定要挟过她!
可能她的态度也比较坚定!笑肢
不过一直没有听说她告发他碰宴世!
可能这里面也有别的一些细节我们不了解!
可能那个男的也想!
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就算你得到了也只是穿我穿过的!
可能就是这种心态。他把这段录象发到了网上!
就像张玉一样!不也是没有达到想要的!
就把录象在网上公布!
还在报刊、媒体面前说了什么潜规则的说法!
一句话,人在做什么事前!
都是有计划的!有目地的!
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利要么就是为了毁!

‘捌’ 商丹学校事件中,如果没有录音的话,结果会是怎样

我回答这个问题不按我的思维回答吧,按河南20年后学生打老师这个事件的判决来推断:如果没有录音,首先老师会不承认辱骂学生了,会说渗纤只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全是为学生好。校长会说涉事教师是优秀教师,从没听说过他辱骂学生,也没人反应他辱骂过学生,总之,没有任何证据说老师辱骂学生了,我们会起诉学生及其家长,欺师灭祖,败坏老师及学校名誉!

然后县领导批示,必须依法严惩,还老师一个公道。然后教育界齐声谴责,网友们群情激愤:老师打骂学生就是为学生好,没有老师辱骂学生的证据,这一家人都不是好人,必须严惩,一定要判她几年!

最后公诉机关起丛埋仿诉,没有证据证明老师辱骂了学生,学生诬陷老师给优秀教师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性质非常恶劣,并且学生还把诬陷老师的内容传到了网上,阅读量超过了6.5亿,给 社会 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建议审判机关按寻衅滋事罪判处学生二之三年。

最后结果是法院判定学生寻衅滋事罪名成立,但学生认罪态度较好,也是初犯,随判处学生一年零六个月。

哪个所谓的“老师”带个领导干部来道歉 就想洗白? 你们糊弄鬼呢?原不原谅是学生和家长的事 但是这个正义的 社会 是不能原谅你们的!原谅你们就是对中国的未来不负责任 !你犯法了 知道吗?憨货!!装再装 看见你我就恶心! 长期谩骂侮辱 女学生 这么长时间了 给我讲是个案 还能再扯蛋点吗? 这样的“老师”能教育出来什么样的孩子!无法想象! 希望法律能给我们的孩子一个公平正义的判罚 不能以为他是老师就可以这样对待学生[酷拽]这样的老师就是一坨屎 比屎还恶心[打脸]这货是怎么混入教师队伍里的 还是优秀老师 班主任 真侮辱“老师”这个称谓

对于小女孩录音取证,网友有很多不同的声音。比如录制100多条,总时长20多小时的音频,实际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原本学习不好,主要精力都放在录音上了;还有网友认为,小女孩这样偷偷录音,是否合法。

但是换一个角度想,面对老师长时间辱骂,有如何能安心学习,如果不录音取证,又会又多少人能相信这是事实。

从网上曝出来的老师的简介:他是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是学生可敬可畏的好老师。。。是人人称赞的优秀教师。如此优秀的教师怎么会骂学生呢,还骂得那么难听,那么不堪入耳。现在一些学生难管,本身成绩又差,这么说是不是不想去上课等等。 所以如果没有录音,小女孩一开始就可能是被怀疑的对象,很难得到任何有利的支持,相反可能会面临更为巨大的舆论压力。

刷新大家三观的不仅是长期辱骂学生的老师,还有该校另外两位政教处的老师,一位称”孩子家长根本没有带领孩子正确认识学校教育,一味和学校搞对抗也不是好事。“另一位老师说:”这些谈不上辱骂,而是老师对于学生的关爱,老师爱学生相爱自己的孩子,说两句也是不为过的,毕竟心情和出发点都是好的,一切都是为了激液喊发这个孩子。“骂人的老师也称自己是有素质的人。 如果没有录音,也许更多的人会相信,即便老师的教育方式方法有问题,也是因为该学生有更大的问题,家长指使孩子这样是校闹,无理取闹。

有了录音,相关部门处理起来毫不费力,很快该老师被责令向学生和家长道歉,也很快被取消了教师资格,不再是老师了。对于这样的人被清理出教师队伍,只能让人拍手称快。至于另外两位老师会怎样,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

如果没有录音,很难说最终的处理结果会是怎样,但是学生受到的伤害恐怕很难有人能知道真相,她内心的创伤恐怕也很难得以愈合,在这样的环境下,恐怕不但再也无心学习了,还可能难以 健康 成长。

这算是结语吧。这位老师曾经拥有一大堆耀眼的光环,而从该校其他老师的反应来看,他们眼中的标准恐怕就是教学成绩优秀。当然,这是一位优秀老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之一。但是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书,还有育人,自己的言行都配不上为人最基本的要求,如何能育人?单一的评价标准让教育一直走在应试的路上,学生的身心 健康 ,人文素养,做人就在盲目追求分数的目标下迷失,甚至在老师坏的榜样下走向扭曲,这将是教育的悲哀。

弱弱地问一声:如果、如果婷婷是极内向女孩,又不知用录音取证来捍卫自己的权力,在老师长期公开侮辱谩骂下跳楼, 社会 能找到真相吗?答案绝对不敢肯定,因学校与家庭、老师与学生的能量是极不相称的,在是非对决中,是很难找出事实真相的。

媒体报导的那些跳楼学生究竟生活在怎样不堪的环境里,才那么决绝与生命告别?谁找到真相了!

整个 社会 都要反思,老师必须要有公德和良心,该严管还得严管,该惩罚还得惩罚,但不能以严重伤害孩子自尊心的言行去“惩罚“孩子,更不能把成绩不好的孩子作为全班羞辱对象。你让孩子在你的羞辱中心里扭曲变态,无形中为 社会 培养了一颗定时炸弹,不仅将来可能对老师本人造成毁灭性报复,而且还可能对 社会 造成毁灭性破坏。

因此,师德重于泰山。有必要将教师队伍害群之马清除干净。这是对孩子的良心,也是对 社会 的责任。

能怎么样?最初王老师在有录音的情况下还在百般抵赖称自己是有“素质”的人,王老师这样恬不知耻的底气从何而来,一方面是习惯了专横跋扈,另一方面是学校给的,依据是政教处的二位老师的言辞和态度。

由此,如果光凭学生口述,其结果肯是污蔑优秀老师、恶意中伤有素质的老师。

最后,这个不可教化的坏学生被勒令退学或学校直接开除!

不能道个歉就完了,这个原谅是被逼的,是被 社会 现状和劣势地位逼得,不敢自诉告他们。所以,这应安刑事案件来办。公安应接管过来,进行公诉。虽然法律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侮辱罪应自诉,但这种情况就应是特殊情况,不能自诉。因为,他们地位不平等,学生处于劣势地位;时间长达半年,天天、时时如此,孩子一直生活在恐惧当中;他侵害的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方式极其野蛮、行为极其下流、语言极其粗鲁,后果极其严重, 社会 影响极其恶劣……所以,公安必须立案介入,不能私了,必须进行公诉。否则,常仁尧的案子就说不过去了,二十年后进行报复就有道理了;最高发的表态,就严重的打自己的脸了。不仅如此,校长、主管副校长、政教处男女必须撤职。并且,政教处男女还应记大过。

商洛市商丹学校女学生被无良老师咒骂半年多,假如没有录音的话,结果会如何?

首先,连家长也不相信婷婷的话,因为中国儒家教育根深蒂固,天地君师亲,老师地位排在皇帝老儿后面,比父母还高尚得了不得。家长会相信表面正人君子的老师会一肚子男盗女娼吗?不会相信。所以父母对女儿婷婷的遭遇漠然视之。

第三,假如没有录音的话,学校官员不仅不会说老师毒骂是爱学生屁话,反而向公安报案说婷婷诬赖有素质的优秀老师。天下丐帮老师千百万人马云集网上,同声声讨学生诬告老师,置老师于不义,让老师斯文扫地,损害师道尊严。这些丐帮老师平时就巧舌如簧,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抓住这根稻根,会分别专题,一诉老师是天下最穷苦最劳累的人,二诉老师工资少工作重要大涨工资。三诉现在家长不道德不服老师管教。四诉现在学生难教,个个头上长反骨,企图象婷婷一样编故事诬陷老师。那时整个 社会 将被丐帮老师黑云压城城欲摧,家长,公安,检察,教育部门领导和广大学生即使不身心皆累,也会身上沾上丐帮老师抛来的粪水。

第四,假如没有录音的话。商丹学校会向公安报案,摆出毒骂人教师优秀证书一大摞,然后挑出婷婷班上被老师导演好的几十位学生作证词,证明婷婷诬告老师,污辱老师,打击老师尊严,让优秀老师无法教书育人,严重破坏教学秩序。于是那位毒骂婷婷的老师会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诉自己工资多么少,快活不下去了,但这样又穷又苦又累情况下还坚持教学,都受到学生诬赖污辱,呜呜,呜呜,我还有什么脸活下去,要死的心都有了。请求公安主持正义,以侮辱罪逮捕婷婷,而网上丐帮老师作坚强后盾。慑于丐帮老师淫威,先将小女孩抓起来关上203天,然后判婷婷一年半有期徒刑,按侮辱罪或寻衅滋事罪执行。

所以,真的,假如没有录音的话,后果非常可怕!因为小女孩绝对不是丐帮老师的对手!

这起班主任老师长期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辱骂女生事件,比起20年后报复殴打侮辱老师事件,要严重得多。

如果没这个录音,这孩子就完了,这个家庭也将会承担无尽的痛苦。学校没事。

学生坚持录音,说明对这位老师早就盯上了,看不见的战线早就开演了,憨憨的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