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荔湾:工作超6个月相关人才可申请绿卡
凤凰网房产讯 继8月10日白云发布了人才绿卡细则之后,荔湾也落实了《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8月1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荔湾区实际对人才绿卡制度进行调整和落实。
方法指出,符合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1.经荔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有关部门认定评定的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精英、名校长、名教师、名医生、名工匠等类别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
3.在以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人员: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荔湾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这一条件,与8月10日白云区人才绿卡准入门槛相差不大,但相对于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荔湾区的申领条件门槛有所降低。
如,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四)条规定:“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而荔湾区人才绿卡制度的条件就放宽到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
随着荔湾区人才绿卡门槛降低,意味着这部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荔湾购房的门槛也将降低,为此在荔湾置业提供更好的机会。
通知原文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5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的通知》(穗组通〔2019〕5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领条件
(一)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才。
(二)符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1.经荔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有关部门认定评定的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精英、名校长、名教师、名医生、名工匠等类别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含港澳台籍)。
3.在以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1)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2)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
(3)荔湾区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4)荔湾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上述企业和人才名单,分别由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人力社保局提供。
二、申领流程
人才绿卡申领全流程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请。申领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按相关流程指引填报、上传相关报表和附件材料。
(二)核定。区人力社保就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申请材料存疑的,申领人须配合查验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制证。市公安局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四)发证。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市公安局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在3个工作日内送区人力社保就,区人力社保就通过寄付包邮方式送至申领人。
三、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5号)一致。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2. 广州花都绿卡申领再出细则 参保时限缩至1个月
12月28日晚间,广州花都人社公众号发布花都区人才绿卡申领指南的相关细则,提出参保时限由6个月缩短至1个月,申报资料齐全秒批等规定。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早在此前12月18日,广州花都区人社局官微发文表示,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花都区推出《广州市花都区人才绿卡申领指南(修订版)》,全面放开申报对象在社保缴纳、学历学位等方面的制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保障措施。
在全面放开社保的制约方面,《指南》表示,此次放开在花都区购买社会保险6个月的时限要求,申领人凭相关就业或创业证明即可申领人才绿卡。
具体而言,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主要符合所要求的六类人员其一即可申领广州市花都区人才绿卡,在花都区享受子女入学、购房置业、办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
六类人员包括经花都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含名校长、名师、优秀医学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军人才等;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985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花都区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的人员等等。
此次最新申领指南进一步指出,参保时限将由6个月1缩短至个月;中高层管理职务由用人单位认定;申报资料齐全秒批,符合申领条件但申报资料暂不齐全的,先证后核(先发证,三月内补齐资料即可),现场凭承诺书秒办。
3. 2021外地人广州绿牌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以下满足任意一项):
1、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2、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6、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7、经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8、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9、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4. 花都人才绿卡怎么申请
需要具体分析,步骤如下:一、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申领条件。二、申领流程与《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程序一样,实现全流程网办。
法律依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才绿卡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申领条件
1.经我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含名校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军人才等;
2.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工资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本区就业的企业中高层管理、骨干技术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上述标准随广州市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当调整);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花都区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满2年以上的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骨干岗位人员;
5.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以及创业、创新人才;
6.经区政府认可,正在引进或刚落户的企业优秀人才。
二、申领流程序 人才绿卡申领全流程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具体如下:(一)申请。申领人登陆“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按相关流程指引填报、上传相关报表和附件材料。(二)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三)制证。市公安局收到制证信息后,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四)发证。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市公安局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在3个工作日内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发放。
5. 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人才绿卡申请条件要以各地政策为准,以广州市为例,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可申领人才绿卡。
法律依据: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二条规定: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依据本办法领取广州市人才绿卡,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
6. 广州花都全面放开绿卡申领 符合条件本科人才购房无需社保
12月18日,广州花都区人社局官微发文表示,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聚力打造大湾区人才港湾,花都区推出《广州市花都区人才绿卡申领指南(修订版)》,全面放开申报对象在社保缴纳、学历学位等方面的制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保障措施,助力四海英才集聚花都追梦圆梦。
这也是继上周五(12月13日)广州南沙区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后,又一广州区域放宽了人才落户置业在社保缴存等的限制。此前南沙区《通知》表示,在南沙区本科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花都区人才绿卡,主要惠及在花都区创新创业,但又暂无意向落户花都或不能落户花都的非本市户籍的优秀人才,依申请并符合条件者可领取花都区人才绿卡,持卡人在安居置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便利化服务。
在全面放开社保的制约方面,《指南》表示,此次放开在花都区购买社会保险6个月的时限要求,申领人凭相关就业或创业证明即可申领人才绿卡。
《指南》提出,以下六类人员只要符合其一即可申领:
1、经花都区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含名校长、名师、优秀医学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军人才等。
2、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985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或者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工资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我区就业的企业中高层管理骨干技术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花都区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的人员。
5、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业性紧缺的人才以及创业、创新人才。
6、经区政府认可、正在引进或刚落户的、企业优秀紧缺人才。
同时,此次申领人才绿卡,一次性提交完整申领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