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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6-19 04:52:01

Ⅰ 杭州就业补贴政策2022

杭州的主要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可以选择满足条件的项目申请:
1、无偿资助。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
2、融资扶持。大学生在杭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政策。
3、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或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5、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6、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7、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
8、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Ⅱ 杭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多少钱标准算啊

浙江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Ⅲ 浙江省2017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多少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Ⅳ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算。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构成5到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Ⅳ 杭州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杭州的主要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可以选择满足条件的项目申请,1、无偿资助。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2、融资扶持。大学生在杭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政策。3、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或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5、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6、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7、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8、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9、生活保障。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杭州市公租房和人才房保障体系,享受实物租赁房或货币补贴。对来杭工作的全球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法律依据:《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第一条 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等。

Ⅵ 请问工伤八级按照杭州市萧山区的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
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的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7=2977X7=20839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7=2977X7=20839元
注:2011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77元,2012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Ⅶ 杭州市职工九级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60个月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支付50个月,七级支付20个月,八级支付14个月,九级支付8个月,十级支付4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Ⅷ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地区存在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Ⅸ 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