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政府机构吗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并不是政府的机构。医疗损害鉴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共同向当地市级医学会发起申请。第二种是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这时候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是随机抽取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备相应的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⑵ 浙江省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 几处请告诉我
浙江省涉及伤残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
1、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68号(浙大华家池校区)。
2、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4号楼。
3、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590号4幢8楼C座C3。
4、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浙江科贸大楼9楼。
浙江省涉及伤残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较多,具体联系方式可以登陆浙江省法律服务网(网址:浙江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中司法鉴定服务)根据地区进行详细查询。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所隶属于哪里扩展阅读: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
二、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建议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案情材料(如诉状、答辩状、既往鉴定意见书、本次鉴定委托书等),病历材料(包括伤后当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史记录、随访门诊病历、反映病程的影像学检查资料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复印件一般不退回。
2、被鉴定人需要真实的配合鉴定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3、工伤鉴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4、医疗损害鉴定需要通过法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或者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5、鉴定过程中,需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或者进行电话告知。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
浙江省法律服务网-杭州司法鉴定服务
网络-伤残鉴定标准
网络-司法鉴定机构
⑶ 杭州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地址在哪里
杭州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市卫生局的医学会杭州市医学会地址:杭州市孝女路2号2楼电话:87067294、87081632、87031087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11月至次年4月)、14:30-17:00(5月至10月)
⑷ 想知道: 杭州市 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在哪
杭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地址:孝女路2号216室。
⑸ 杭州医疗事故去那鉴定
如果是市一级的医院,
由杭州市医学会下属的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果是省一级的
由浙江省医学会下属的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依据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每次医疗鉴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小组,所选定人员全部通过电脑在“专家库”内随机选出。这些专家的任期为4年,都是从全省范围内的省级医疗机构中精心筛选出来的,不但要有精湛的医术,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⑹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该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构,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⑺ 医疗事故鉴定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