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萧山新农都水产货车G20锋会特别通行证能办到吗
办不到的,只能办临时通告证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② 萧山区G20交通单双号限行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③ G20期间去萧山国际机场会有封道吗
当然没有了,你想多了,别轻信谣言。只是28号开始会单双号限行,如果你自驾的话。客车和高铁不受影响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④ 最近诸暨去杭州萧山机场会堵车吗
下面是二十会议期间的各种限制
1、单双号限行
8月28日至9月6日,每日凌晨2时至24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上,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
数字对应日期单双号,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
为1、3、5、7、9,双号为2、4、6、8、O,下同)。
其中,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
不含租赁车辆);持有G2O杭州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
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
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除外。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外),8月28日至9月6
日期间的每日2O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O1杭州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及北线(南
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过境行驶。
2、西湖封禁
8月2O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刷证进入,其他人员凭居
民身份证经安全检查后进入。除持有G2O峰会通行证、贴有通行标识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以及在封闭管
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随带贴有通行标识的非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
通行。
9月1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除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
员凭居民身份证并经安全检查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除持有G2O峰会通行证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外
,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通行。
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包括:
(一)万松岭路省军区南侧停车场—万松岭西接线—南屏山山体—虎跑路—三台山路—玉岑山上山—南
高峰—龙井支路—茅乡水情水系岸边游步道—赵公堤支路—灵隐路—曙光路—宝石山山体—保俶路—凤起
路—都锦生路—龙游路—遂安路—开化路—教场路—武林支路—太平里—长生路—蕲王路—学士路—东坡
路—仁和路—延安路—将军路—柳莺路—开元路—直紫城巷—西湖大道—劳动路—荷花池头路—孝子坊—
清波街—铁冶路的合围区域(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
(二)钱塘江—飞虹路—奔竞大道—扬帆路—博奥路—利丰路—盈丰路—金鸡路—利一路—嘉润公馆西
围墙—潮韵路—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三)新业路—之江路(含城市阳台)—香樟路及其延伸段—新塘河的合围区域。
(四)友谊新村大门口—友谊新村内南北向通道—友谊新村内东西向围墙—紫云饭店、龙宫酒店北侧围
墙—杭大路—跑马场巷路口南侧横街面—跑马场路—黄龙路—曙光路—黄龙洞牌坊游步道—黄龙洞民俗园
围墙—宝石山游步道—宝石山省档案馆围墙—省音乐厅南侧—曙光路的合围区域。
(五)西溪天堂紫金港路绿化带内侧—西溪天堂沿山河北岸—西溪天堂与西溪湿地水域分界线的合围区
域,以及文二西路8O3号西溪宾馆入口—西溪宾馆西侧防洪堤—西溪宾馆南侧防洪堤—董湾防洪堤—董湾
园区道路—文二西路8O1号董湾工地入口处的合围区域。
⑤ g20峰会盐官到萧山机场的高速公路分双号单号吗
是的
28号开始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⑥ g20峰会萧山有哪几条道路单双号限行
全城限行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⑦ G20峰会期间萧山区临浦镇限行吗
限的‘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⑧ 听说杭州市萧山区要分4个区了
萧山分区规划
◎城区规划:
规划范围为钱塘江南岸绕城公路所围合的区域,涉及城厢、北干、蜀山、新塘四个街道和宁围、新街、闻堰三个镇及红山、钱江两个农场,总用地面积24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80-90万人。
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确定萧山城区是江南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高科技工业园区为骨干,产、学、研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科技城和城市远景高务中心。
◎城市道路网:
形成快速路(六纵五横)连接杭绍,主要主干路(七纵五横)和一般主干路(十六纵十九横)贯穿组团,次干路和支路纵横密布的组合网络结构。
■快速路“六纵”为四季大道、风情大道、通惠路、104国道连接线、十一桥连接线和临江东路;“五横”为滨江东路、九桥连接线、机场专用路、机场东路和彩虹大道—萧绍路。
■主要主干路“七纵”由西向东为市心路、新建路、塘新线、靖江路、青六公路、新湾路和世纪大道;“五横”由北向南为江东三路、浦十四线、滨江二路、建设一路—新东线、03省道东西连接线。
◎城镇体系:
萧山区位于杭州市区东南部,钱塘江南岸,东邻绍兴,西连滨江区、富阳,南接诸暨,北与杭州主城、海宁隔江相望,总用地面积1420平方公里,下辖四个街道二十二个建制镇(乡),2002年末全区总人口114.96万人。
“一城”:萧山城区
“三组团”:义蓬、瓜沥、临浦城市组团。
“三轴”:指杭甬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发展轴;杭金公路城镇发展轴;区域北部沿江城镇发展轴。
“三级”:形成萧山城区—城市组团—一般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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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杭州外地货车限行规定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过境道路和部分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过境道路和部分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适应我市的经济和城市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绕城公路的功能,缓解市区主要道路和主要出入口的交通拥挤状况,确保全市人民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决定从2003年2月26日起,调整市区过境道路和部分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地货运机动车(含市属县市和萧山、余杭区,下同)过境道路
(一)杭州市区的外地货运机动车过境道路调整为:之江路、之江中路、之江东路、杭海路(之江东路口以东段)、飞云江路、清江路(钱塘江路口以东段)、钱江三桥、绕城公路西线(狮子口互通立交至勾庄互通立交)、绕城公路北线(勾庄互通立交至下沙互通立交)、绕城公路东线(下沙互通立交经钱江六桥至红垦枢纽与杭甬高速相连)、绕城公路南线(在建)。钱江四桥施工期间,之江中路封闭,过境车辆临时绕道美政路、紫花路、复兴路、秋涛路(飞云江路口至复兴路口段)、飞云江路通行。
(二)遇恶劣天气等非预见性因素导致高速公路和绕城公路封闭时,临时过境道路为:钱江三桥、清江路、钱塘江路、新塘路、站前路、工农路、艮山西路、艮山路、机场路、笕丁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德胜路(绍兴路口以东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石祥路、东新路、绍兴路、登云路、沈半路、莫干山路、天目山路、古墩路、留祥路。条件许可时,利用秋涛路、石桥路作过境备用道路。
(三)外地货运机动车禁止进入过境道路以内的道路。运输鲜、活、冷冻货物或农产品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可在各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和临时通行许可证代办点办理通行许可证。其他需进杭的货运机动车凭有效证明办理夜间(19时至次日晨7时)通行许可证。
二、市区货运机动车通行道路
(一)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在过境道路以内的区域全天禁止通行。
(二)市区8吨(含 )以下的大型货运机动车在石祥路、留祥路以南,新塘路、笕丁路、钱塘江路以西,紫荆花路以东,复兴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白天(7时至19时,下同)禁止通行。
(三)市区小型货运机动车在河坊街以北,环城东路、绍兴路以西,潮王路、文二路以南,古翠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及艮山西路、绍兴路(潮王路口以南段)白天禁止通行(其中建国路的绍兴路口至文晖路口段、文晖路的建国路口至天成路口段除外)。
(四)市区各类货运机动车在西湖风景区道路,即虎跑路、南山路、湖滨路、保俶路、曙光路、灵隐路、梅灵路范围内的道路(均含)全天禁止通行。
(五)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的交通高峰时段内,在万松岭路和秋涛南路以北,秋涛路以西,文华路和文一路、德胜路以南、古墩路以东区域内(均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六)确需在禁行时间和禁行道路通行的,须凭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办理特许通行许可证。
三、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下同)通行道路
(一)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滨江区)牌照的摩托车在环城东路以西,文晖路、文三路以南,万松岭路、南山路、虎跑路以北,古翠路、梅灵路以东区域内(除南山路和虎跑路外均不含上述道路)禁止通行。需要在禁行道路通行的,可凭有效证明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办理特许通行许可证。
(二)外地(含萧山、余杭、滨江区)牌照的摩托车禁止进入之江大道以北,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祥路以南,古墩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含上述道路)。
四、希望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