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当您将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经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当月或次月下旬凭受理单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即可通过当月或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由职工所在单位将其支付给职工。下面介绍一下杭州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如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期限如下:
(1)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新生儿,增加0.5个月。
(2)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3)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3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6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4300元;
(4)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600元。
保哥提示:杭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主要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组成。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新生儿,增加0.5个月。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生育医疗费按每人次2300元。
Ⅱ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为:
(1)如果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早产的,那么按3个月计发;
(2)如果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那么增加0.5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Ⅲ 杭州生育险可以拿多少
可以领取以下: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怀孕七个月及以上,顺利产子,生育津贴按98天发放。
(2)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那么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将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没多一胎同样增加天。
(3)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或怀孕七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生育津贴将按照51天计发。
(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生育津贴将按30天计发。
2、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
(1)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2)分娩阶段时需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病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4、工资。注意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但有些福利好的单位,会两项一起发。
(3)杭州生育津贴有多少扩展阅读:
申领指南
一、申领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材料
1、生育待遇申领表;
2、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病历(包含封面)复印件一份。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
①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
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计划外流产提供);
②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4)医保在省里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Ⅳ 杭州产假最新规定
1、产假天数
(1)目前杭州怀孕女职工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胎增加15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3、执行日期
2017年6月1日之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均可享受上述待遇,另外生育医疗补贴未变动,剖宫产补贴2000元,助娩产补贴1500元,顺产、流产、引产补贴1000元。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Ⅳ 杭州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每天30,乘以天数。
首先,在休产假期间,准妈妈同样可以活动相应劳动报酬,产假属于“带薪休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假期天数。
Ⅵ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所需资料。生育津贴发放标准:(1)怀孕七个月及以上,顺利产子,生育津贴按98天发放。(2)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那么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将增加15天。(3)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或怀孕七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生育津贴将按照51天计发。(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生育津贴将按30天计发。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Ⅶ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Ⅷ 杭州产假多少天2022
1、产假天数
(1)目前杭州怀孕女职工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胎增加15天。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们知道结婚生小孩是很多家庭都是会经历的事情,女性生产的时候是有产假的,男方也有陪产假期,根据地方差异,每个地方的产假天数都不会不同,但是合情合理的产假都是为了促进每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Ⅸ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条件: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计划内生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标准:按照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98 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 30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 天。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七条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 3 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