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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才租赁住房怎么申请

发布时间: 2022-08-16 14:37:59

A. 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2021

填写人才公寓申请表,并准备申请资料;将资料递交单位纳税地所在街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且盖章后,相关管理审核部门将进行复审,符合标准后,申请人将签订一式两份的租赁合同和承诺书;带着合同原件到公寓物业缴费并领取住房钥匙。
为了解决人才在杭州创业的住房问题,政府提供多种补贴政策,人才公寓就是其中的一种,只需缴纳少量的租金即可。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人才公寓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杭州人才公寓怎么申请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杭州本市单位工作签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公积金或社保半年(含)以上,或拥有杭州营业执照1年以上完税证明。
2、拥有杭州本市居民户籍,或持有杭州暂住证;申请人及其家人员在本市区无房,且需满足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3、属于创业人才。申请人已获得中/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属于《杭州开发区人才开发》范围;4、申请人属于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请杭州人才公寓所需资料
1、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房产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有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申请人与本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积金(或社保)缴纳费用证明、营业执照、完税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书等等;
三、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人才公寓申请表》,并准备上述申请资料;2、资料递交单位纳税地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且盖章后,相关管理审核部门将进行复审,符合标准后,申请人将签订一式两份的租赁合同和承诺书;
4、申请人带着合同原件到人才公寓物业缴费并且领取住房钥匙。
文章结语:关于杭州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知识将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B. 杭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C. 杭州应届生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1、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2、审核。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或支付宝拨付资金。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异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并上传佐证材料;

3、兑现。属地政府(住保部门)根据系统审核结果,及时兑现政策资金。首次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三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申请时限为补贴首次发放之后六年内。

法律依据:《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 第一条 第一款 实施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并由各区、县(市)负责兑现。

D. 在杭州租赁公共住房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第一,拥有申请地户籍,或者持有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第二,在申请地无房;第三,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可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

E.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2021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1、如果申请购房补贴的话,申请人需在杭州市属或者区属的工人单位工作满3年,或者订立了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自己创业,需要有营业执照以及半年以上的缴税证明;
2、需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3、其本人、配偶或者子女之前无住房也没享受过相关住房的优惠政策。
人才房,就是帮助人才解决居住问题的房子。跟普通住房不一样,人才房属于福利性房屋,价格低。
人才专项租赁房的配租流程如下:
1、申请受理,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将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后登陆“亲清在线”平台或由申请人本人登陆“杭州人才码”进行线上申报;
2、数智审核,“亲清在线”和“杭州人才码”平台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大数据自动比对、智能审核。
3、公证选房,通过准入条件审核的,由产权(运营)单位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统一组织线上选房。A、B、C、D、E类高层次人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顺序配租,同一层次人才按照申报先后排序(以系统分配编码为准)。

法律依据
《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
第二条 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一)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
(二)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
(三)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对经认定的A类人才给予最高8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5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F. 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在江干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税收级次在江干的企业工作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创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区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家庭(含本人及配偶)在杭州市主城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范围内无房(含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过省市区各类安家补助和区人才公寓相关租金补助;

(四)所在单位近两年正常运营,且单位及个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依据:《江干区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第一条政策内容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落实“杭州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妥善解决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难问题, 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江干区实行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 人才补贴标准(共四类):I类5000元/月,II类3000元/月,III类2000元/月,Ⅳ类1000元/月。第二季度开始申报上一季度的补贴,第四季度可同时申报第一、二、三季度的补贴,次年失效,某一季度已申请过补贴的不能再次申请;第四季度的申报必须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

第二条申报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I类:国家级领军人才,经杭州市认定的A、B类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专家;

II类:省市领军人才,经杭州市认定的C、D、E类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B类专家,江干区“百人计划”创业人才;

III类: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三层次人才、市“131”三层次人才、区“136”一二层次人才;

Ⅳ类: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企业补贴标准

(1)创新型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500万的,可享受3个III类申请名额; 省、市、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可分别享受3个、2个、1个II类申请名额; “百人计划”创业企业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50万、100万、300万的,可分别享受2个、3个、5个III类申请名额; “百人计划”创业企业注册落地并正常运营的可享受1个III类申请名额。

(2)重点企业

重点企业(不含房地产)近两年年均税收达到1000万、3000万、5000万、1个亿的,可分别享受3个、5个、8个、10个III类申请名额; 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年度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税收达到 5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企业(不含房地产),可享受3个III类申请名额; 符合区域重点产业方向,年税收1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递增20%及以上的成长型企业,可享受3个Ⅳ类申请名额。



G. 杭州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法律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区人才创业公寓建设和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租赁管理

(一)外地来杭人才创业公寓的申请条件。

外地来杭人才申请承租人才创业公寓,由申请人向市房管部门申领《杭州市区人才创业公寓准租证》。申领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原籍不在杭州市六城区(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区,下同)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及以上的单身者;2、拥有本市常住户口;3、在杭州市六城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