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荣誉;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一等奖;世界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C类:省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国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D类:市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二等奖;正高或特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等;省部级百强榜董事长、总经理;E类:高级人才:正高、副高或高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杭州市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杭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 第一条 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网络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调档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或要求补正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
B.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1、国内外顶尖人才(A):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级领军人才(B):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3、省级领军人才(C):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4、市级领军人才(D):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等。
5、高级人才(E):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C. 杭州人才引进标准
杭州人才引进标准为:在杭州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
杭州户口人才引进条件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3、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复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5、社险办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家属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1)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2)结婚证;(3)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4)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办理程序:
1、凭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正式(合同)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填好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材料一并交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D. 杭州abcde类人才认定条件
法律分析: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荣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一等奖;世界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C类: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国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D类:市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二等奖;正高或特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等;省部级百强榜董事长、总经理;
E类:高级人才:正高、副高或高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杭州市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法律依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
7.积极培育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更好统筹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在继续重视引进培育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同时,加大对国家“万人计划”人才的支持力度。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认定为B类人才(杭州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政策待遇,与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一并管理服务,享受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政策待遇。制定实施市级配套政策,国家“万人计划”人才获得国家或省特殊支持经费资助的,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22.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将E类人才(杭州市高级人才)租赁补贴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后每2年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模式。允许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落户申请购房或租赁补贴。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四县(市)工作的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际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相一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市级购房或租赁补贴。
E. 杭州人才政策
杭州人才政策是针对八类人才,分别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党政人才落户、投资类人才落户、博士后进出站落户以及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其中对于高校人才学历至少是全日制大专以上才可以。
F. 杭州人才标准
法律分析: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国内外顶尖人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荣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一等奖;世界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C类:省级领军人才 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国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D类:市级领军人才 市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二等奖;正高或特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等;省部级百强榜董事长、总经理;
E类:高级人才 正高、副高或高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杭州市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法律依据:《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各类人才,重点包括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战略科学家、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高级专家等尖子人才。
G. 杭州人才资格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符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即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按规定在杭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且其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在当前公布的《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范围内;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5、具有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且国家职业资格所载职业(工种)在当前《杭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范围内;
6、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7、个人在杭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其中桐庐县居住人员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其他区、县(市)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
其中符合上述1、2、3、4、5条件之一、且在杭州市区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职工,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须在《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鼓励优秀人才来我省工作或创业,为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本省居住的非本省当地户籍的境内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引进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申领条件由各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投资、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第九条 人事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领人。
第十条 申领人凭《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到相关公安部门领取《居住证》。
H. 杭州5类人才标准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根据《2020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相关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2020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二、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