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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哪里可以做委托书公证

发布时间: 2022-09-19 01:25:25

1. 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委托书在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
只要有委托人签名或者按手印都有效。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委托书只要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在效力上来说,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会更有公信力。在委托书当中,需要写清楚实际委托代为处理的事项是什么,如果是不能委托他人处理的事情,即使进行了约定,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2. 公证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授权委托书可在申请人住所地或行为地及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在我国公证机构并非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一般县、市级均可设立公证机构,但具体设立情况还得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授权委托书做为可申请公证的内容之一,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去办理公证,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专门的代理人办理此项公证。具体办理公证的地点包括向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具体去哪家公证机构办理,可以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四、委托书文本;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3. 公证委托书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委托书在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没有原件提供复印件一般也可以) 3,授权委托书(A4纸大小,委托内容打印好) 4,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不用前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4. 怎么公证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公证委托书在当地区(县)公证处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5. 委托书公证在哪里办理

在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6. 委托书公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委托书公证在各地公证机构办理。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条,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7. 委托书公证在哪里办理

授权委托书可在申请人住所地或行为地及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在我国公证机构并非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一般县、市级均可设立公证机构,但具体设立情况还得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授权委托书做为可申请公证的内容之一,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去办理公证,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专门的代理人办理此项公证。具体办理公证的地点包括向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具体去哪家公证机构办理,可以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四、委托书文本;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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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证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9. 委托书公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10. 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委托书的公证在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