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从杭州女子失踪案来看,破案的关键点在哪
从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件来看,突破点就是监控。从来女士失踪民警查看了七月份所有的监控,并未发现来女士出入,说明来女士还在小区,民警一户一户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终于侦破这起案件。
民警对该小区车库,闲置房,电梯井,储物柜等都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为了找到来女士,办案民警在40度的高温下,抽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通过DNA对比, 这个人体组织就是来女士的。
说明来女士已经遇害了,来女士害这一个案件当中,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他的丈夫许某。许某,他的心理素质很好,面对民警记者访问,他一点都不慌。他认为自己杀害来女士这一件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办案民警不可能去抽污秽物。所以他就认为自己是没事的,面对记者的访问,他还显得云淡风轻,一点都不慌张,很坦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许某终于被逮捕了。
Ⅱ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Ⅲ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
一个人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并没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该案件,警方已经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其实,这个案件我只是前两天听朋友说的,我刚一听到时,就开玩笑说:“会不会在冰箱里哦?”
现在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兇手一定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从反侦察角度来说,毁尸灭迹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当下 社会 ,监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种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虽然不知道,该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个报的案,但面对镜头采访,如此镇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如果是他报的案,那就是利用“贼喊捉贼”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对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毕竟一般人不会把一个主动报案的丈夫,设想成为杀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但世间的许多秘密,即使瞒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终有一天会在不经意间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确实让人捉摸不透,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是怎么处理的,并且还没有惊动家中的女儿和隔壁的邻居 。
案件回顾:
7月4日,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电梯里,她和小女儿拿着蛋糕,有说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许先生称,起夜时发现妻子失踪
7月6日,来女士单位来电告知其没有到岗,来女士家人报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
7月23日,警方通报,来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
从上述经过可以看出来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并且女儿还在家中,就算许某某杀害来女士没有声音,在分尸的时候家中小女儿都没有听见吗?着实让人不该相信,应该是许某某提前给女儿吃了安眠药等药物,让女儿无法听见分尸的声音,可以肯定这是一场蓄意已久的谋杀。 经过许某某交代,趁来惠利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由此可见许某某蓄谋已久,对自己的妻子凶残,毫不手软,可见对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经过“杭州来女士案”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互相关注,互相爱护,发生矛盾及时处理,不要让矛盾越积越深,及时解决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惨剧发生,夫妻之间才能和谐幸福。
个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没有呼救和打斗声音,何况弱女子对壮汉。受害人死亡阶段的声响没有了,这一阶段的动静不大,受害人小女儿熟睡且极可能被催眠。
2.要分尸,绝不是传统的砍、剁之类的手段。个人看法,使用了化学品,用于软组织的销毁,同时配合利器。现在只剩下骨头了。
3.骨头可能是被剔下来后,使用液压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压钳,液压剪这些。怕出现声响,可以泡在较深的水中,这样声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属于预谋杀人,且有鱼粉生意经历,肯定对分尸揣摩很久。鱼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掺入牛骨一类的。这种经历对于分尸手法的启发是全方位的。同时,嫌疑人对于整个过程前期一定做了预演,比如无噪音拆解猪头等等,甚至此人有无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验证,毕竟在自己家中杀妻分尸,已经是万分残忍,罪大恶极。
5.对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细考虑过,不公布细节好处更多!
就想到这些。
统一回复一下其他疑虑:对于气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离,保持浸泡状态,气味基本上出不来;难的是骨头毛发,肌肉和其他软组织,可以直接冲走的就冲走,不好冲的,上面说了,有利器切割;利器还可以用于剔骨;加上化学品帮助!骨头利用液压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连骨头破裂的声音都极小!再细致的,想不出来了,只能问许某了。大家结合犯罪嫌疑人拖延报警,故作镇静,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着拖着,化粪池里能烂的都烂了吧!
作者本人从事环保行业,有处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农贸市场的各种垃圾,里面肯定有难以处理的大型骨头等等,仅仅从这方面的经验来做一些推断。至于用什么药剂可以融化猪肉,用什么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经超出这个问答的范畴,请好奇宝宝们不要评论追问了。至于警犬,这里的作用机理不太大,警方更专业,大家不要质疑警犬的能力!
一个小时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况是一个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个小时后才报警找人的。这其中的三十多个小时里,足够他处理一具尸体了,把人分尸分散抛弃,说难也不难,尤其对他这种曾经做过鱼粉的人来说,更是得心应手。
虽然鱼和人是不同物种,但同样都是尸体,他处理鱼那么多年,速度已经练出来了,处理一具尸体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来女士恐怕到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悄无声息的死于爱人之手。只因对她不满,便产生了除掉她的办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后,才能发现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妻子对他那么好,还为其生儿育女,没想到头来她这个相处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过嫌犯是如何一个晚上就处理掉尸体的?从杀人到处理尸体,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时,光是分解肢体就很费时间。也许肢体不是一晚上处理好的,夜间安静晚上处理动静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处理,白天孩子上学家里没人,比较好办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会引起怀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环境比较吵闹,也就不容易被发现,这就给他创造了很大的机会。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这才是厉害之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平时走路都有声音,那骨头是硬物,机器在使用的情况下也会发出轰鸣声,他是如何防止发声的?
据报道,来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鸭子和做鱼粉,都是比较残忍的工作,因此,他对于这些残忍处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经通报,在邻居空房间分尸是假消息,属于谣言。那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觉得作案过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着大雨,窗外可能狂风大作,并有雨水不断敲打着防护栏。所以,邻居可能就听不到来女士丈夫的作案声音。来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头捂死来女士后,可能将其拖去卫生间,用之前屠宰的手段进行处理,完成后,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作案现场。一些大的骨头之类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丢弃。
来女士的小女儿当晚可能被来女士丈夫在牛奶或开水里下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况且她已经11岁,并没有和来女士们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没有发现异常。
来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对生命可能不是那么敬畏,所以才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如果不是来女士有个大女儿(报案),那么来女士丈夫可能会一辈子逍遥法外。
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题主的问题,理论上开说,只要兇手足够凶残和冷酷,一晚上的时间,分尸然后丢弃,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应该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国内,就有杀人分尸藏进冰柜的案例。本案中根据警方的资料,兇手并没有出门抛尸,而是选择碎尸后,通过马桶下水道冲弃,所以网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两吨的传闻,应该是兇手用来清理现场。
2.说点别的,此案从一开始就引发广泛关注,网络的吃瓜群众们凭有限的常识从一开始就已经能看的出,来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杀人兇手。。那么,问题来了,连网络吃瓜群众都看出来的嫌疑和破绽,专业的警方是怎么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测警方一开始也已经锁定了她丈夫作为嫌疑人,之所以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于一直为找寻到受害人遗体,这十几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寻来女士遗体,直到找到遗体,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这十几天的找寻中,笔者认为,警方和群众虽然认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个群众得思维和思路还是被前期媒体的各种报道给带偏了,媒体一直报道,失踪,监控探头都没拍到等信息,这给人一种兇手用了一种及高明隐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然后弃尸到隐秘荒野的假象,这种对手作案手段和抛尸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误导了警方的思路,让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严重高估,对遗体的找寻也复杂化。。。然而事实确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兇手远没有想象得那么高明,他真的就是简单的在家里半夜杀人,然后分尸,甚至都懒的远走抛尸,愚蠢到直接就冲到化粪池里。。不得不说,严重的高估和复杂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时太长得原因,如果没有这样的弯路,一开始就围绕小区搜寻,案子应该早就破了。
3.再说一点,本案再次说明一个道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能认准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脱单的单身狗们,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钱财,相貌,能力等,第一重点看的就是人品,人品,还是人品!因为,其他这些方面没看准,顶多吃点亏,但人品没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来女士一样丢了性命。所以,单身狗们切记,多看人品,慢慢来,多看看再决定。万一牛屎糊眼睛,找了个渣子,那认清真面目后,一定果断得一刀两断,别犹豫,果断切割远离,不要将就,保命要紧,一生很长,谁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离,及时离场,永远是最优选择。这种找结婚对象的事情,宁缺毋滥,如果没有合适的绝不将就,就先做个快乐得单身狗也不错。。
4.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时候对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够的警醒和清醒的认知永远是有必要的。来女士的惨案就是深刻的教训。
其实这个事情警方也已经说了,属于是有预谋的呢,这个事儿既然是有预谋的。那么很多之前的事儿都是需要准备的。
首先我们来说,来某某并没有出小区,而是晚上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杀害了他的妻子。他们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之前邻居说过。回迁房的质量并不好。有的时候,他们家的抽水马桶的声音,他在自己家里面都能听得到。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了以后,尸体是需要处理的。首先分尸的情况下,肉体组织好处理,直接剁成小块就可以了,可是人体骨骼呢?虽然我们知道他们家案发那几天用了两吨水,但是只能冲下去肉块儿,可是骨头呢?骨头如果想要处理的话,必须使用刀剁碎那么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头,或者说用粉碎机之类的粉碎骨头的话,那必然会有声音。如果要是有声音的情况下,那么他的邻居肯定半夜会听到。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么多血水是怎么处理的?我们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时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点,就会闻到浓浓的血腥味。何况是一个活人这么多鲜血需要处理,在案发后的两三天,浙江的一些媒体就去他们家去采访他的丈夫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处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闻到血腥味儿的。所以这一点肯定是用什么其他化学成分得处理掉了,掩盖了气味。
还记得一个细节吗?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监控录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车库露出了一个男人的下半身,当时是看不清楚是谁。但是现在想来必然是她丈夫。
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一个猜测。就是她丈夫在屋内杀死了来某某。然后进行分尸,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块儿,顺着下水道冲走了,可是骨头使用类似的刀具切成小块儿,然后半夜通过地下车库出去小区以后,然后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邻居有可能说谎了,因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可能听到了身影,只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没有说出来而已。
这个问题可能很残忍,却无法回避,按照嫌犯透露出来的细节来看,他只有短短5个小时来处理来女士的尸体,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
来女士失踪并最终被确定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现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警方从化粪池提取出来的人体组织和DNA分析,来女士被嫌疑人碎尸,并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到化粪池。
要处理体重120斤左右的尸体,许某要面临两个问题: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尸体是个难题,犯罪嫌疑人要将尸体顺利的冲入化粪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尸体。一具尸体直接肢解很轻松,但是要将这些碎块冲入化粪池却异常的艰难,毕竟只有200口径的下水道管道相对尸块来说还是很细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体,同时还要将尸体处理得足够的小,才能顺利的通过下水道,这个工作想想很恐怖。这个工作其实相当的费时,而且还不能借助声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机,绞肉机等等,只能用手动使用刀具进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间处理尸体,对声音的掩盖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借助机械工具外,同时还要处理掉尸体的血腥味,这需要一段时间和技巧。
如果他顺利的处理完尸体,他其实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现场清理工作,这比分解尸体更耗时。因为要清理现场是个细致活儿,任何一滴血液的残留都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让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现场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工作量巨大,笔者觉得他处理现场的时间不一定是晚上,因为他根本来不及,极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个人慢慢在家细致处理。
从犯罪嫌疑人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来看,他有着极强的心里素质,可以想象他在处理尸体和清理现场的过程是如何的镇定,恶魔的心态让人不寒而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处理的时间应该不止一个晚上,从犯案到报案的时间有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没有想明白,那就是报案之后,派出所并没有立刻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而是帮忙寻找和排查周边,期间也有至少3天的时间了,期间有很多时间可以处理尸体,并且尸体并不是全部都从下水道冲走的,化粪池里面有部分人体组织,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后再慢慢带出家里。不过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犯案的细节,所以其实还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现场究竟是在哪里?如果是在家里,那么为什么搜索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没有任何血迹?没有任何味道?仅仅几天时间应该很难处理干净,另外就是处理尸体的时候应该会有很大的动静,邻居应该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并不是直接证据,无法证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质那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展现出来,那么为什么被逮捕之后立刻就招供了?还是说警方获得了更加关键性的证据?
今天上午,警方召开了通气会,但是透露的信息还是比较少,不过既然已经确认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好在这个被 社会 高度关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结案,要不然会闹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十几年前的初恋就造就了今天来女士被谋杀。
许某是来女士的初恋。
十年前彼此都还没有离婚,就已经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恋,但之后各自都结了婚。所以之后也验证了为什么会给一个男人借钱?
那时候借钱给许某做生意创业,开了个鸭子屠宰厂,没想到后面屠宰鸭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来女士身上。
两人各自的婚姻遇到问题,促成了彼此婚内出轨进行同居。
之后来女士先离婚,徐某之后离婚,和赖女士结婚。许某前婚有一子,来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离婚之后结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谋杀男女士当天是他们彼此女儿的12岁生日。
徐某和来女之间因为琐事和房产,最主要还是徐某想把来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给前妻的儿子做婚房,来女不同意,成为被杀导火索。
来女士一直依恋对方,所以在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许某觊觎来女士的房产和资产,这两套房产是和前夫在三宝村回迁房,110平米,同时自己前妻也在十几年前离奇失踪,便等来女士离婚之后和其二婚。
许某有过几年的屠宰鸭子的经验,并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几年前离奇失踪,这些似乎都和来女士被害有某种冥冥中的联系。
有着剔骨绞肉经验的许某,在处理100斤尸体所花费三天时间搞定是有可能的,但惊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丝痕迹,头发,骨头,血迹,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还有女儿在场,浑然不知碎尸剁肉冲马桶一系列动作真是,离奇大案。
由于太过残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从曾经的职业人品,为人处事和周边人的反应,应该是一个普普通通。感觉善良,人畜无害的普通市民。但却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们身边99%都是这样的普通人。
所以为人处事不要把事做绝,我们看了太多刁难别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后被惨杀。
但这个来女士的一些行为也注定是自己走向深渊,走进魔鬼。自己初恋的男人为什么结婚了还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内出轨,现在被绞杀碎尸,是不是对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样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岁未成年女儿,让小女儿如何面对父亲碎尸母亲,父亲被枪毙,小小年纪父母双亡。
还有徐某也没有得逞让儿子能够得到婚房,反而让儿子失去了父亲。
他们的房子也成了凶宅,连邻居也都搬走了。一个琐事,造成这么多家庭的伤害。居然是十几年前就开始酝酿了的。
Ⅳ 杭州失踪女子案的破案全过程,有哪些细节被忽视
杭州失踪女子案的破案全过程是这样的。在女子7月4号下午5:00多回到家中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家门,这是在监控录像中五点多是拍摄的失踪女子的最后一个画面在第二天。警察办案的时候,通过这位丈夫的叙述是在凌晨12:00多的时候还在睡觉,但是凌晨5:00多的时候,人已经不在床上了,而且这位丈夫坚持声称自己的妻子是出去玩儿了。但是并没有带走任何的手机,钱包等之类的物品,只穿了一件睡衣。
我们要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要避免与一些有暴力倾向的人接触。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Ⅳ 杭州失联女子命案,警察是如何破获的
7月23日,警方通报杭州女子失踪案“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个备受关注的失踪案件最终落下帷幕。早前在失踪女子丈夫报警接受采访的视频中就有很多网友讨论说,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失踪,不是自导自演就是亲人谋杀,果真,根据案件目前的通报情况来看,失踪女子的丈夫嫌疑最大。
Ⅵ 最新消息!杭州杀妻案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的始末有何细节
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究竟有什么样的仇怨导致一对夫妻之间失去信任,并且丈夫采用了残忍的手段将妻子杀害并抛尸。这起在1月28日上午检察院重点关注并执行的案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谴责杀人者的手段残忍,并且仅仅因为生活矛盾就对自己的妻子痛下杀手,并且事后还分尸进行分散抛弃,可见这一起似乎都是有预谋的,丈夫应该对妻子一直都非常不满,才会在杀人之后如此冷静和淡定的抛尸。由于其案件的社会性质恶劣,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在2021年1月5日将该案移交杭州市检察院处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案件的整个始末细节。
综上所述,杀人者的行为非常让人可憎,但是从这件事的背后也看出婚姻中夫妻之间的相处成了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案件的主人公受害者和杀人者年龄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丈夫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心理,可能也是。因为夫妻双方在长期的相处过程当中低下了非常多的怨恨。从而导致丈夫将妻子当成陌生人,人甚至是仇人一样看待,所以才有了今天这样让人瞠目结舌的惨烈杀人案出现。不过从这个案子当中也给了我们很多年轻夫妻更多警醒,夫妻双方既然选择一起生活,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对家庭负责以及对对方拥有足够的包容心态,样才能幸福美满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Ⅶ 杭州碎尸案许某心理历程是怎么样的为何会如此残忍
他应该还有命案,原因是他手段周密,在精神上控制力相当强,应该是惯犯,希望政府仔细调查,凭他这个抗压力精神决不可能只有一起命案练成的…….
【瘾 历史 观点】许某成魔不是一两天的,这事得从十几年说起。
据某些新闻说,许某的弟弟猜测,两人是初恋,但后来没有走到一起。十几年前,许某到来女士老家附近开屠宰家禽小店,为了方便存货,就承租了来女士父亲的民房。一来二往。婚内偷吃,事实上当时他们都有各自家庭和孩子。
再后来两人各自跟前任离婚,成为二婚家庭,生了小女儿。
可能早有预谋分房子的事发小区三堡北苑是2010年建成,而小女儿是11岁,估计许某离婚前就看重来女士能有回迁房分。说不定对来女士没多少感情而已,冲着利益而来。
为房子引发矛盾,装修时矛盾升级二婚后,许某户口迁入,当地按户口分房子。三口之家能分180平方米,事发房子是50多平米的小房子,110多平的房子事发时正在装修,原本下个月就能入住。
此前许某向来女士索求将110多平的房子,让给他跟前妻所生的儿子。来女士断然拒绝,为此争吵,并引发矛盾。
后来装修时,许某还是贷款才有钱装修的,在钱财方面更加剧两人矛盾。导致许某下毒手。
事发时残忍,事发后异常冷静接受采访因为以上矛盾,许某事先准备好并且手段残忍,处理时还很冷静并尽量避免留下证据,当记者采访时冷静得让人感觉到奇怪。跟网友预想的反应不一样,从而引起网友更多的怀疑。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今天宣布破案。来女士在家中睡着,被其丈夫许某某残忍杀害,并且分尸过程非常的残忍,手段非常的毒辣,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
我猜这个许某某在一刚开始杀了妻子的时候,刚开始可能会有一点点害怕,但是到后来一想女主人死了,财产都是他的了,内心可能会有一点点小得意。但是随着警察找上门广大人民群众的质疑,他的内心肯定是恐惧并且感觉到害怕,等到警察调查到水落石出将他拘押的时候,他的内心肯定已经崩溃,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悔之不及。
那么她的丈夫许某某为什么会如此的残暴呢?主要是因为许某某的大儿子结婚需要婚房,这时候来女士老家正好拆迁,分了两套房子。许某某就想要女士把房子让给他的大儿子做婚房结婚,这遭到了来女士的拒绝。这时候许某某怒上心头,直接就把来女士给杀了,这就是许某某如此残暴的原因。
杭州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心理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而成的,经过长期的夫妻感情矛盾导致的,直到最后被许某痛恨杀害。
了解到这个案情的最后结果,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最终杀害来女士的导火索就是因为最近的争吵和房产分配问题爆发心里痛恨而坚定要杀死来女士。
天下哪个父母都会为了自己的子女都可能存在自私的想法,可这些都是因为讲为自己的子女过的更好,可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了这个二婚家庭就此破碎开始,在我看来犯罪嫌疑人就是太无能的表现,既然是来女士的房产就应该由来女士去分配,何况他们是二婚组建家庭,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跟这个来女士没有血缘关系,自然这个房产不属于犯罪嫌疑人的儿子,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自己去赚钱给自己儿子买房子的。
最后:不管这个二婚家庭中徐某是处于什么地位,都应该尊重来女士的财产分配,自己没有能力赚钱给儿子买房子就不要去抱怨和强求她人,更不能冲动的把来女士给杀害了,最终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严惩,这个二婚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觉得没法待下去可以申请离婚,杀人只会让自己的孩子痛苦一世,也让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
他的心理历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不过,他既然会杀害自己的枕边人,他的心理肯定是扭曲的啊。
他炒股亏掉了那么多的钱,兰女士当然会有意见啊,有意见他们两个人肯定会为此吵架呀,吵架吵了之后,两个人之间又没有去沟通,然后心里就会积着怨气。
利益面前,没有了夫妻感情,为了房子,为了炒股的票子,利益熏心了,他当然残忍了,有的人真的是可以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他的手段确实残忍,所以,面对镜头的时候,他看起来很淡定,实际上,那是他在镜头面前伪装出来的。
因为他心理也很害怕,只是他必须得装的很淡定,所以,他才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在讲述着自己妻子失踪的过程。
对于他来说,在利益面前,感情还是不值得一提,所以,他才会那么狠心的把自己的妻子给杀害了,毕竟,房子和票子的诱惑力太大了。
最后:为了利益而谋害了自己的妻子,最终,他也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他的手段确实残忍,他害的他自己家破人亡。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尸体处理了。
处理尸体的过程,就不详细描述了。
对外就说不知妻子去哪了,暂时不让大女儿知道,是没有人报案的。
妻子失踪,没有人追求,过一个月,下水道的尸体残渣都流到河里了,谁还能找到,那时房子票子当然就都是我的了。大女儿一个子都甭想得到。
过一年半载,我再找一个漂亮的女的结婚,老牛吃嫩草,多美!
唉,上天保佑我吧!
大不了,我就把自己的命搭上。
没想到,妻子单位,大女儿都知道了,报案就报案吧!
我一定要在警察来时,不能说漏嘴,一定要震静,引导警察:妻子可能给情人跑了。
其实,仔细观察来女士现在的丈夫,表情很不自然,没有什么悲伤,眼睛一直躲躲闪闪,还撩被单,说她肯定不是一个人出去的,我知道她的智商,这是一个看不起,不尊重自己妻子的男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坏事哪能不会留下痕迹,处理尸体的现场,只要有一个血滴痕迹就可以了,你一夜用了那么多水,可以隐瞒吗?
在被抓之前,他可能还心存侥幸!!
为什么会这么说,来女士的丈夫还曾经看过检查化粪池的吸污车。
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有一个正常的人格,在一开始他就在伪装,而且他的伪装没有丝毫异常,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内心是有多么强大。
接下来根据事情的经过,来简单分析一下许某心理活动。
一、他精心预谋了这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计划, 那天晚上他对妻子下手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犹豫, 因为只要他做了,妻子必须消失,否则妻子就会揭露自己的罪恶,他非常的狠毒,在杀害了妻子之后,为了尽快的处理尸体,他连夜分解了尸体,相信 他此时的内心是非常复杂的,他的内心不会平静,甚至有些后怕。
二、处理完尸体,他清理好了现场,如无其事的开始了妻子失踪后第一天的生活,他在考虑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 他犹豫了一天,没有选择报警,不过第二天妻子的失踪被发现了,他经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选择了报警。
三、面对记者和警察,虽然很心慌但他尽最大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警察和记者都没有发现异常,一开始只认定是一件失踪案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觉得自己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因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
四、案件的离奇引起了 社会 的关注,他开始慌了,这么多人都来关注这件事,他心里的压力变得越来越大,不过依然心存侥幸,警察开始搜寻小区的各个角落,天台、景观河和电梯井, 他开始害怕警察会找到一些线索。
五、警察没有丝毫的头绪,案件停滞不前,网友做出了大量的假设。 有很多网友送来了安慰,他只能接受网友们的安慰,他不想被这么多人关注,但是没有办法。
六、警察终于开始调查化粪池,他不知道警察为什么突然要检查化粪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什么? 他在不停猜测, 他在路过的时候还看了吸污车,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找到了什么,由于心虚,他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了, 他真的开始害怕, 因为尸首虽然被分解,但真的在里面,但是 他不敢显露自己的情绪也不敢逃跑,只希望警察发现不了。
七、终于,警察来了,带来了手铐,他顿时就明白了原因,没有反抗。 他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自己做的事情败露了,他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他内心复杂,久久不能平复。
这是我推测的妻子失踪到丈夫被抓过程中丈夫的七种心理活动,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整件事情细思极恐,不知道丈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觉得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妈妈遇害了,爸爸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知道年幼的小女儿该如何面对这一事实。
这个提问非常有价值,一切外在的表现都发自一个人的内心,那么徐某某的心理历程是怎样的?为何如此残忍?几乎让我们已经感觉到了许某某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变得如此无情残酷,可以用5个字来形容,恶魔在人间。
那么他的心路历程是怎样的呢?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许某某临时起意杀人,比如两个人十分的恩爱,但是因为家庭问题发生了矛盾,于是许某某心生恶念,随着矛盾一天天的增强,比如他急着想为自己的儿子结婚,结果许某某便起了歹心,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内心一定会有愧疚之心,而且在如此大的压力下,他的心理防线也会被很快的突破,毕竟这也不是他的本意,而且一定会露出很多的麻马脚,这个案子也会很容易破。
另外一种情况。
就是这场婚姻本来就是一场阴谋,许某某与来女士结婚就是奔着来女士的家产,在他眼里所有的房子应该都是他的,结果却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感觉自己没有面子,再加上对来女士没有感情,甚至侮辱来女士的智商,于是杀人的念头便埋藏心底,并制定出了详细周密的计划,包括他以后主动邀请别人采访他。
许某某杀人后表现的相当的冷静与理智,欺骗了很多的人,包括他的周围邻居对他的评价都不错,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许某某的心理历程也许很早就已经埋下了这样的种子,因此就应该从他的生长环境,人生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来讨论他为何会变得如此歹毒。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不同的生活经历构造了不同人的性格,杀人碎尸对大多数人来说都难以接受,但是却对极个别人来说或许在心理上就不是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这样的人就是一种危险,随时可能对别人的生命造成伤害,希望重判。
许国利在来女士“失踪”后,表现出不是一般的冷静,从容,淡定得让人在东窗事发后,怀疑这是不是他第一次作案。
换了是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一个人在分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被闷死,还有被碎尸,坚硬的骨头偶尔砍不动,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溃。
而许国利却没有,这样的毒肠,这样的残忍,真的是我等常人无法理解,无法想象!
我炒股亏了钱,你不借我钱,你是我妻子吗?你对我感情吗?我恨你!
我装修房子,没有钱,我得贷款,明明你那么多钱,却不能给我一点,装修新房子。我恨你!
我儿子要结婚,我想把我也有份的房子给儿子做婚房,你不答应,我怎么向我儿子交待!向我前妻交待!
好吧!既然你无情,也休怪我无义,我要把你毁了!那么这一切都是我的!
这大概就是这个恶魔的心理历程吧!
徐国利自己不努力,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的男人,注定悲剧!
但愿有来生,来女士能擦亮眼睛,遇见一个真爱她的人!
我感觉许某从认识来女士就没有爱过她,根据媒体报道,许某言语明显轻视来女士,瞧不起来女士智商!
来女士还在第一次婚姻中,他俩就勾搭成奸有私情,一个男人能跟他人妻(情人)借钱,基本都是花言巧语装爱,名义是借实际是坑骗!
实际那时许某就是奔着目的(钱)而与来女士结婚过日子的!
如果许某人,对来女士有过顶点爱,都不会杀她,都会像对待他前妻一样离婚放过她,看在共同生活11年,并且有一个共同生的小女儿面上,都不会杀她,只能证明他许某人从来没有爱过她,对她只有恨,才会碎尸灭迹杀她!
况且媒体报道视频,许某弟媳妇与来女士聊天感觉,来女士挺崇拜许某,还说许某年轻时挺帅,被爱冲昏头脑来女士,最终借的钱也没还,对许某人来说,没有爱的婚姻,委屈装爱10多年,人家许某人多年算计来女士房子又不放手,许某人能不恨她吗?
结果是许某与老婆离婚,来女士与丈夫离婚,他俩走到一起,而来女士又是城中村人,这一二十年城中村改造又是房又是钱,也就是说能与来女士拆迁土豪通过结婚,经济不吃亏!
这么多年在认识人,周围邻居,亲属面前许某都是戴着伪装假面具与来女士过日子,不然解释不通,所有人都感觉他俩夫妻关系很好,夫妻关系好能好到杀妻?谁信?
他俩都是不怕名声扫地的人,都在第一次婚姻存续期同居,他俩都不怕离婚,因为他俩都离过婚,那为什么许某不与来女士离婚?
缜密设计杀妻,许某自感聪明,许某低估警察能力,感觉他缜密设计天衣无缝杀妻,引导警察.亲属思维往来女士偷情私奔上走!
时间久案子破不了,许某杀妻抢房目的达成,目的就是钱房独占,只有长期积压恨,积压目的靠近目标,才会痛下杀手!
而来女士寻人启事照片明显是一个过的不开心感觉,她经济不穷,有钱有房,老公又爱她,怎会是那个不开心模样?
一个见人有礼貌,亲朋好友眼中温文尔雅好男人,能借情人钱不还?只能说明他一直处心积虑算计来女士,是来女士被他谎言爱情语骗晕乎啦,有些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既信他爱她,她又有怀疑他不爱她的感觉,才会有那种长期不开心寻人启事照片表情!
许某长期带假面具做人也很累,全家分到手新房100多平方还有现住50多平方是导火线,许某想霸占这100多平方房子成自己的,而这时来女士不同意,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心狠手辣原形毕露现行,结果来女士被许某杀害目的夺房!
Ⅷ 杭州女子失踪案,警察的破案能力如何,是如何一步步确定兇手的
生命于每个人而言,都只有一次,宇宙中没有永恒的存在。每个生命生存者都有自己的意义,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小草。我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更应该要懂得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更是他人的生命。杭州女子失踪案,我们看到了一个生命的离开。警察的破功能力强,他们通过努力付出一步步确定兇手。
成功的背后一定会有努力的付出。人生并没有一帆风顺,在经历风雨之后才能见到彩虹。辛勤工作,努力付出,兢兢业业,是他们的标志。拥有着很强的侦查能力,最终把案子破了,我们为他们点赞。
Ⅸ 15年前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终于告破,警方是如何破获这起案件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都会遇到一系列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对于我们有着一系列损害的,不仅影响到了我们的社会安定,而且还影响到了我们的日常出行。日常生活当中也有很多的一些案件是始终破不了的,拖了非常久才使得警方有了一系列的线索。在热点上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那就是15年前的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终于告破。网友们对于这件事情都比较关心,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一系列观点。那么对于15年前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告破这一件事情来说,警方是如何破获这起案件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