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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价限购令什么时候出台的

发布时间: 2022-10-17 22:36:24

A. 杭州限购政策

(一)杭州二手房限购政策1、杭州限购区户籍落户本市限购区域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落户本市限购区域范围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单身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已婚限购2套。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合法三胎家庭是指申请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杭州户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2、杭州四县市户籍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无社保要求,限购一套。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满5年的居民家庭,无社保要求,单身限购一套,已婚限购2套。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合法三胎家庭是指申请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杭州户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3、非杭州户籍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限购一套。4、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无社保和落户要求,杭州无房,可以享受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杭州加码楼市调控:法拍房纳入住房限购政策

3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参与该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该市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在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通知》明确,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杭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明确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对不实传播杭州房地产市场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助推投机炒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该市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C. 浙江省杭州市区2010什么时开始下达第一次房屋限购政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0

D. 房屋限购政策

最新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六)厦门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七)杭州

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2017年3月杭州限购政策再加码

3月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决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此次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55.750, 0.00, 0.00%)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1年升至2年。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农历春节过后,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华教授认为,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供求关系紧张。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助于保护真正刚需,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南京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一套住房。

(九)天津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十)郑州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12月21日又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十一)成都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017年3月成都限购政策再升级

3月23日晚7点多,成都市人民政府突然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要求买房人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而且连二手房都处于此次调控的范畴。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无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三)济南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十四)合肥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十五)武汉

住房限购范围为: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在限购区域内,武汉本市户籍居民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武汉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六)珠海

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十七)东莞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八)福州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十九)佛山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_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十)南昌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十一)海南

2月28日上午,海南省住建厅召集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8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具体将采取6条措施:

1、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以及故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预售行为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或以认筹、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预定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定款的,依法处以罚款;

3、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4、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将陆续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

5、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尚未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市县,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6、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在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还约谈19家近期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开曝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二十二)2017年河北这些地方开始限购

1、廊坊

三河、大厂、香河、固安限购:

2016年4月1日,廊坊市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廊九条)九条措施为廊坊市房地产市场降温。

当时出台这则规定的背景环境是,3月份,廊坊全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尤其是环京县(市)房价涨幅较大,引起社会关注,廊坊市紧急学习研究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相关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该《意见》。

“廊九条”规定环京四县(市)的三河、大厂、香河、固安启动调控,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4个月后,廊坊再出“廊七条”,规范房地产市场,要求开发商按规矩、按制度开发楼盘,尤其是针对销售环节,“廊七条”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宣传,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和预订款,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等。

2016年7月,三河市在执行一手房限购后,再发通知,对三河市二手房也将进行限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保定

涿州限购:

2017年3月1日,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实施限购。

该意见规定,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

涞水限购:

3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发布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张家口

怀来限购:

张家口怀来县自2016年11月30日起,实施限购,对非怀来户籍居民尚未拥有本县住房的,可在怀来购买一套住房(含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在当地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本县购买住房。

崇礼限购

3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

此次发布的补充意见显示,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本区户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40%(此前均为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此前为50%),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崇礼区此次规定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这是崇礼区继去年11月30日实施限购后,限购政策的再度升级。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是“一城一策”,不再搞一刀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方楼市政策,总的目的就是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尤其是环京津县市区。目前限购城市,基本都在环京津地区,发文机构也基本全是当地县、市、区政府。

E. 商品房限购令相关细则解读

房爷、房姐、房妹时频频出现,大家不难发现,他们都有多个户口。由此可见商品房限购令在某个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以下是商品房限购令相关细则解读。

商品房限购令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开始。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各方当时认为,行政手段直接出手叫停部分购房行为,不啻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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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杭州限购政策

3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杭州将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法拍房被纳入限购范围。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出,出台《通知》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杭州房价限购令什么时候出台的扩展阅读]
按照新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对于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此进一步解释称,各金融机构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估值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
《通知》还提到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共同为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不实传播杭州房地产市场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助推投机炒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杭州出台系列政策全面堵住投资客入场的路径。此前由于不限购,很多投资客在律师的帮助下开始投资法拍房产,此次在需求端将钻空子的法拍房堵住了。此外,杭州学习北京、上海等做法,全面围堵经营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春节前后,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银监部门已相继表态,全面打击资金借助经营贷、消费贷的幌子,披着实体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逃避政策。
可以看到的是,杭州自今年1月以来已多次出台政策严堵楼市漏洞。
今年1月27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在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随后的2月3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又发布消息称,将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保监局,督促房地产企业严格审查购房家庭冻资情况,指导金融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冻资账户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如发现存在不规范冻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2月5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等单位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违反“房住不炒”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的言论,集中约谈了部分房地产自媒体负责人,要求不得制造购房恐慌情绪、臆测政策走向。

G. 杭州楼市新政策2021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指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
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杭州楼市新政发布主要有三项改变:
一是高层次人才优摇号打上补丁,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是加大“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但对“无房家庭”提升门槛,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还需满足“自购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
三是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这三项内容,都是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
【(7)杭州房价限购令什么时候出台的扩展阅读】
杭州已有27次“万人摇号”
杭州市发文对公证摇号销售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背后,是杭州不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
据统计,自2018年4月杭州实施摇号买房以来,已经诞生过27次“万人摇号”的现象,最低中签率只有0.766%。
最近的一次就在6月初,杭州西溪公馆楼盘推出959套房,最终引来59640组参与摇号登记,算下来中签率仅有1.61%。杭州“万人摇号”再一次引发市场关注。
事实上,自杭州2018年4月开始实施公证摇号以来,中签率一直不算高。据平安证券统计,2019年杭州平均中签率为28%,2020年4月平均中签率下降至26%。
此次杭州西溪公馆出现1.61%的超低中签率,主要还是受到楼盘与周边一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影响。据悉,西溪公馆早在2009年就已拿地,此次开盘销售均价2.8万/平,远低于周边二手房3.5-4万元/平,且2021年3月即可交房。“买到即赚到”心态下,大量家庭参与新盘摇号。

H. 买房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2010年9月29日,“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 2011年1月中国已有24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套数进行限制。国务院办公厅26日再度出台楼市新政,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还将进一步扩大。 2011年1月25日,中国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已有24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海口、天津、杭州、苏州、温州、南京、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大连、兰州、太原、武汉、昆明、南昌、郑州、济南、合肥。其中在2011年后颁布“限购令”的城市有7个。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7日公布通知全文。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法律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二)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I. 杭州购房政策2022最新版

杭州购房新政策
杭州房管局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通知明确规定了限购人群,限购范围,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限购人群

注:8月11日,临安撤市设区,成为杭州第十区。8月12日,杭州市房管局明确:“由于临安不在原限购政策的范围内,所以即便撤市设区后还是不限购,除非出台新的限购政策,把临安囊括进去。”
注:
1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2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杆杠”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J. 杭州是什么时候限购的限购的区域有哪些

杭州版限购令细则踩着二月的尾巴迈入三月,从三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本文主要是对杭州限购令细则进行解读,提供权威限购政策解读,并为杭州购房者提供购房攻略。 杭州限购政策一览: ●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限购范围包含萧山、余杭,不含桐庐、富阳等●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界定为认房不认贷 昨天,就前一天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国八条杭州版细则),杭州市房管局对细则中涉及房管职能、有关限购政策的内容进行了权威详细的解读,并在其官方网站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