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落户新政策2021
人才引进:
全日制本科(国内外)45周岁以下,在杭州有单位社保,根据目前办理的情况来看,至少3个月以上社保
全日制大专35周岁以下,其他要求跟本科一样
中级职称落户要求45周岁以下,在杭一年以上社保,证书必须杭州或是浙江省内颁发(省外的具体看证书颁发部门)
全日制国内外硕士、博士,无社保要求,直接落户
各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结婚满两年,一方在杭有房子,人户一致,配偶有浙江省居住证即可办理挂靠
老年投靠,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方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未成年子女投靠,未满18周岁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高技能落户:
技师以上资格证,45周岁以下
高级资格证,35周岁以下
在杭同一单位连续三年以上社保,自己有房
购房落户政策:
2016年9月28日之前购买,高中以上学历,全款付清,装修好实际入住即可办理
注意:萧山、余杭购房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间,面积80方以上。
特殊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表彰类、经认定的特殊人才
积分落户:
前提要有浙江省居住证,每年11月份申请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
6、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在校学生的在校证明(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2. 杭州落户条件2021新规
学历落户
◆ 条件
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定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博士55周岁以下,不用缴纳社保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经教育部认定且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年龄同国内学历要求。
注意:这里的学历都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生,不包括MBA、在职研究生等学历,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 材料
满足上述学历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2 |
夫妻投靠落户
◆ 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领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满足以上条件,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 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
4、在杭一方的杭州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另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8、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9、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10、房屋权属证明。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3 |
老年投靠落户
◆ 条件
一、80周岁及以上: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条件限制,可以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二、80周岁以下: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3、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满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父母双方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分布情况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退休证明;
6、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曾经在杭证明;
7、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8、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9、房屋权属证明;
10、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1、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2、浙江省居住证需提前登记居住信息,居住满半年后才可办理。
| PART 4 |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 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符合以上条件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社区盖章的申请人书面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5 |
部队随军家属投靠落户
◆ 条件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1、军龄满15年;
2、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上;
4、现役五、六级士官。
◆ 材料
1、申请人及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结婚证;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本人在杭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8、申请人书面申请;
9、军、士官职级证明(任命书)或军龄证明;
10、军、士官所在部队申请随军呈批表(必须有师政治部主任签名)。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6 |
职称落户
◆ 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在杭缴纳1年社保(不含补缴)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含50周岁以下 ,在杭缴纳1个月社保。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状态为“已缴”,即可办理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
◆ 材料
满足上述要求的朋友,全年任意工作日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7 |
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
◆ 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注意:2020年7月2日,杭州发布《通知》:明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材料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8 |
技能落户
◆ 条件
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有固定住所,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拥有杭州高级证书,35周岁以下,固定住所(在杭有居住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缴满3年以上)
杭州高级技工学校应届生,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 材料
拥有《居住证》,并稳定在一个缴纳3年以上社保,考取一张【高级技能证书】,也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9 |
入学落户
◆ 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
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 材料
学校统一安排
◆ 说明
1、落户到学校集体户口
| PART 10 |
购房落户
◆ 条件
在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之间购买(含网签)杭州区域房屋的业主,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从2016年9月29日起购买的房屋已经不能购房落户了。购房落户的房源三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006.3.20-2016.9.28时间段,在滨江、下沙、钱江新城三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60万以及100万的客户,且付清房款后即可直接落户;
2008.10.14-2016.9.28.时间段,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四地购得房屋价值为80万,上城区购得房屋为100万,且付清房款后可直接落户;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萧山余杭购得80方以上房屋,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
◆ 材料
拥有《房屋所有权证》
◆ 说明
1、落户必须有具体的地址。
2、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不包括租赁的回迁房。
| PART 11 |
投资纳税落户
◆ 条件
内资投资落户: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外商投资落户: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纳税落户: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3. 杭州落户条件
杭州落户条件有:
1、人才引进落户
全日制大专、年龄为3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全日制本科、年龄为4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博士55周岁以下无须缴纳社保;
2、职称落户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年以上;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3、高技能人才落户
具有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
在杭州持有已交付的住宅。
4、积分落户
持有杭州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年满18周岁;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5、投靠落户
投靠一方需要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夫妻投靠,结婚满2年;
父母投靠,母亲年龄满55岁,父亲年龄满60周岁,且大多子女在杭州或身边无子女。
6、购房落户
2006年3月20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滨江、下沙、钱江新城购买房屋价值为80万、60万以及100万的客户,且付清房款后可以申请落户;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购买房屋价值为80万,上城区购买房屋价值为100万,且付清房款后可以申请落户;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萧山余杭购买80方以上房屋,无需付清房款即可申请落户。
无犯罪记录;
无传染病;
高中学历以上;
实际居住于落户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七条 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
“市外迁入”,是指跨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
4. 杭州落户条件是什么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五、表彰奖励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5.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学历人才引进落户:只需要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杭州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社保状态为已缴存,即可申请。
落户条件:
1、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2、本科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协理落户。
3、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 )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5)杭州落户本科和大专都要多少岁扩展阅读】注意事项: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
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杭州户籍迁入条件:新生儿可直接落户。外商投资可以落户。外地私营企业经营者连续两年缴纳地方税十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落户。夫妻结婚满三年,外地农民与杭州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两年的,对方可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夫妻户口可以共同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5)杭州落户本科和大专都要多少岁扩展阅读:
1、购房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剩余贷款。
6. 杭州大专生落户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
(2)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1月以上已到账,可申请办理落户。
户口随迁: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落户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专可不提供)。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 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需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同意证明可以点击右边链接下载《杭州落户挂靠家庭户同意落户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随迁所需材料:①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②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④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办理流程
很简单,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7. 杭州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4.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1.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2.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4.须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很多人只有一个学位证没有毕业证,这种是不行的)。
注:2019年5月份之前需要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之后就改成有一个月社保到账就可以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3.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落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
1.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4、入学落户
落户条件: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到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之后就有在杭购房资格,但是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如果贷款买房则需要第三方担保。
5、高层次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6、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条件: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指已在杭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在杭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杭落户审批表。
7.浙江省居住证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3、达到评审方要求: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职称申请落户需提供有已缴状态的参保证明;
6.挂靠落户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 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购房落户
落户条件:
1.购房时间: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 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房子要全款付清,不能有抵押。
4.高中或以上学历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9、杭州积分落户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杭州积分落户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办理4期,共有43695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其中2018年3月第一期申请人数23848人,分数线130分(含),通过人数11144人(含补录人员15人)。
2019年3月第二期申请人数19610人,分数线125分(含),通过人数10387人(含补录人员205人)。
2020年3月第三期申请人数24972人,分数线120分(含),通过人数11705名。
2021年3月份第四期申请人数23776人,分数线135分(含),通过人数10459名。
第五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到30日开始申请。从第五期开始,积分分值表采用新的规则,广大市民务必使用新的分值表计算分数。
积分落户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提交申请阶段,办理户口阶段
准备阶段:提前至少半年做准备,一年是最好的。主要做的事情,办理居住证,提高分数。
申请阶段:2021年杭州将开展两轮积分落户。一次3月1日到31日,另一次是11月1日到30日。2022年开始积分落户申请时间就改为11月1日到30日。
办理户口阶段:积分分数线出来并且自己的分数达标,带上自己的相关材料,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详细问题参考杭州积分落户材料
杭州落户林老师:2021年杭州市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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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落户
投资纳税落户自2001年起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了,于2019年10月28日取消杭州投资落户政策。
11、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夫妻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
2.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本人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同意落户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
6.产权人身份证;
7.浙江省居住证。
13、老年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4.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子女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②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浙江省居住证。
14、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落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8. 杭州户口落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
落户条件:
全日制大专、年龄为3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全日制本科、年龄为4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博士55周岁以下无须缴纳社保;
二、职称落户
落户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年以上;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缴纳杭州社保一个月以上。
三、高技能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具有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
在杭州持有已交付的住宅。
四、 积分落户
落户条件:
持有杭州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年满18周岁;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五、投靠落户
落户条件:
投靠一方需要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夫妻投靠,结婚满2年;
父母投靠,母亲年龄满55岁,父亲年龄满60周岁,且大多子女在杭州或身边无子女。
六、购房落户
落户条件:
2006年3月20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滨江、下沙、钱江新城购买房屋价值为80万、60万以及100万的客户,且付清房款后可以申请落户;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购买房屋价值为80万,上城区购买房屋价值为100万,且付清房款后可以申请落户;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萧山余杭购买80方以上房屋,无需付清房款即可申请落户。
无犯罪记录;
无传染病;
高中学历以上;
实际居住于落户地。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除杭州市城区外,进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认后,夫妻-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处。 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处。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各地根据实际,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放宽至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七条 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
“市外迁入”,是指跨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