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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用什么碎尸的

发布时间: 2022-11-13 16:30:56

Ⅰ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二审维持原判死刑,期间收到女儿谅解书,他为何杀妻子

对于许国利杀死妻子来女士的事情,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毕竟两个人曾是彼此的初恋,虽然在父母的反对之下被迫分开,各自组建家庭。但是之后人到中年,两人再次旧情复燃,都抛弃了自己的原配,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并生下了一个女儿。这样得来不易的夫妻缘分更应该珍惜才对,但许国利却对枕边人痛下杀手,并在之后毁尸灭迹,手段简直令人发指。

只能说再美丽的爱情也熬不过柴米油盐的蹉跎,这夫妻二人认识了30年的时间,做夫妻也做了十几年,感情应该相当深厚才对,但却因为家庭矛盾引发仇杀,真的是匪夷所思。最可怜的是他们的女儿,已经失去了妈妈,因为不想失去爸爸所以才写下谅解书,但许国利还是难逃死刑,这恐怕会给她的一生都带来阴影。

Ⅱ 杭州杀妻案,警犬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杀妻案,警犬为什么没有发现?

这个问题,大体上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种案子,训练有素的警犬不会发现不了,实际上早就发现了。

警方谎称警犬搜索无果,楼内搜索无果,实际这正是警方的高明之处。

这个许某某自己以为筹划的很周密,警方找不到证据只能不了了之,实际上一开始警方就从许某某的反常言行当中发现了疑点,推断来女士很可能已经被害,兇手就是枕边人许某某。但是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故意忙忙碌碌,对外展示出很不专业,毫无头绪的样子,等于给许某某打了一针兴奋剂,然后部署力量,在背后加紧工作,并观察许某某的反映。结果许某某不知是计仍在对外宣称他那一套不靠谱的逻辑。结果,不声不响之中,警方发现了许某某住宅中的血迹反应,仔细清洗的痕迹,用水量的问题,以及马桶拆卸过的痕迹。后边通过化粪池,找到了尸体碎片,结合其他证据,锁定了许某某就是元兇。

第二种可能,许某某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作案现场使用了大量干扰警犬搜索的东西,例如风油精,洗洁精,汽油柴油等有异味的东西,使得警犬无法准确做出判断。

个人认为第一种可能大一些。

所以说,无论是警方发布的消息,还是媒体报道,往往是通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使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麻痹,逐步暴露出来。

杭州杀妻案,警犬嗅觉失灵的“哥德巴赫猜想”。

在许某丧失人性的杀妻后,警方使用警犬搜索没发现,还是在小区化粪池中才找到被害人来某的人体组织,终于锁定了真兇。

在近20天时间里,警犬为什么没发现许某杀人的证据?

照理说,许某在一间50多平米的小房间作案杀人,怎么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特别是被害人的气味。人的嗅觉灵敏度有限,不能闻味破案,但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警犬,为什么会嗅觉失灵?

警犬是一种具有高度神经活动功能的动物,它对气味的辨划能力,比我们人类高出几千上万倍,经过严格训练的警犬,可担负追踪、鉴别、搜查毒品和爆炸物等任务。

但在这个案件中,警犬的破案作用似乎缺位了。

脑洞大开做个哥德巴赫猜想,也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执行破案任务的警犬,出警时可能正好生病,嗅觉失灵,这就像我们人类患感冒时,鼻子闻不出味道是一个道理,狗狗也是动物,自然也会感冒。

二是作案人许某具有娴熟的宰杀技巧,他从事过几年养鸭场工作,杀鸭是他的本职业务,剃毛去腥、开膛破肚、消除气味,一系列动作驾轻就熟,很少留下痕迹。

三是网传许某作案那天,家里的水表显示,一天用了2吨水,大大超过正常人家的用水量,水能克火,也能消除气味,被害人的气味被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四是许某作案30几个小时后才向警方报案,这么长时间,他可以使用开窗通风、空调换气及电扇排气等方法,把被害人的气味消除干净不留痕迹,使狗狗无能为力。

五是可能警犬搜索时已经有了发现,但警方为了不打草惊蛇,以获取更多更扎实的证据没有公布,直到在化粪池里发现被害人的人体组织才确定嫌疑人许某。

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在将近20天的时间里,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此案,如有警犬发现,警方应该会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案情。

以上仅仅是本人的猜想,这五点中,最后一点似乎可能性最小,大概率是前面四点,在此做一回答,也分享给广大吃瓜群众。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杭州许某杀妻案,虽然警犬没有发现,但他依然逃不脱警方严谨细致的破案工作,法律将对这个残忍杀妻的罪犯作出严肃判决。

按照常理,警犬的嗅觉非常灵敏,许某在一间50多平米的房子里作案杀人,怎么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特别是被害人的气味。人的嗅觉灵敏度有限,不能闻味破案,但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警犬,为什么会嗅觉失灵?

我觉得警犬的嗅觉失灵,有以下两原因。

大家都知道,警犬是一种具有高度神经活动功能的狗,它对气味有很强的辨别能力,比人类高出几千上万倍,特别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警犬,可担负追踪、鉴别、搜查毒品和爆炸物等任务,在很多案件中,警犬也确实发现了很多可疑情况。但是在这次来杭州岁数暗中九龙泉也没有闻到异味。

一,犯罪嫌疑人把现场处理的太干净,没有留下异味

这个许某某杀妻碎尸是有预谋的,他肯定提前想到了这一点,知道警犬的鼻子非常灵敏。万一被警犬嗅到了或者被警察发现,他就败露了。所以他在做案之后,在清除异味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超市员工发现,许某某在7月6日-7月7日之间去超市买创可贴和清洁精,这些清洁精无疑就是为清除作案现场准备的。清洁精有超强的清洁功能。罪犯嫌疑人把做案现场多次冲刷。在化学清洁剂的作用下,现场就留不下痕迹了。许某某还会想到别的方法,比如开窗通风。

二,许某某在做案时,在地上铺了塑料薄膜。他提前想到了这一点,怎么能消除痕迹?

如果许某某提前铺了塑料薄膜,他作案完毕后就会把薄膜卷起来,然后装在一个小袋子里,不显山不漏水地用袋子拿出去扔掉,这样谁也不会发现。

许某某做过屠宰鸭子的工作,虽然人体和鸭子体积不一样,但是一些身体结构还是基本相同的,所以他在分解尸体的时候,还是非常熟练的,另外,他的作案工具一定非常锋利。

如果许某在作案现场提前铺了一层塑料薄膜,那么现场留下的脏东西肯定就没多少,再经过洗洁精的冲洗,基本就没什么异味了。

再说,案发后警察偷偷查看了许某某家的水表,他在7月6日后就用了两吨水,这两杯水用来干什么了呢?肯定是冲洗作案现场。这样一来,就没有异味儿了,警犬来到也不会发现。

杭州杀妻案中,警犬没有在罪犯嫌疑人家中发现异味,这个问题确实很费解。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罪犯在作案的时候铺了塑料薄膜。如果他没有铺这层塑料薄膜,即使他处理的再干净,也会留下一点异味。就算他是用了洗洁精,有大量用水冲啥,他还是不放心的。但是铺了塑料薄膜就不一样了,我们都知道塑料薄膜不透水。

这个许某某在作案30个小时之后,才去报案。他就是为了故意拖延时间,让屋子的气味散发干净,当警察来到场家里的时候,不能发现。如果不是来女女士单位,打电话询问她为什么没有去上班,许某还不会报案的,他还想再往后拖延时间,让家里的异味彻底散发消失干净。

但是徐某某就没有想到,百密一疏,他家的水表走量暴露了他作案嫌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个人看法

最大的可能是:当时就已发现,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放了虚幻的烟雾弹让嫌疑人放松警惕,然后进一步寻找证据,一步到位抓获嫌疑人!

其实别说是警察,连吃瓜群众第一反应都会怀疑丈夫是最大嫌疑人。这种情况下,在没有确凿证据把嫌疑人绳之于法前,保密是最好做法。

网络上有文章揭示许某某有过养殖鸭群包括从事过鱼粉等销售工作,对于鸭子褪毛、开膛破肚、去腥除味,如何将整条鱼制作鱼的粉末等,自有一套娴熟的操作套路。

因家庭矛盾,许某某对枕边人下手,利用其掌握的上述相关知识,对来女士进行了碎尸,将皮肉、五脏六腑等人体软组织,切成了碎沫,通过下水道,被冲进了化粪池,骨骸等不易捣碎的组织,带出室外抛弃了。

在作案完成以后,许某某采取了开窗换气,对作案的卫生间进行了消毒水等除味处理,不留下一点作案痕迹,卫生间来女士留下的人体气味,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就被散发一空。

即便警犬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其嗅觉非常灵敏,高于人类的鼻子许多倍,但除了在卧室来女士睡过的床、盖过的被、穿过的衣服内,尚存来女士的体味以外,警犬确实未能在许某某碎尸的卫生间内,嗅到来女士的体味。

网络上关于警犬在卫生间嗅到了来女士的气味,只是警方没有打草惊蛇,此说法可能并不存立,如果警方率先锁定化粪池,不可能调动警力对小区的窨井、附近的河道等进行检查,一直拖直到7月23日,才调来抽污车重点关照来女士所在单元的化粪池。

通过专案组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最终,经过了DNA比对,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其丈夫许某某才被刑事拘留。

此外,当初警察在察看卫生间的时候,并未发现有任何的异常,可能真的疏忽了卫生间内坐便器底部的玻璃胶是新封存的。

此后,在化粪池内发现有人体软组织碎沫结构,经DNA比对证实是来女士以后,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才在卫生间内发现此现象。

警方检测到来女士失踪当天,许某某家自来水使用量有2吨,这绝对是个反常现象,估计也是警方重点调查了来女士所住这幢楼内的住户,每户人家的储藏室、衣柜、冰箱等都统统检查了一遍,所有楼道、地下室、房顶的角角落落、电梯井、烟道、通风管道等隐秘部位都搜了个遍,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的背景下,才最终锁定了化粪池。

毕竟来女士被确定自7月4日回家以后,并未离开三堡北苑小区,一个大活人不可能莫名其妙就此在人间蒸发,警方肯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是非常可惜来女士仅剩下支离破碎的成碎沫的人体软组织,此案作案人非常残忍,已超出了人类想象的底线,许某某有着非常强的心理抗压能力,以及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警方和媒体面前的表现毫无破绽。

这傻比也是!就为房子给儿子就狠成这样子!

老婆才是陪伴最多的人,儿女都不是。他这是自己作,害人害己真混蛋加魔鬼

到处都是味,警犬都懵逼了。你叫它怎么定位。

其实就这个问题,我也深深的思考过,不过最后根据广大网友的集思广益我来一起概括一下:

1,许某作为手法真的太高明了

如果他有心去掉血腥味,肯定会想各种办法来掩盖,比如说用稀释的明矾水浸漂,或者一些家用洗衣粉,肥皂等,另外多用水反复清洗几次,从许某当天的用水量就可以看出许某清理的有多干净。

2.警察故意说警犬没闻到,让兇手放松警惕

我们都知道警犬都是经过专业的训练出来的,如果警察有意让警犬不出声,那当然也可以做到,有可能警察也怀疑过许某就是兇手,就是为了让许某放松警惕,更好的破案,

3 ,开句玩笑话,警犬没认真干活

这个不是我说的,是网友说的。这个肯定不能当真,要知道为了破这个案子,出动了好多只警犬,一只不干活还说的过去,那么多不干活就太夸张了吧。

以上就是警犬没有发现的原因,如果还有剩下的欢迎补充。

据我推测,原因有二:

一是清洗得太透彻、太干净。估计许某碎尸是在卫生间内进行的,卫生间地面与四壁应该全贴满了瓷砖,即使沾了血迹或污物,较易清洗,且卫生间空间狭小,清洗彻底并非难事。许某曾在作案后去附近超市购买了洗洁精,其在作案后肯定N次对卫生间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大清理,警犬的鼻子嗅不到什么也正常。

二是许某使用了某种特珠的处理方法。许某杀妻蓄谋已久,肯定对于警犬上门查案己有预案,所以,他如何应对早有对策,事先必想出了妙招。果然令警犬失灵。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人间恶魔许某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主要是杭州许某某杀妻案已经预谋很久了,你想他找到碎尸机,支开自己的女儿,女儿不在家的时候事事作案。


他的种种行为都是许某已经预谋有很长时间了,他有反侦察的能力,所以,不让警犬发现,如果警察能够发现尸体的话,那就证明许先生反侦察能力失败。



按照许先生的那种做法,他是想得到这笔财产已经谋划了十几年,从他要求妻子离婚,对前妻子使用家庭暴力,逼着妻子离婚等等行为,就已经在那个时候打下了预谋。


所以,他才说他的妻子,智商不高也就是这样原因,明知道自己想要这来女人是为了谋财害命,这个来女士一点也没有警觉,所以,许某某才反讽刺妻子,没有智商。




许某某自然认为自己的智商很高,所以,他的智商高,和反侦察能力就是让警察找不到,自然不会留给警犬知道。


明摆着的这样做,就是预谋了十几年谋财害命的来的,自然在反侦察的能力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当然警犬没有闻到。


如果警犬都能够闻到,他自然就不叫反侦察了能力了。



所以,杭州 许某的 杭州杀妻案,警犬没有发现是因为许某某已经做到了反侦察,把妻子用碎肉机把尸体已经碎尸体,这碎肉的尸体已经被他放在大便池里。已经被谁冲走了。


警犬没有下水,自然是没有发现了,许某作案那天,家里的水表显示,一天用了2吨水,大大超过正常人家的用水量,水能克火,也能消除气味,被害人的气味被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警犬自然就没有嗅到,这很正常,这就是杭州许某的反侦察的能力,如果警察不做NDI查出粪池里的白骨肉是,失踪来女士的NDI他还会承认吗?自然不会承认,而且还会名正言顺地继承来女士的财产。


杭州许某的反侦察能力,自然不会让警犬知道。

Ⅲ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

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Ⅳ 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兇手许姓人士干的

这个热点你蹭的好及时啊!不过还真是有可能,南大碎尸案和杭州杀妻碎尸案以及南医大杀人案之间似乎具有一定关联性。南大碎尸案疑案未破,倒是南医大杀人案已经破获,2020年2月23日南医大杀人案专案组已经成功抓获了当年的杀人兇手麻某,麻某今年54岁,江苏某集团司机。

许某今年年龄55岁,也当过货车司机,这两个人无论从年龄和职业完全相似,感觉好巧合啊!

始终感觉两个人有一定联系,可就是不知道两个人具体有没有联系,这个应该好好查一下,或许能有惊人发现。

南大碎尸案与许某的作案手法非常雷同,可以说做得天衣无缝,只是许某过于自负,而办案公安又是经验丰富,许某才落入法网。

许某杀妻都说因为房产的事情,我怕没有那么简单,房产或许只是案件导火索,一般人都不会因为房产杀死自己的老婆。

我分析有情杀的可能性,许某的老婆来某婚内出轨许某,可见来某也不是一个好女人。网上的照片可以看出来某长的挺漂亮,估计有很多人追过她,她能不能在和许某结婚后,出轨其他男人呢?值得怀疑啊!

另一个原因有可能来某已经知道许某犯下滔天罪行(可能许某就是南大碎尸案兇手),两人因为房产产生争执,来某威胁要告发许某,许某对来某痛下毒手。

总之,有可能来某已经知道许某是南大碎尸案凶犯或者许某抓住来某的把柄,许某才把来某置之于死地。或许有这种可能行。这个需要许某交代清楚,不能放过任何作案动机,从源头上查清原因,这样就能比较一下两个案件有没有关联性。

南大碎尸案非常恐怖,建议还不了解的不要看。

回到问题上,南大碎尸案会不会就是杭州杀妻碎尸案的兇手许某某干的呢?目前还只是猜测吧,虽然许某某杀害了妻子,罪恶滔天,但是不能平白无故把什么案件都往他身上推。破案需要讲究证据,目前还是不要妄下结论。

网友会把南大碎尸案和杭州杀妻碎尸案联系到一起,主要是两个案件都有以下特点。

只不过,南大碎尸案要比杭州杀妻碎尸更加残忍,更加难侦破。

1996年1月19日,南京一名清洁工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于是报案。

后来经过警方确认,被害人为南京大学在1月10日失踪的大一女学生,刁爱青。

警方又在多处找到尸体的其它部分,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

当年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展开大规模调查,但是都没有找到兇手。

24年过去了,因为杭州杀妻碎尸案,南大碎尸案被人再次提起,杭州杀妻碎尸案从案发到破案,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为什么南大碎尸案20多年过去了,还没有破案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刁爱青刚到南大读书100多天, 社会 关系不明朗;而来女士一案,有亲友证实来女士和许某某因为房子问题发生过争吵。

第二,96年当时技术条件落后,没有监控,很难拍到证据。而2020年来女士的小区基本上覆盖了监控。

第三,刁爱青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也大,不容易调查。而来女士生活简单,基本上家和公司两点一线生活。

第四,当时的破案手段比较落后。而在来女士一案中,警方用了大数据、化验、DNA比对等先进手段。

第五,90年代消息闭塞,而现在网络发达,可以被更多人看到,提供相关证据。

许某某是1965年生人,1996年他31岁,目前还无法确定他有没有在那段时间去过南京。

结论:

但是很明显,南大碎尸案作案手法更加高级,许某某杀妻碎尸案留下了很多破绽,比如妻子失踪一天半没有寻找,接受记者采访太过于淡定等等。所以能够比较明显看出这两个案件的区别,所以综合上面分析,许某某和南大碎尸案关系不大。

许国利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表现:镇定自若多次接受媒体采访、自我安慰以及安慰亲属、故意抱怨警方多次找自己这样的冷静、有意误导警方,这些我觉得都不像是一个初次作案的人能表现出来的。

即使像网友说的那样他当过兵,心理素质也未必能有这么高的程度,所以他大概率不是初次作案,身上应该是有案底的。

许国利今年55岁,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那时候许国利31岁,是有年龄这个作案条件的。而且根据网友消息,许国利曾经在上海一带做盐水鸭生意,也许因为生意曾去过南京,也具备和南大碎尸案受害人刁爱青产生关系这个条件。所以要说许国利有南大案的作案嫌疑也并未是无稽之谈。

另外还有一个信息,说是南大碎尸案抛尸用的包是上海牌,这么想想简直是细思极恐。

ps:17年前诸暨有个高一女孩被杀死在自家浴缸,女孩的母亲和许国利还有许国利的前妻是朋友。许国利和女孩母亲有不正当关系,许的前妻不知道。女孩母亲怀疑就是许国利杀的,许也作为嫌疑人被询问过,后来没有证据就不了了之了。

具体的作案细节比如说许国利是如何在一天半内瞒过女儿在隔音条件的小区完成分尸抛尸等等还需要警方披露。

当年的南大碎尸案作案手法之残忍令人窒息,兇手为消除作案痕迹将受害人尸体煮熟后切割成2000片以上,所以当时警方也是将排查重点放在医生和屠夫这两个职业上。

我们还是相信警方能在许身上深挖吧。

【瘾 历史 观点】完全不可能,南大作案处理手法高很多,许某将证据通过马桶冲去化粪池,以为就能销毁证据,一点都不高明,除了异常冷静外,采访时就被绝大部分网民看穿了。所以破案是迟早的事

南大案件回顾,

1996年南大学生刁某被变成2千片,嫌疑人将其中一部分加熟来消灭作案痕迹,分次在闹市中抛弃。由于当时DNA技术并不先进,当时发动走访。经24年后很多变迁了,想破案更难。直到现在别说结案,可能现在头绪也没有。

1996前后那段时间

南京距上海郊区大概相隔240公里。

许某够残酷,反侦察意识强,但是心思不细密

许某可能用一天时间处理好了,从警方证实,处理时支开小女儿,很可能是白天处理。心理素质不是一般强。而且处理后,清理得很干净。报案没几天还连续几次接受采访,面不改色。

不过表现得太冷静反而引起怀疑。最大疏漏就是将证物用马桶冲走。估计他以为不会有人动化粪池,也可能是他以为能瞒很多天,到时查到也不能作为证据。最后警方抽空化粪池就取得重大突破。

综述

所以从犯案后处理手法来看,两犯都不是同一类人,可能性极底。

许某某作案手段之残忍,作案过程之完整,迅速,作案心理之强大,作案手法之可怕,是绝不输南大碎尸案的,以至于让很多网友把这两个案件联系了起来,甚至怀疑南大碎尸案会不会也是许某某干的!

笔者以为不大可能,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上个世纪的1996年,31岁的许某某,当时在绍兴上海等地做鱼粉和水产养殖的生意,绍兴上海离南京还是有一定距离。

3.作案手法也有区别:来女士被碎尸抛入化粪池,而南大碎尸案里刁爱青是被切成整整齐齐的2000块肉片,被煮熟,然后抛弃!有人猜测,南大碎尸案,非医学专业的人能做到这种程度。而许国利不过是初中毕业。

总之两个案件联系在一起,比较牵强。但是就从许某某作案自信心和熟练度来看,很多网友猜测其之前犯罪经验的可能性很大,希望警察继续追查,希望能解开更多谜团,还逝者公道!

这根本就是两个事件好吧。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爱青,就读于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成人脱产教育学院一年级。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踪,1月19日部分尸体首先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

想先说明下,虽然网上绝大部分文章说刁爱青在1月10日失踪,但当年警方告知刁爱青家人,她是在1月9日失踪的。而警方发布在报纸上的悬赏通告也写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点在于尸体最后被发现时的状态。分尸并不少见,只是绝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块数量在10块以内。但本案骇人听闻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地点。

作案手法极其残忍。1月18日(星期四),南京的天气:大到暴雪。这场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1月19日(星期五),由于大雪,本该在清晨四、五点进行的环卫工作推迟,直到上午雪停后才进行。

A 区域

(1)一个打扫卫生的妇女在新街口华侨路一个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个肉块,约重0.8kg,但未报案。

(2)此后,她或者另一人又在大锏银巷13号垃圾堆发现装有同样尸块的袋子。有说法是用垃圾袋装的(有“知情人”强调不是现在我们常用的黑色垃圾袋,但也有“知情人”说就是黑色垃圾袋)。这一袋约重0.7kg。

该环卫工人以为是猪肉,把袋子捡走。她结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时,发现里面夹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随即报案。

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关于这两处地方哪个先发现,有相反的说法。但因为这两个地方挨得很近(都处于这张地图的A位置),都靠近新街口,且发现时间接近,所以我认为其被发现的先后顺序不太重要。

有天涯网友指出,“大锏银”发音类似于“大贱人”,兇手把它作为首个发现地点,实际是表达自己对刁爱青的侮辱态度。我不赞同这么看。兇手哪怕有目的地决定哪个地点先抛尸,也不可能有能力决定哪个地点首先被发现。而且实际大锏银这个名字很诗情画意。《石城山志》记载:“以雨后山水入涧,其色如银。”名涧银巷,后来涧讹传为锏。

由于这两处是在1月19日上午就发现,所以可以确定兇手在1月18日夜间至19日凌晨抛尸。

A区域尸块的发现直接导致后面的大搜索,以及后来B和C区域的发现。

B 区域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报警后,警察立刻开始对周边地区垃圾堆大范围进行搜索,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很快,他们在南大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内又分别发现了两个旅行包和其他垃圾袋。它们的发现顺序同样不太明确。

(3)在一个正面印有上海( 旅游 )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的灰黑色旅行包内,装有内脏和碎尸,重约5kg。这个包疑似是在南京警方刊登的悬赏通知中的“仿牛筋枕头包”。

(4)在一个印有“桂林”字样和图案的人造革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约重6.5kg。

根据天涯上一个应当是参与过办案的网友描述: “肠体组织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6)另有两袋尸块也在小粉桥附近小区的垃圾堆里找到,分别为0.6kg。

以上四个包裹发现地点极为接近,是罪犯最为密集抛尸的地方,且可以看出罪犯的分装方式:比较重、目标明显的骨头,用结实、不透明的旅行包来抛弃;垃圾袋只用来装小量肉块。

(7)1月19日或20日,在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后发现一个塑料袋,袋子破裂,重约0.8kg。

(8)1月19日或20日,在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现消防大厦后)树林发现抛尸。

(9)1月20日,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车站点附近,发现一个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上有“中旅社”标签,内有较完整的人体骨架,重达7.5kg。

(10)1月20日或此后,在南大校园 体育 场的树洞内发现抛尸,重约0.6kg,可能包含子宫。据说这一处是在对南大进行大规模排查时发现的。

以上所有地点位于地图上的B区域,即南大附近。除了小粉桥小区垃圾堆是和A区一样确定在19日发现的外,其他部分都位于南大校园,可能是第二天或更晚发现的。

C 区域

(11)1月20日(星期六)傍晚,C区域发现抛尸。水佐岗三乐电器家属区某垃圾桶发现床单包裹的可疑物品,一张完整的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半装有头颅和尸块,并有血手印。重3kg。

(12)另一半床单装有血衣裤,据说在内衣上发现指纹。有一种说法,受害人的衣物和肠子一样,折叠得很整齐,重1.5kg。

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之后几日,在C区域某下水井盖下找到被勾住的红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块。有人怀疑它原本应该与其他衣物抛在同一处,可能被拾荒者误拾后又丢弃,因此发现较晚。

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可能是此前搜索遗漏,也可能是兇手还在陆续抛出。

有人说南大碎尸案已经于2020年2月23日破获了,并且警方已经发了案情通报, 实际上这是一场乌龙,破获的并非南大碎尸案,而是南医大杀人案 ,两个案子是不一样的, 南大碎尸案发生在1996年,而南医大杀人案发生在1992年;

虽然破获的并非南大碎尸案,但是也惩处了一名作案者,我们感谢警方的付出和努力,毕竟案子已经过去整整28年了,破案存在很大的现实难度。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 ,1996年1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某在其失踪9天后,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 尸体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并加热煮熟。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网传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但在2016年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将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追查!

南大碎尸案是杭州许某人干的?

好奇的网友真是“脑洞大开”, 这都敢进行联想!

虽然两人的作案手法都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但是有些东西不能靠“猜测”的, 办案要讲究证据和“链条”, 警方估计会对一些作案手法相近的案件进行比对,尽力排查是否许某有作案的嫌疑,但是万事要将证据;

许某1996年31岁,据说当时许某还在浙江绍兴做养殖生意,距离南京的确有点远,另外从南大碎尸案受害人被切成2000片以上来看, 作案者医学知识极其丰富,不像是普通人所为,而许某某的学历只有初中水平,所以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不是很大。

当然了,所有的事情和细节都要由警方的披露为准, 我们不要过分的加以猜测,相信警方的办案能力和破案决心就可以了,万不可“胡思乱想”!

特么的你这强行蹭热点的能力真挺牛掰的,这都能联系到一块去,南大碎尸案发生在什么时间,推算一下时间那时候老许多少岁,身在何处,在做何事?

很多细节问题警方没有公布自然有他们的考量,太过于血腥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的会引起不适,太过于详细作案手法会被有心之人效仿,所以不要乱猜了。他老许不是无所不能之人,什么碎尸案都是他做的那还得了。

你的这个提问太好,简直如当头棒喝,让人茅塞顿开!!竟然能把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我实在是佩服,膜拜!!!

我严重怀疑和许某有着某种关系,而且他是那种身怀绝技的隐士高人,但是有杀人碎尸的嗜好,这两件事情其实看一下很相似。

1992年距离现在已经28年,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今年也就是2020年的2月23日,专案组抓获了当年的杀人兇手麻某,具体细节并没有披露。

麻某某:54岁,江苏某集团司机。

再来看看许某:年龄55岁,也是货车司机,这两个人无论从年龄和职业完全相似,真的只是巧合嘛?

我们知道司机这个行业都是走南闯北的,而且颇有 社会 气息,许某之前还做过各种生意,很有理由怀疑这两人是否认识,是师徒关系还是兄弟关系。

再加上江苏距离杭州200多公里,开车也就2个多小时,想来细思极恐呀。

这两人的共同点都是善于隐藏,麻某微信名字为“一念一世界”,圆脸中分。许某在人的印象里,内向,不爱说话,孝敬父母,人畜无害。

再看看两个的照片,你细细品。

断案是要讲究证据的 ,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我们还不能说南大碎尸案就是许某某干的。

可为什么还有人将许某某与南大碎尸案联系起来呢?

我想,或许有如下几个原因:

【1】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都是碎尸。

【2】作案手段极其隐蔽,难以被察觉。

【3】兇手善于伪装,让人难以察觉。

【4】两个案件都针对女性,且引起了 社会 恐慌。

南大碎尸案,由于迟迟没有结案,期间也有一些人“细化了”作案细节,这就让我们对这件事的真实认识更加模糊不清了。

比如在2008年,就有发帖者详细描述了该案,曾让网友感到怀疑,也引起警方的注意。

不过警方查明,该发帖者不是兇手!

南大碎尸案 ,发生在1996年1月19日,故而又称“1・19碎尸案”。

被害人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生。

不得不说,兇手作案手段极端残忍,受害者尸体被切成N多片,被抛到南京城的多个地方。

一晃24年过去了,此案仍然没有破获,的确非常遗憾!

为何这么久没有结案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没有现场监控,难以锁定范围。

再者,那时的监控设施肯定没有现在完备,所以断案难度较大。

【2】24年前的刑事技术还是比较落后的,这就给断案带来较大的挑战。

【3】当年的DNA检验技术及设备也没有现在成熟。

【4】当时是冬天,尸体腐败速度慢,这也给侦破案件带来了较大难度。

许某某今年55岁,24年前是31岁,31岁那年,他去过南京吗?

或者在1996年的1月份,他在南京待过一段时间吗?

那时的他,结婚了吗?又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当然,即便知道了这些信息,警方还无法确定就是他做的,毕竟要讲究证据……

结束语

本次案件,给 社会 带来了一些恐慌!

老穆希望通过这个案件,大家都能对家庭、对婚姻、对人性、对人生、对钱财有所反思与体悟!

同时,老穆也希望警方能加大惩治力度,完善监控设施,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Ⅳ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二审维持死刑,他说过7个杀妻理由,分别是什么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一案在经过二审之后维持原判死刑,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公平公正,深得人心。但是对于许国利为什么杀死妻子,很多人并不知情。他曾在庭审中供述了七个自己的杀人动机,还要求法院宣判他无罪,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的无耻。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是没感情了,那也可以离婚,非要用这样极端的手段处理,最后把自己的家毁了,让女儿也失去了爸爸妈妈,只能说是太可怕了。

Ⅵ 杭州杀妻案维持原判,案件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杭州杀妻案维持原判,案件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杭州杀妻案已经基本结案,兇手是其同床共枕的二婚丈夫,没有公布细节是因为有两点原因,实在是无法公布细节。

二是可能作案的手段非常残忍,超过普通人的想象和认识,怕公布后引起普通民众内心的不安和恐慌。

总之夫妻之间确实容易产生矛盾,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情绪,要学会控制情绪,不要让这样的惨案发生了。

Ⅶ 杭州杀妻碎尸案4个作案细节首次曝光:杀死她的,不只丈夫,你怎么看

杭州分尸杀人案中的来女性被害313天之后,审理总算来啦。遗憾此次,14亿中国人都没等来罪有应得的喜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定结果是:尚未复庭审理,折期而行。折期到什么时候?没有说。判哪些刑?或是没有说。

Ⅷ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兇手的作案手段有多残忍

兇手许某在妻子入睡前曾经往妻子喝的牛奶里面下了一些安眠药,等到妻子熟睡以后,他用枕头将妻子捂死。然后许某就开始用绞肉机以及美工刀等工具将妻子的尸体残忍的分尸,然后分两天抛弃。

由于许某害怕自己在外出抛弃尸体的时候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拍摄到,所以他没有将这些人体组织直接拎到外面,而是将他们分批次地冲入到下水道里面。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还是通过严密的侦查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做出了详细的供述。由于他作案的手段非常的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对许某做出了死刑的判决。希望这名男子能够在受到法院的判决以后幡然会晤,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所忏悔。

Ⅸ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在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后仍不忏悔,他为何要杀害妻子

相信已经有不少人都听说了杭州许国利案,在了解了这起案件之后,很多人都对许国利的残忍狠毒有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然而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兇手,却在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后,仍没有任何忏悔之意。要说许国利为什么会以残忍手段杀害自己的妻子,我认为主要是由于许国利的妻子嫌弃丈夫是一个外地人,并且家中的地位,许国利也远远不如自己的妻子,再加上妻子独揽经济大权,所以才导致许国利最后对妻子动了杀念。

总结

婚姻必须要懂得经营,很多夫妻就是因为不懂得如何经营婚姻,才导致婚姻最终以失败告终。而许国利之所以会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就是因为许国利和妻子都属于婚姻当中的失败者,正是由于婚姻当中的失败,才酿成了这起人间悲剧。

Ⅹ 杭州杀妻分尸案经过令人震惊,你还愿意结婚吗

我还是愿意结婚的。虽然杭州杀妻分尸案的确让我对婚姻产生了一定的恐惧感。

家庭矛盾家家有,但杀人碎尸的毕竟是个例,不能因为有人用了地沟油就不去外面吃饭了,不能因为发生了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以后就不坐公交车了,不能因为杀妻碎尸案就拒绝婚姻了。

很多小概率事件是无论你做多么万全的防备也阻止不了它发生的,与其时时紧张,刻刻担心,不如坦然接受,用心经营。

(10)杭州杀妻用什么碎尸的扩展阅读

杭州杀妻分尸案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北苑小区发生一起女子失踪案件,许国利的老婆来惠利失踪。

同月23日,杭州公安发布通报:“杭州女子离奇失踪案”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惠利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惠利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