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杭州医保报销新规
一、法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2)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3)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法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法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1949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1)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3)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 杭州城乡居民医保如何报销
杭州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55%;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0%;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5%。
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0%;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5%;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70%。
4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5%;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70%;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75%。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先由个人承担1个门诊起付标准,即300元。其中,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二)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
城乡居民个人按400元标准缴纳医保费的,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40%;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50%;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70%。
城乡居民个人按200元标准缴纳医保费的,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25%;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35%;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承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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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杭州医保报销比例2022
法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1949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医保报销的条件为: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领取医保卡所需证件:
1、如果是企业帮职工代领,需要提供代领医保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领取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的公章等;
2、如果是个人自己领取医保卡,需要提供缴费凭证、取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果是他人代领,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领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