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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开车有什么要注意的

发布时间: 2022-12-09 11:45:06

❶ 自驾游杭州西湖有哪些注意事项

1,提前出发:我们在外出行的时候常常会因为时间上的冲突从而造成车牌显示不出行的现象,因为杭州对于外地车牌限时的。

2,做好出行规划,在外出行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地点太多从而不晓得去哪一个地方游玩从而导致有选择忧患,做好出行规划也可以避免车辆高峰期,避免堵车的现象的发生。


3,遵守交通规则:大城市的交通规则比较严谨,比如单双路线、停车要规范等。如果在大城市做错路线那么也只能讲错就错的走下去了,从而要多走很多的冤枉路线。还有就是大家在杭州如果找不到停车位也不要抱着随便停一停的想法,要去耐心寻找,规范停车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

4,要学会礼貌待人,我国是一个文明之国,对外面的人外面的习俗,不要带有异样的眼光去看待。

❷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于2007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需经费财政应当按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交通、环保、城管、教育、农业(农业机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同级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播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道路交通流量控制。

第九条 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实施环境保护标志管理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本市登记的机动车从事道路营运,或者招用持有非本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应当自使用、招用之日起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销售非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将非机动车销售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上道路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悬挂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时,其驾驶人应当携带行驶证并保持车辆号牌端正、清晰、完整。车辆号牌或行驶证遗失、损坏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四)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行驶证。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或者机具不得上道路行驶,法律、法规规定不需登记的除外。

第十四条 禁止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可变式号牌或者其他装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十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加强对慢行交通系统的研究,保障公众出行安全、畅通、方便。

第十六条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设置的管线、照明设施或者种植的植物出现损坏、照明不足、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交通、建设、城管、电力、绿化、通讯等部门及道路经营养护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排除。

横跨道路设置管线、公益性宣传牌(栏)、横幅等设施,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或者影响通行。

第十七条 道路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清扫、绿化等作业时,应当按照道路作业标准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着醒目的安全防护服装,使用喷涂或粘贴有反光材料的车辆。

道路作业单位在高架道路、隧道进行作业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依附于道路设置的市政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施工单位可以先行抢修,并应当同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维护高速公路上的设施完好,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清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障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制时,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观光游览的需要,可以在旅游区内设置观光游览线路,供观光游览车辆行驶。

第二十条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其所属的停车场(库)。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停车场(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道路通行条件和满足车辆停放需求,提高停车场(库)利用效率。停车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施划的停车泊位应当予以撤除:

(一)停车泊位已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

(二)道路周边的停车场(库)能够满足停车需求的。

第二十二条 盲道、人行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盲道及其配套设施,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市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燃油助动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需要对前款规定的车辆作出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区、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车辆、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遇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未过停止线的不准通行,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在有方向指示信号灯并设置待行区的交叉路口,直行或者左转弯的车辆应当根据提示信号依次进入待行区停车等候。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转借或者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

(二)不得违反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

(三)载货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防止货物脱落、泄漏、遗撒;

(四)非牵引车不得牵引货运用途的拖斗;

(五)全挂拖斗车、载运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故障机动车;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上道路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在夜间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夜间路灯照明良好时行驶,不得开启远光灯。

机动车临时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右转向灯。

第二十七条 客运出租汽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和停靠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汽车车站站牌前沿临时停车上下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校车、接送员工的单位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停车上下客。

第二十八条 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在进出站点时,应当在站点一侧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站点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单排依次等候进站。

第二十九条 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以外从事城乡间客运的车辆进出中心城区,应当按照交通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车上下客。交通部门确定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条 机动车在高架道路上发生故障的,驾驶人应当将机动车移至导流线或者就近驶离高架道路;无法正常行驶的,除按照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外,还应当迅速报警,请求救援车、清障车对故障车辆进行拖曳、牵引,车上人员不得在行驶车道内活动或逗留。

第三十一条 旅游区观光游览车辆应当在设置的观光游览线路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驶,并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

鼓励游客换乘城市公共客运车辆、观光游览车辆进入旅游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为车辆换乘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开启照明灯光;

(二)进入环形路口时,应当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并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三)不得驾驶非机动车从事营运;

(四)不得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交由非下肢残疾人驾驶;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时速。

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

第三十三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遇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反馈信息。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遵守下列规定:

(一)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机动车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二)聘用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查验其驾驶资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情况;

(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配备交通安全人员,保障交通安全投入,改善交通安全条件。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对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刁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对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本章所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一)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开启照明灯光的;

(二)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改动或者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携带行驶证的;

(五)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交由非下肢残疾人驾驶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车辆至恢复原状。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时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客运出租汽车、校车、单位客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三)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的;

(四)从事城乡间客运的车辆不按指定线路行驶或者停车上下客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

(一)转借或者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非牵引车牵引货运用途的拖斗的;

(三)全挂拖斗车、载运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四)轮式专用机械车上道路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的;

(五)违反让行规定的;

(六)在高架道路上发生故障时,不按规定将机动车移至导流线或者就近驶离高架道路的;

(七)观光游览车辆不按指定的观光游览线路行驶或者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的。

有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有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有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恢复原状。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本市登记的机动车从事道路营运,或者招用持有非本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未进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或机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或机具至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予以收缴,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属于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任的,处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横跨道路设置管线、公益宣传牌(栏)、横幅等设施,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或者影响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设置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设置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道路作业单位或者作业人员在道路上作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或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驾驶燃油助动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可以扣留车辆,依照后款规定处理外,对驾驶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依照前款规定被扣留的车辆,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收购、置换或者托运回原籍。托运的相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原本市有关部门核发牌证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注销牌证。逾期不接受收购、置换或者托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第四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中涉及数字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❸ 市区开车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市区开车注意事项

一、谨慎调头

新手往往不熟悉行车路线,一看走错路了,立刻原地掉头,全然不顾两边的车辆,这是十分危险的。中间画了实线的马路是绝对不能掉头的,如果万不得已必须掉头,不要在对面一大串车辆接连而来的状态时强行拐弯。正确的方法是,等对面车道基本无车时,确认后面也没有来车时插空迅速掉头。

二、路口慢行

现在许多城市道路为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并行路面,相对而驶的车流之间没有隔离墩,这给新手驾车带来困难。一般来讲,越靠近路口车辆行进的速度越要放慢,此时过往马路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会乘隙穿行通过。

三、安全超车

超车必须在有百分之百把握的情况下进行。当确认超车条件后,应先打左转向灯并鸣喇叭示意(夜间超车时应变换灯光予以提示),等前车有让路表示后,方可从前车的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能过早地驶入原来的'行驶路线,在与被超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四、保持车距

大部分城市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前后车追尾。为了不撞人或不被人撞,既要时刻注意前车的速度,也要通过后视镜观察后车的动态。行驶一段距离后,应踩一下刹车,提醒后车注意与前车的距离。尤其是夜间行车时,踩刹车预防追尾的办法非常实用。

五、减速过弯

高速行驶中的汽车进入弯道时,为避免离心力作用使车辆发生倾斜,要尽量把汽车行驶路线的弧度减小,降低离心力。如果弯度很急,路又不宽,无近路可抄,汽车往往在弯道中显得难以把持。正确的方法是在弯道前先抬起油门减速,判断弯道的弯曲程度及路况,待汽车进入弯道以后,适当加油,使汽车加速通过。

六、低挡下桥

现在很多城市都建了立交桥和高架路,上下桥的落差比较大。有的人开车下坡时,只管空挡滑行,眼看要撞到前车了才踩刹车,这是很危险的。安全的做法是,挂在低挡位上,减速缓缓驶下高架路。

七、抢红不抢绿

有些驾驶员遇上信号灯时总喜欢加速“抢灯”。在远处见到绿灯拼命加油提速,往往还未驶到路口停车线,绿灯变成了红灯。最好在远处见到绿灯时减缓车速,在保持低速前进的情况下,以备变灯。因此,“抢红不抢绿”能在用制动或少用制动的情况下顺利安全通过路口。

❹ 司机开车注意事项有什么

司机开车有哪些注意事项?

1、忌酒后开车

众所周知,交通部门严禁酒后开车。因为饮酒后对人的视觉有不良的影响,颜色分辨力减低,注意力分散,反应不灵敏,且容易疲劳。若饮酒量过多,还会使大脑失去平衡和自控力。这些都是发生车祸的诱因。

2、忌开车前看电视

对于这一点,很多司机朋友都觉得没有必要。但是实际上,刚刚看完电视,我们体内的维生素A含量会迅速的降低,也就会导致我们的视力也出现降低的问题。对于司机来说,视力降低可能带来的后果,大家应该都知道吧。另外,还有一个小贴士要告诉大家,如果你看了一个小时的电视,那么视力需要30分钟才能恢复,而随着看电视时间增加,那么视力的恢复时间也会加长。所以有车族看完电视后最好不要开车。

3、忌空腹开车

司机有时也会空腹开车,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下,体内血糖下降。当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头晕眼花、疲劳乏力、注意力不集中。此时,司机应激反应较差,紧急刹车能力减弱。所以司机不宜空腹开车。

4、忌感冒时开车

研究发现,司机在患感冒期间的反应能力降低75%,而中度醉酒时反应能力下降不超过5%-10%。可见,感冒出现反应失控能力是中度醉酒的2-12倍。因此,司机患感冒时不宜开车。

5、忌服某些药物后开车

事实上,会影响司机驾车的药物会很多种,因而司机在使用药物之前,最好确定这种药物会不会给你带来不良的.影响。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吃完药物之后不要开车,当然如果确实必须开车的话,那就最好在服用药物之后休息一段时间再开车。

温馨提示:

现代的职业司机和有车一族,在享受车辆给我们带来的便利之时,可别忘了自身保健和开车禁忌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少开车的另类隐患。

❺ 在杭州开车要注意什么

1.是背地图,其实也不是很难。
2.单行线很多,注意点
3.很多人不看红绿灯的...小心撞人...

❻ 开车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哪些

开车安全是很重要的,在开车的时候我们需要仔细的认真的注意好前方的事物和自己的开车习惯,这样才可以保证好开车的安全性,那么在开车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开车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希望能帮到你。

开车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要养成在市外开车,自己的车与前面的车要留够距离的习惯,不管是自己道上或旁边道上。

在市外开车车速都有点快,特别是在高速上,前面一旦发生意外,也有应急反应的距离。

还有经常会遇见前面旁道上的车不打灯突然变道,如有足够的距离也能从容应对。

二、急刹前看看后视镜

要养成在路口上遇见红灯减速时,从后视镜观察后面车辆情况的习惯,特别是在市外!

因为总有些司机(特别是货车司机)疲劳驾驶,打电话, 没有看见红灯,所以当你减速时你要习惯性的抬头看

后视镜有没有车辆在你后面,减没减速,并尽量不要与后面的货车在一个道上,尽量在前面没有车的道上

(如后面有车不减速也好逃生)。我自己就挨过这样的车祸,幸好后面是小车并度不快,没有伤人,但如果是货车就下课了。要切记!

三、过路口时减速左右看

要养成过路口时,不管有没有红绿灯,也不管自己的行道是绿灯,都要左顾右盼(同时要减速)的习惯,

观察在横道上的车辆情况,确认没有车横冲,才加速过路口(同时要注意电瓶车,因为目标小容易被忽略)

四、拐弯减速要看清

要养成开车拐弯时(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有相交时)一定要减速再减速!

观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情况的习惯,慢慢通过,这一点适合在市内和市外,主动避让非机动车道的电瓶

车和人行道的路人,在市内右转弯时要礼让人行横道上的路人和电瓶车通过,确认不会有意外才慢慢通过。

五、开车尽量走中间

要养成在市外开车走中间道(单边有三条车道的情况)的习惯。

1、在没有隔离带时,走中间道能避免对面的车发生意外时有处置的时间,以免发生对撞(这是非常严的!),

2、在有隔离带时,怕有人或车突然从隔离带中冲出,一旦发生也有时间处置。还有在夜间走中间道也不会被对面的车灯射的眼前漆黑,根本看不见在路中央的人和车。

六、看不清就鸣笛减速

在山道上行车时,如遇急弯或视线不好时,要养成提早按喇叭并减速的习惯,因为现在的山村摩托车特多,开摩托的都是一些不要命的小伙,没有安全意识,一旦发生事故,你真要倒霉了。

七、开车别分神

要养成一旦开车外出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因为你的车上坐的是你的家人或朋友,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他们的安全就在你的手上,你的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他们一生的痛苦。

八、避免夜间开车

出外开车要养成尽量避免夜间开车的习惯,这点很重要,现在郊游多了,不要等天黑才动身,要有计划在天

黑前动身,天黑正好到市区。不要耍了一天,晚上又聚餐喝酒后上路,旁边还坐着呼呼大睡的人,这是大忌,惨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国道开车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在国道上开车禁止超速,超速不仅仅是违章罚款这样的处罚,更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忧。

二、在弯道的时候禁止超车,同时在过弯道的时候应该减速慢行,多注意路况和周边的情况。

三、如果是自驾游,尽量将在国道行驶的时间安排在白天,国道夜晚大型车辆比较不守规矩,风险太高。

四、在国道上面超车应该从左侧,千万不能从右侧的车道超车,因为在辅道上往往会有障碍物,同时这样超车也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五、在国道上面行车要注意跟车距离适当,切忌太近,必须拉开距离。因为在国道上经常会有突然状况发生,如果跟车太近很难及时反应过来。还有就是国道上的货车偶尔会发生货物散落的情况,跟车太近容易被掉落的物体伤到。

六、在国道上遇到道路中间和路边有红白条提示杠,应该要立即提高警惕,并做好减速和刹车的准备。

❼ 杭州自驾游应该注意什么

出发前多做点功课就好。把要玩的计划好。大城市个人认为方便的很,买一张地图就可以纵横天下了。我认为不上当就是尽量不要上私人营运的那些什么一日游或者黑吧之类的就行了。坐公交或者的士,或者租自行车就行了。有问题可以问酒店前台,交警,或者售票员。需要带相机,充电器,手机,必备药品,身份证,少量现金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