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二审维持死刑,他说过7个杀妻理由,分别是什么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一案在经过二审之后维持原判死刑,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公平公正,深得人心。但是对于许国利为什么杀死妻子,很多人并不知情。他曾在庭审中供述了七个自己的杀人动机,还要求法院宣判他无罪,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的无耻。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是没感情了,那也可以离婚,非要用这样极端的手段处理,最后把自己的家毁了,让女儿也失去了爸爸妈妈,只能说是太可怕了。
Ⅱ 杭州杀妻碎尸一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这起案件为何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维持原判,主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动机是出于主观,他并不是被动杀人,而且嫌疑人杀人的手段太过于残忍,所以法院才会驳回了犯罪嫌疑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假如许某在事发以后主动自首的话,法院在对他进行量刑的时候也可能会从轻处理,可是许某既没有主动自首,杀人的手段又特别的凶残。法院如果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轻判的话,那么这件事情造成的影响将会非常的广泛。所以法院在经过认真的研究以后才会驳回了犯罪嫌疑人上诉,在二审的时候依然判决犯罪嫌疑人死刑。
Ⅲ 杭州碎尸杀妻案最后怎么判了
法律分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未宣判,选择择期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Ⅳ 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二审维持死刑,这会是最后的判决吗
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因疫情防控原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委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许国利送达了二审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许国利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许国利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公开的证据是确凿的,证据与证据之间的逻辑推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经得起推敲的,称为铁案是没问题的。许国利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相信政府能够为她找到合适的监护人的。建议还在她母系血亲方面去找,因为这个许国利这个父亲很可怕,假若由许的亲戚们监护,将来恐怕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Ⅳ 杭州“杀妻碎尸案”终审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杭州的杀妻碎尸案终审现在已经宣判了,最终的结果是大快人心的,还是维持了死刑,只能说这是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社会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于人性底线的一个良好约束。如果说这样一种残忍的案件,都不能够被判为死刑的话,那么我想这个社会上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公平正义了
一,判决结果是维持死刑
因为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手段极其恶劣,并且影响极其重大,属于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所以说它是维持了死刑的宣判的,这也是民心所向,不仅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呢,也体现了民意,因为这样的人,如果还让他苟活于世的话是对于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正常人是不公平的,而且它所带来的影响也会带来重大的负面意义,所以法官还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判决死刑
Ⅵ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兇手会在何时被执行死刑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许国利二审维持原判,依旧被判死刑!常理来讲,兇手被判死刑,执行死刑前还需要履行一些程序,不会当天就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命令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一般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如此这般,许国利被执行死刑还需要一段时间!
许国利残忍的杀害妻子,这个案件影响很大,至今大众对于此案都印象深刻!因此,许国利被判死刑,从严判决,才能以儆效尤!许国利一审结束之后,如果他心有愧疚,心有悔意,应该接受审判结果,接受死刑判决!但是,许国利一审之后竟然选择了上诉,并且想要申请无罪和轻判,许国利丝毫没有悔意让人瞠目结舌!让人愤怒!所幸,许国利想以精神状态为由翻案的阴谋并没有得逞,他有预谋的杀人这一点事实清楚,他狡辩也无用!可以说许国利被抓的那一天就应该想到自己的下场,毕竟,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大家都非常清楚!许国利已经苟活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赚”到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兇手离执行死刑已经不远了!
Ⅶ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Ⅷ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二审仍判死刑,曾三次痛哭说自己不是恶魔,你怎么看
对于许国利二审仍被判死刑这件事情个人觉得非常公正,这是他应得的惩罚。至于他说自己不是恶魔这件事情,相信没有人会苟同。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做出杀妻子碎尸的事情,他的恶行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恶魔。
这三次痛哭只能说明许国利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但他在杀死妻子的那一刻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儿失去了母亲会不会感到痛苦,更没有想过女儿以后的日子会怎样。他只记得自己心中的仇恨,只为自己心里的那一丝痛快,不念半分夫妻之情,将妻子杀害之后并碎尸,之后还能镇静自若,也只有恶魔才能如此不知悔改。
Ⅸ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这起案件的原委始末是怎样的
来女士和许某是二婚家庭,许某想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送给自己跟前妻生育的儿子,可是来女士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于是夫妻二人产生了很深的矛盾,许某因此而将妻子杀害。
警方认为许某的作案嫌疑非常大,所以就将他抓捕起来进行讯问。除此以外,警方还对小区的化粪池进行了多次检验,在里面找到了被害者来女士的一部分身体组织,警方由此判断来女士已经被杀害。许某面对铁的证据也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可是许某说自己还有一个女儿需要抚养,所以他希望法院可以网开一面。但是由于许某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而且手段非常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判处了许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