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知识 » 杭州金家渡农贸市场是哪个公司管理
扩展阅读
天津哪里用卖电动车 2025-09-14 12:32:34
深圳有哪些市级医院 2025-09-14 12:25:23

杭州金家渡农贸市场是哪个公司管理

发布时间: 2022-12-21 03:39:03

① 投诉菜市场不诚信经营找哪个部门

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

农贸市场管理要先从简单处入手,开展诚信管理。市场开办者作为场内经营户的直接管理者,要建立经营户台账,有条件的建立电子台账,对场内经营者的每次投诉、不服从市场管理、抽检不合格、被处罚等行为要详细登记、打分,并根据打分情况对场内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级、公示,只有经营者诚信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次充好、缺秤少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于场内一些食品经营户的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如说明书不全、标签存在瑕疵、索票索证制度执行不够、进货查验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责令改正,不改正的罚款。监管人员要严格执法,提高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威慑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农贸市场设计研究院对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不文明经营行为自有一套管理规范。

管理规范的处罚对象为摊主及其从业人员出现违章时以户主为处罚对象。除蔬菜自产自销式的经营户,都应到正规批发市场(批发商)批发,应取回有效票证,严格遵守商品准入制,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遵守食品安全所有法律法规,遵守有关“限塑令”规定等。凡在自由交易区购买,经上级和市场检测室检测为不合格商品的,除收缴销毁全部商品外,市场检测费概由经营户承担。

凡站立在柜台内,应统一按市场规定着装(分夏冬装),不应自由着装,不应在公共场所光身。品牌单位的店铺员工着该单位营业员装。经营人员持《健康证》上柜台,外人不应入柜台代理买卖。

临时卸货,宜有序停放到市场和保安指定地点,并服从管理员、保安员的分类放置规定。任何时候禁止车辆进入经营区。经营户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员监督、劝告和管理。市场现场岗位管理员、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督导、考核,并将查实问题和情况报告市场办。市场办公室视情节大小酌情处理。违章较严重的,当天开出《罚款通知单》告知罚款人。

光影农贸市场设计研究院专注农贸市场设计19年,在全国32省市的农贸市场进行了大量调研,高水准设计出符合地区的星级农贸市场。科学设计摊位大小,合理分布蔬菜水果鲜肉家禽水产干货粮油业态,赢得了政府,消费者,经营户一致的好评。(部分新闻参考《中国质量报》,管理标准由杭州光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② 瓜山未来社区农贸市场属于那个公司管理

瓜山未来社区。瓜山未来社区农贸市场行政级别上是属于瓜山未来社区管理。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茶汤路与石祥路交叉口西南侧,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等。

③ 农贸市场管理架构和机制

农贸市场由政府多个部门参与管理,每年各级政府都要大力推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的改善,结果往往是抓一下就好一些,松一下就恢复原状,脏乱差的问题依然无法得到有效根治。

因此, 管理农贸市场 需要从其自身运作的规律出发,清晰农贸市场的定位,通过利益链、责任链的关联来研究农贸市场的管理路径,从而形成长效的运作秩序。

一、 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 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 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

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 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二) 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三) 政府行政主导的市场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 政府任务指派与职能分工不一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暂。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三定方案的落实,过去由工商部门一家统管的职能相继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如农残、家禽防疫,生猪屠宰、收费监管就分别由农林部门、商务部门、物价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二、但对市场活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一直由于农贸市场的定位问题而存在分歧,长期以来,职能分工让位于上级分工,常常出现指定负责的部门没有依法查处的权限,有查处权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务,使得许多行为难以彻底性纠正,只能是暂时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三、 条线部门超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联合管理难以落实。 为了实现某一管理目标,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个具有一定行政资源的部门,如行业规划权、政策制定权、资金扶持权等,来牵头负责情况汇总、居间协调、信息交流、共同行动。

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袭过去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越过商务部门职能指定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显然不合适,一是从工商部门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监管,是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为条线部门在市级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门不属于政府所辖部门,很难协调政府所属的块块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组织。

第三,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 农贸市场中属于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机制来约束。现在的管理中,依照内部约定实施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欠缺,即便有所规定,也很难有效执行,市场管理工作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查执法来推动,通过外在的他律实施监管,不胜其累。

(四) 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 政府管理目标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却没有跟上。 主办方为了盈利,尽量减少管理费支出,场内卫生保洁、场外车辆停放方面政府也没有补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标没有转化为市场自身的管理目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差的现象比较普遍。农贸市场管理架构与机制。

第二、 环卫部门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 环卫部门每天固定时间在固定地点按次序收集垃圾,对于农贸市场这样生产垃圾的大户,并没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间,经常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场内经营秩序。

第三、 农产品交易准入制度不完善。 从消费安全角度看,农产品交易场所必须具有设备检测和内部质量把控条件。由于缺少准入制度,一些规模很小的农贸市场,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个体蔬菜店、活禽店、肉店,还有那些开着卡车、挑着担子到处兜卖的流动摊贩,如果任其发展,农残、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肉、禽类防疫、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添加致癌物、水发产品致癌问题等安全隐患很难消除,而且会降低市场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还会浪费大量的行政监管资源。

目前,行政监管部门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无法依法责令场外经营小店整改和停业;另一方面,由于怕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对不具备条件也不整改的市场,不敢强行关闭。

二、 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 一 ) 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

第一、 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 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

第二、 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 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

第三、 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 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 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 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

第五、 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 对于获得同一农贸市场承租摊位的经营者来说,当甲从事食品经营的同时,并不会排斥乙卖菜。就是说,甲在使用农贸市场的同时,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获得利益。但是,场所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显然的。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

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 农贸市场建设 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

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和入场消费的购买人实施具体管理,其市市场监管场内交易活动和场内行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层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质。

第一, 行政执法。 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市场中蔬菜农残、家禽与肉类检疫、农产品来源等,以及经营户的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实施行政监管,并依法对场内经营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维护市场法制,维护居民消费权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 契约管理。 政府通过行政合同规范市场举办者的行为。政府依法规划批准建设农贸市场时,市场举办方应有文明规范经营的承诺,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合约;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向市场主办方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相互形成契约;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第三, 自律管理。 农贸市场协会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各会员农贸市场的文明经营进行检查、评比,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和惩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依据。同样,市场主办方将场内经营户组织起来进行评比考核,并将诚信摊位张榜公布,引导市民到诚信摊位消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三、 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具有宏观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点。 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行和文明建设,主要还是要靠市场自身的管理。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场管理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一) 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政府职能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职责。 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归于具有相关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制订整个地区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制订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规划,提供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制度,协调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其次,划分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范畴。 农贸市场的文明规范建设,涉及工商、商贸、城管、环卫、卫生、质检、农林等多家职能部门,应先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再建立各部门合作管理的机制,实行有效监管。

(二) 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

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群体事件。

(三) 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

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 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四) 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 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 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第二、 按照市场自治组织的要求建设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内部机制,注重协会的微观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经济责任制和财务控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监管。

第三,充分发挥协会章程实行行业自我管理的作用。 行业规章约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把行业章程与每个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与市场中的经营户直接挂钩,更好地运用行业规范和经济责任调节经营者。

华信设计研究中心 隶属于四川成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产研院由成都市科技局、温江区人民政府、四川农业大学、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四川特驱投资集团等四家单位联合成立。

华信设计研究中心 依托成都现代农业产研院和四川农业大学的资源优势与人才优势,专注于老旧农贸市场或新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致力于市场研究、装饰设计、品牌连锁运营、农贸交易大数据、生鲜新零售模式等,探索农贸产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智慧农贸整体解决方案,突破传统农贸市场发展瓶颈,共筑农贸产业新未来。

④ 农贸市场骋请的管理市场的物业公司行业主管部门是谁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管理。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对于物业公司的一般性问题,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⑤ 集市、农贸市场的管理 归哪个部门

税务工商管理部门

⑥ 请问农贸市场属于政府哪个部门管理

商务部

在国家部委层面,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作为商品交易市场主管部门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出台)已经废止,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

商务部主要职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6)杭州金家渡农贸市场是哪个公司管理扩展阅读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职责: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商务部门

⑦ 请问农贸市场属于政府哪个部门管理

菜市场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杭州金家渡农贸市场是哪个公司管理扩展阅读

农贸市场作为一种传统的商业业态,存在很多制约其健康稳定发展的因素,有硬件的因素,也有软件的因素。这些因素无论在大城市发展成熟的市场还是在中小城镇发展滞后的市场都具有很多共性,主要制约因素如下:

1、市场基础设施陈旧:很多农贸市场建设年限已久,建筑物显得十分陈旧,场内摊档位破旧,有的甚至是临时搭建的台位;市场的水电设施和排污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营的需要,它已经成为影响市场形象的关键因素。

2、市场业种配置和布局不合理:这因素属于制约市场发展的硬件因素。很多市场自从建立以来,其业种配置和布局就很少根据市场消费环境变化而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整,有的市场更是因此显得经营惨淡。

3、市场收益率低:农贸市场带有很大部分公益性质,为实现政府所要求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往往是投入大、收入小,致使市场日渐破败,甚至改造升级后其经济效益不升反降。

农贸市场盈利模式单一,其经营收入以租金收入为主,由于市场租金提升有限,市场经营规模难以扩大,成为其运行利润低下的主要原因。

4、市场竞争加剧,新型商业业态分走客源:随着城市的大型超市、购物广场、连锁专卖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的增加,以及部分农贸市场实行 “农改超”,它们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质的服务,整洁的环境,齐全的商品吸引着大批经营户和消费群体,这对传统农贸市场,特别是购物环境较差的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5、人才制约农贸市场行业的发展:有一流的人才才有一流的经营管理。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农贸市场行业是一个“夕阳”行业,对农贸市场的认识是很低层次的行业、环境脏乱差、发展前景有限,导致农贸市场长期以来吸引不了专业的人才。

没有了一流的人才,一方面使市场的经营缺乏战略性规划,另一方面使市场管理人员难以正确理解落实公司的发展措施,执行力不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贸市场

⑧ 杭州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建设,规范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第三条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建设、举办和管理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农贸市场必须依法管理,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农贸市场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第五条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税务、财政、物价、城建、卫生、技术监督、规划、市容环卫、土管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第二章农贸市场建设和举办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农贸市场的设立、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设立农贸市场;旧城改造应将农贸市场的设立纳入改造规划。

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建设规划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第七条农贸市场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兴建。

政府应设立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农贸市场建设,视同公建配套工程,有关税、费应给予减免优惠。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订。

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房屋、资金等形式投资兴建或扩建农贸市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八条兴建农贸市场必须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定点,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九条农贸市场建设应符合规划、消防、卫生管理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已经占用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迁移。第十条农贸市场的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建设竣工,必须按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的基本设施维修,由举办者负责。第十一条举办农贸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二)有相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三)具备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和卫生条件;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举办农贸市场必须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举办者的申请报告;

(二)批准举办农贸市场的文件;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点证明;

(四)场地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

(五)市场设计图纸。

联合举办农贸市场的,应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举办者办理市场登记申请后,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举办条件的,发给《市场登记证》;对不符合举办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农贸市场迁移、合并、撤销以及改变市场登记注册事项的,举办者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四条农贸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卫生、治安、消防、车辆停放等制度,提供市场经营设施和相应的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第十五条农贸市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逐步恢复其功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不得擅自迁移农贸市场。第十六条按照城市规划定点建设的菜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限期恢复。举办者确需将菜场改为农贸市场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农贸市场经营管理

⑨ 2005年杭州农贸市场所属菜场是事业单位吗

2005年杭州农贸市场应该属菜场事业单位编制,因为农贸市场管理层代表杭州市区经营农贸市场莱场,也是老百姓的菜蓝子,为民众服务共同事业服务类,应该是事业单位。

⑩ 农贸市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国有资产吗

农贸市场肯定是企业性质,也可能是国有企业归属于工商管理局负责,也可能是民营企业。根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多年来一直依法收取市场管理费这种法定行政规费,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所以现在农贸市场收取的一般是摊位费和租金。具体是不是国有资产要看市场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