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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最新公布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12-30 13:25:13

Ⅰ 大快人心!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原判,知情人首度披露了哪些细节

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杀妻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杀妻案二审《终审》被告申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判处死刑。听到这个消息后真的是大快人心!足以告慰被害人。法院判定兇手(丈夫)许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故意剥夺其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总结

总结
许国利作案手段残忍之极,为家庭矛盾琐事居然对共同育有一女的妻子痛下杀手,可谓毫无底线,道德沦丧,民愤极大,影响极坏,二审被维持原判(死刑)乃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残忍杀妻,还妄想瞒天过海,幸好天眼昭昭,报应甚速。

Ⅱ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二审维持死刑,兇手的作案手段有多残忍

兇手许某在妻子入睡前曾经往妻子喝的牛奶里面下了一些安眠药,等到妻子熟睡以后,他用枕头将妻子捂死。然后许某就开始用绞肉机以及美工刀等工具将妻子的尸体残忍的分尸,然后分两天抛弃。

由于许某害怕自己在外出抛弃尸体的时候被小区的监控录像拍摄到,所以他没有将这些人体组织直接拎到外面,而是将他们分批次地冲入到下水道里面。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还是通过严密的侦查调查出了事情的真相,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做出了详细的供述。由于他作案的手段非常的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对许某做出了死刑的判决。希望这名男子能够在受到法院的判决以后幡然会晤,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所忏悔。

Ⅲ 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庭审过程中透露了哪些新消息

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庭审中法官听取了被告人以及检察机关关于案件的陈述,被告人以证据不足要求改判无罪,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2020年一场奇怪的失踪案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家住杭州的来女士突然在家中莫名其妙的失踪,警方通过调取大量的监控也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影,随着警方对于案件的侦破,发现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来女士跟现在的丈夫都是二婚,不过两人是初恋。在徐国利的个人供述中,因为家庭矛盾对来女士痛下杀手,之后分尸冲入了下水道中。在一审中被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判定许国利死刑,但是许国利并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下面就来说一下在庭审过程中透露了哪些新的信息:

一、被告人认为一审证据不足

在二审中,许国利推翻了自己的有罪供述,认为如果对妻子进行肢解,那么在另外一个房间内熟睡的小女儿必定会听到,但是小女儿没有察觉是不正常的,再就是说将妻子口鼻捂住致死,但是许国利说妻子曾叫过自己的名字,如果捂住口鼻没有办法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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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判决是死行吗

2021年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二审中,许国利作无罪辩护,其辩护人提出许国利在侦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有罪供述内容真实性存疑。对此,法庭在庭前会议中听取了双方意见,庭审中检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法庭认为,许国利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前会议、一审庭审等诉讼环节,面对不同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在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明确告知其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自愿做出稳定有罪供述,应予采信。上诉人许国利和辩护人提出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认定有罪标准。对此,法庭认为,许国利关于作案经过的供述均有客观性证据相印证,原判认定许国利有罪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证明过程符合逻辑与经验。许国利归案后多次供认其系预谋杀人,其检举揭发经有关机关核实均不能构成立功,原判量刑符合刑法规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Ⅳ “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被告人要求改判无罪,二审的结果会有变化吗

引言: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被告人要求改判无罪,二审的结果可能会有变化,但是只可能从死刑改成死缓,想要判定他无罪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所以没有必要钻法律的空子,没有必要做证据的控制,该承担的代价还是要承担的。

三、已经认可了杀人的事实

如果说你们这段感情没有办法走下去了,要用正当的方式来解决,你们可以选择离婚,而不是用这样杀人的方式,还好意思说证据不足,证据再怎么不足,你已经承认了,你杀人的事实你都需要为你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也希望大家在找男朋友或者是找老公的时候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因为这段感情葬送自己的生命。

Ⅵ 浙江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网友们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浙江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这位以恶劣作案手段引起社会公愤的杀人兇手终于得到了死刑判决,网友们觉得这样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作恶之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网友会这么想,是因为许国利杀人的手法实在是过于残忍。许国利的妻子来某某被许国利杀害之后,这名杀人兇手居然能给堂而皇之,在采访中大放厥词,将自己塑造成无知可怜的模样,来某某的失踪牵动起了网友的情绪,大家都希望能够找到失踪的来某某。但是警方却发现许国利家中的马桶有异常,在抽取小区化粪池,进行逐一排查之后,这位杀人兇手的真面目才被人揭露开来。

Ⅶ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这起案件背后哪些人性问题值得深思

犯罪嫌疑人许某跟妻子之间主要是由于房产问题起了争执,假如许某在杀人之前能够对夫妻二人的矛盾有一个清醒的认知,那么这起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许某在遭到拒绝以后非常的生气,所以才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其实在这件事情上面自始至终许某都没有摆对位置,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不应该想着将妻子的房产送给自己的儿子,因为来某跟许某的儿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许某的做法看上去似乎有些重男轻女。

假如他真的将来某名下的房产送给儿子的话,那么他跟来某生育的女儿以后需要结婚的话就会出现没有房子可住的情况,可是许某却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他只是想将房产送给自己的儿子,来某当然不会答应这样无理的要求。如果许某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那么他也就不会因为愤怒而杀人了。

Ⅷ 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在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后仍不忏悔,他为何要杀害妻子

相信已经有不少人都听说了杭州许国利案,在了解了这起案件之后,很多人都对许国利的残忍狠毒有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然而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兇手,却在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后,仍没有任何忏悔之意。要说许国利为什么会以残忍手段杀害自己的妻子,我认为主要是由于许国利的妻子嫌弃丈夫是一个外地人,并且家中的地位,许国利也远远不如自己的妻子,再加上妻子独揽经济大权,所以才导致许国利最后对妻子动了杀念。

总结

婚姻必须要懂得经营,很多夫妻就是因为不懂得如何经营婚姻,才导致婚姻最终以失败告终。而许国利之所以会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就是因为许国利和妻子都属于婚姻当中的失败者,正是由于婚姻当中的失败,才酿成了这起人间悲剧。

Ⅸ “杭州杀妻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案件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犯罪嫌疑人许某跟妻子产生矛盾的源头,是由于许某想将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送给自己的儿子。许某将妻子残忍的杀害以后,就利用各种工具将妻子的尸体进行分割,然后分两三天的时间将妻子的尸体丢弃。

妻子死亡以后,许某就开始用美工刀以及其他的工具对妻子的尸体进行分割。分割完了以后,许某考虑到小区周围都有监控摄像头,所以他并没有将妻子的尸体直接扔到外面,而是用2~3天的时间将这些人体组织分批次的从马桶冲了下去。许某本以为这样做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发现自己的犯罪行径,所以他再将妻子的尸体扔完以后就打电话报了警,表示妻子已经失踪了。

警方在调取了小区周围的监控录像以后,发现来女士并没有走出过小区,所以警方就开始怀疑许某。警方不仅对许某进行了传唤,还对小区周围的化粪池进行了化验,结果发现里面有来女士的人体组织。

Ⅹ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兇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

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