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二、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拓展资料:
1、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2、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规定,本次补发的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本通知发布次月底前拨付至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用人单位收到补发款项后,应按规定及时将生育津贴待遇补发给生育女职工。
B.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为:
(1)如果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早产的,那么按3个月计发;
(2)如果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那么增加0.5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C.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孕妇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时间的。
2、符合法定条件进行生育的。
3、其孕妇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的。
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为: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孕妇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D. 杭州生育险可以拿多少
可以领取以下: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怀孕七个月及以上,顺利产子,生育津贴按98天发放。
(2)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那么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将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没多一胎同样增加天。
(3)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或怀孕七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生育津贴将按照51天计发。
(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生育津贴将按30天计发。
2、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
(1)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2)分娩阶段时需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病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4、工资。注意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但有些福利好的单位,会两项一起发。
(4)杭州工作七年可以领多少生育津贴扩展阅读:
申领指南
一、申领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材料
1、生育待遇申领表;
2、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病历(包含封面)复印件一份。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
①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
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计划外流产提供);
②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4)医保在省里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E.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领取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第五十八条 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第五十九条 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应计发天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生育津贴: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享受产假128天计发(含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1.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2.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3.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4.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