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公积金提取地点
一、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具体地址:杭州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一楼C区7-10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具体地址:西湖区行政服袭凯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西二楼公积金C01-C08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春秋冬毁禅颤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二、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三、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纤败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通过对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相关知识的了解,还可以了解到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②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杭州住房公积金的公众号进行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逗岩歼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山冲。枣郑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③ 杭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杭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购房者的一个新房梦,杭州各住房公积金网点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杭州公积金在哪里提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杭州主城区办事窗口:
1、市民之家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业务取号时间截止下午4点,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下沙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3、城西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4、江干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9:00-12:00、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5、上城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9:00-12:00、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6、下城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9:00-12:00、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7、滨江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9:00-12:00、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8、拱墅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9:00-12:00、13:3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9、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0、杭州银行春晖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1、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2、杭州银行城北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3、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4、杭州银行城东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夏令时9:00-12:00,14:00-17:00)。
15、杭州银行滨江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
16、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
17、杭州银行大江东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
二、萧山分中心办事窗口:
1、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45(夏令时8:30—11:45,13:30-17:15)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
2、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15(夏令时8:30—11:45,13:30--16:45)
3、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浦阳江(临浦)分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30,13:00--16:30(夏令时8:30--11:30,13:30--17:00)
三、余杭分中心办事窗口:
1、余杭临平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余杭瓶窑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3、余杭组团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四、富阳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08:00-11:00、13:00-16:30(双休日上班时间08:30-11:00、13:00-16:30仅咨询和办理提取、转移、短信订阅)。提取业务取号时间截止下午4点
五、淳安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冬令时08:30-12:00、13:30-17:00,夏令时08:30-12:00、14:00-17:30(双休日上班时间仅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公积金业务咨询)
六、建德分中心办事窗口:
1、中心办事大厅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08:30-11:30、13:30-17:00夏令时08:30-11:30、14:00-17:30
2、建德行政审批中心网点服务时间(仅办理提取):周一到周五08:30-11:30、13:30-17:00夏令时08:30-11:30、14:00-17:30双休日9:00-11:30、14:00-17:00
七、临安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08:30-11:45、13:30(夏令时14:00)-17:00
八、桐庐分中心办事窗口:
1、桐庐分水网点(仅办理提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6:30夏令时08:30-11:30、13:30-17:00
2、桐庐行政服务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30-17:00夏令时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④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
杭州萧山区公积金提取包括购房提取、建造翻建提取、租赁自住房提取、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利息提取、失业提取、出境提取等。现场提取:携带《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到萧山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提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杭州市按系统步骤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