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外来人员留杭有补贴吗
春节期间在杭外来务工人员补助政策兑付细则
(发布版)
一、政策内容和标准
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
二、政策兑付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次政策兑付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包含以下三类:
1.企业: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或区、县(市)民政部门。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单位的职工,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在杭过年的非浙户籍职工(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2.满足以下参保情况之一:
(1)在杭缴纳2020年12月份社会保险(养老险或医保)的职工;
(2)在杭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职工(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
(三)特殊情况说明
1.非浙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申报。
本人须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1月18日)前(含当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具有2020年12月在杭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经个人承诺留杭过年,可进行政策申请兑付。
2.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1月18日)后对2020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3.非浙务工人员在2020年12月有在杭社保记录,此后更换单位的,可由新就业单位通过异议处理通道为其申报,申报须提供2021年新就业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5.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先期自行组织发放补助,不在本次线上兑付范围。
三、政策兑付办法
(一)申报通道及时间
“亲清在线”申报通道于2月1日00:00正式开放,于2月9日24:00关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选择通过城市大脑APP的“亲清在线”栏目进行申报)。
申报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实时兑付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二)申报兑付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账号登录“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在政策兑付栏目找到“春节期间在杭外来务工人员补助政策”,点击“兑现”进入政策兑付页面。
2.系统自动提供已满足(非浙户籍、在杭参保)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可勾选留杭员工,并补充个人银行账号、手机号信息;或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填报相关信息。对员工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即完成申请。
3.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实时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完成自动支付,并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兑付期间,系统支持单位进行多次兑付申请。已兑付员工将无法进行二次申请。
㈡ 杭州过节费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杭州市发改委官网正式发布了关于《杭州市关于春节外省务工人员留杭补助实施方案》的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2022年春节外省务工人员留杭补助的相关意见。发放标准分别为:杭州市给满足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春节过节费1200元;上海市按照年龄区别发放标准,80岁以下发放650元,80岁以上发放750元,同时,上海市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会发放春节过节费,发放标准为每人300元;宁波发放标准最高,每人发放2000元。除此之外,按照政策规定,杭州市不仅会给纳入杭州市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春节过节费,还会在端午节和中秋节分别发放800元过节费,一年发放合计达2800元。
法律依据:《杭州市关于春节外省务工人员留杭补助实施方案》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两种券:
1.每人发放总额为500元抵扣券,每满50元抵25元,允许叠加使用。
2.按人均100元标准设置现金券,以抢红包形式发放,可直接抵用并允许叠加使用。
三、申请方式
1月18日至1月25日,申请人由用工单位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并承诺其在杭过年。经审核通过后,1月28日至2月6日在消费券代发平台APP申领电子消费券。
四、使用时间
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