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市余杭区小学会招外省学生吗需要哪些证件
可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上述(二)(三)(四)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
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每年6月下旬),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学校受理报名。如超出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报名学校汇总后统一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⑵ 外地人在杭州上学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孩子在杭州上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孩子在小学入学报名前已经符合所在区的公办学校就读资格,可以选择当地的民办小学。若还未满足就读资格,报名民办小学可能会无效。
在余杭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余杭区户籍;持有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
萧山区的小学招生对象包括:本区户籍儿童;父母在区内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儿童;持有本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儿童,如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或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人员的留萧子女、驻萧部队随军子女、外籍或港澳台籍儿童、服务地为本区各镇街的各类人才子女等。
所有申请就读小学的儿童应年满6岁,或因特殊情况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初中入学则要求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⑶ 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一览
余杭区户籍儿童少年;小学为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初中为余杭区小学就读,且为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少年等。
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一览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余杭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余杭区户籍儿童少年;
2.小学为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3.初中为余杭区小学就读,且为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少年;
4.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在余杭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余杭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余杭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官方文件:《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官方文件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a9p2xCjAudCvV7k89BCN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