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每个区的拆迁政策是不是都不一样
政策各区 各个地块都可能不一样 看具体动迁口径。
上海普陀区法院法官说商品房和私房拆迁过后都不属于同住人,承租人可以不予安置。
拆迁政策各区各镇是不一样的,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的,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❷ 上海市闵行区拆迁赔偿规定,急!!!
上海市闵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莘庄镇/华漕镇/ 新虹街道/虹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区片补偿标准:65600元/亩。
二区片范围:颛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马桥镇 ,区片补偿标准:59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2)上海哪个区的拆迁政策好扩展阅读:
拆迁居民的私有房屋
第十一条 凡拆迁市区和郊县城镇居民的私有房屋,在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建设单位与被拆迁户应按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办理。
第十二条 拆除私有房屋,建设单位应事先书面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求私房所有人是否保留房屋产权的意见。
私房所有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的两个月内,提交房屋产权的有关证件,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源和本人的经济能力,提出是否保留房屋产权的意见。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答复的,作放弃保留房屋产权办理。
第十三条 私房所有人要求用公房安置的,建设单位对私房所有人的被拆迁房屋,应按《上海市房屋估价暂行标准》(以下简称《估价标准》)予以估价补偿,并按照《拆迁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项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安置。
建设单位应将被拆迁私房的有关产权证件,移送房管部门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私房所有人要求保留房屋产权安置的,建设单位可参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用新建房屋或其他住房互换产权。并按照互换房屋面积、质量的差异补偿差额价款。互换房屋的差额价款应一次付清。
私房所有人一时难以筹全房款,可由本人或家属向工作单位商借,并签订借款协议,分期归还给本单位。
私房所有人须付清互换房屋差额价款,并向区、县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证后,方能交付使用。
❸ 宝山区在哪里宝山区拆迁政策都有哪些
小编今天带您了解一下。宝山区拆迁政策宝山区我国多个地方,具有已“宝山区”命名的城区,比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就有宝山区,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上海市的宝山区。宝山区是上海市辖区,位于上海市北部。它东北濒长江,东临黄浦江,南与杨浦、虹口、闸北、普陀4大中心城区毗连,西与嘉定区交界,西北隅与江苏省太仓市为邻,横贯中部的蕰藻浜将全区分成南北两部,吴淞大桥、蕰川路大桥、江杨路大桥、沪太路大桥横跨其上,是扼守上海的北大门。全境东西长17.5公里,南北宽约23.08公里,区域面积293.71平方公里。总面积425.18平方公里,人口59.07万人。宝山是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港口集装箱生产和出口基地及能源、水源、副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同时也是与闵行同为城市化较快的郊区之一。宝山区拆迁政策宝山区罗店基地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罗府[2010]115号罗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罗店基地(一期)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各大公司、村(居)委: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罗店基地(一期)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方案适用于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罗店基地,今后本镇域范围内因建设需要新增的动拆迁基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原则上参照本方案执行。罗店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九月十八日以上内容,即为宝山区在哪里,以及宝山区拆迁政策都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具体条款<济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常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拆迁补偿最低标准调整
❹ 2002年上海嘉定区拆迁政策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嘉定区执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区物价局、区房地局:
你们《关于我区执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嘉价2002第50号)悉,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经9月12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本区范围内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区域划定
根据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结合考虑各镇土地使用权基价和区域多层住宅销售价格,我区共划分7个征地拆迁区域:
1、嘉定中心城地区(包括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
2、安亭镇(含上海国际汽车城区域)
3、南翔镇和黄渡镇(除上海国际汽车城之外区域)
4、马陆镇
5、真新新村街道
6、江桥镇
7、其他各镇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价格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1、嘉定中心城地区(包括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
土地使用权基价:9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2、安亭镇(含上海国际汽车城区域)
土地使用权基价:9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3、南翔镇和黄渡镇(除上海国际汽车城之外区域)
土地使用权基价:88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4、马陆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81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30%
5、真新新村街道
土地使用权基价:13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6、江桥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112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7、其他各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7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三、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拆迁与房地产市场情况每年审定公布。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02年9月20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府[2002]16号
❺ 上海哪个区政策好
崇明区。
崇明区是针对于税收这里,是上海税收政策最好的区域,有限公司三大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设立在崇明只要有产税就会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当然,返还也是有一定比例的,产的越高才返还的越高。最基础的比例的话按照实缴额度是增值税返7%,企业所得返还6%,也就是说你即使缴纳100块钱的税有有这样的比例返到你的基本账户内的。如果你产税可以产到10万-100这个区间的话,那增值税返还的比例是在7%-18%的区间的,企业所得稍微低一点,在6%-15%这样的区间。如果你可以产税到100万以上的话,那可以申请返还到20%以上的,甚至更高,可以去园区申请更高的税收福利的。
❻ 闵行区动迁政策
主题:2009年闵行区动迁方案,shenmgk 发表于 2009-08-31 09:46[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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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颛桥镇动迁政策
本项目建设动迁补偿安置以沪府发(2002)13号文《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闵府发(2002)8号文《闵行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闵府发(2004)12号文《关于调整本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意见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将本基地动迁方案告知如下:
一、 拆迁补偿安置方法: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1. 选择货币补偿:
由拆迁人根据市府及区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以下简称旧房评估单价),以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做出的估价报告为准。
本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闵府(2004)12号文确定为:
1) 土地使用权基价为1820元/平方米;
2) 价格补贴标准:(土地使用权基价+旧房评估单价)* 25%;
付款方式:在被拆迁人签协、搬离原址并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2. 选择以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调换:
1) 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部分,订购安置房优惠价为高层(6楼基价)3850元/平方米,各层次价格不等;
2) 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15%部分,订购安置房市场优惠价为高层(6楼基价)5040元/平方米,各层次价格不等;
3) 楼层搭配方式:每户必须订购一套大套(非完整户除外);
4) 指定搭配的楼层按自由选择楼层相对应的楼层搭配;
5) 临时安置补偿费:
a) 临时安置过渡期约定24个月,自被拆迁人交出旧房钥匙之日起计算至安置房交房通知发放之日为止;
b) 如不足24个月,按实际过渡期限发放;
c) 如超过24个月,按沪价商(2002)024号文规定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如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发50%;如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发100%;
d) 过渡期内,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e) 照顾发放2个月安置房进户后装修期过渡费,以通知进户之日起计算,如无故不进户,停发过渡费并取消2个月装修期过渡费;
f) 付款方式: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款互补差价结算,如安置房款大于原房屋货币补偿款部分,由被拆迁人在安置房进户时一次付清。如原房屋货币补偿款大于安置房款部分,在被拆迁人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附属物补偿款、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基本奖励费等,在被拆迁人签协、搬离原址并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二、 补偿建筑面积的认定:
1.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 拆除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不计算补偿认定面积,仅作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
3. 根据颛桥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被拆迁人(原农业户口)原有证建筑面积不足建房标准的部分,予以照顾补偿重置价20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认定标准为每户不足2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卫生间;原房屋有效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未批建卫生间的,可补建筑面积16平方米,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4. 根据市政府农村建房条例规定,对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户(非农户口及他处有宅基地的户),不予享受不足面积补偿,按原有房屋建筑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三、 奖励费及其他搬迁费用:
1. 奖励费:
1) 订购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的部分,按1210元/平方米 予以另行奖励;
2) 对选择货币补偿不认购安置房的户,给予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部分1210元/平方米的另行奖励。
2. 搬家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规定发放搬家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期房安置的按2次发放。
3. 家用设备移装费:
1) 电话移装费:150元/部/次;
2) 空调移装费:400元/台/次;
3) 热水器拆装费:300元/台/次;
4) 有线电视:480元/户/次;
5) 宽带初装费:380元/户/次;
四、 其他相关问题:
1. 本次动迁现场办公地点:原闵行看守所内;
2. 本次动迁实施单位:上海闵行闵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资格证号:沪房地资拆(闵)资字第03号;
3. 被拆迁人完成签约搬迁后必须将完整的空房移交给拆迁人,如发现与原房结构、设备等不一致,被拆迁人应负经济责任。被拆迁人交出原房钥匙,经拆房单位验收合格后,必须将拆房单位开具的交房验收单及时交给动迁组,才能申领补偿费。
4. 本方案所指的每户,是指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为计户标准。
5. 在区房管局公告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打不成协议的,由区房管局裁决。凡经裁决或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不得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各种奖励等优惠政策,一律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执行。
6.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基地。
7.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执行。
❼ 上海拆迁的“阳光政策”到底是什么
“阳光动迁”政策成为上海旧区改造的重中之重,阳光动迁的机制也正在不断改进,让拆迁过程更加透明。在拆迁过程中将进行“十大公开”,即:公开拆迁补偿方案;公开评估单位及负责人情况;公开评估鉴定机构情况;公开拆迁公司及负责人情况;公开市场评估单价;公开安置房源情况和使用情况;公开被拆迁特殊困难户认定条件和补偿标准以及签约进展情况。此外,拆迁工作还将全面推行五项制度: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