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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2-09-28 03:56:55

① 上海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法律分析: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这是在逾期不补办而生育的情况。对于违规超生一个子女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如果是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②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 上海 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是多少 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系农村居民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以上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了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本市财政、物价、卫生、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监管工作。 第三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五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第七条 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以上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第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手续而生育的夫妻,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令其限期三个月补办;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夫妻,由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令其限期三个月补办。补办再生育手续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逾期不补办的,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 第九条 农村居民自批准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未满三年的,社会抚养费按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超过三年的,按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十条 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第十一条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的,由本市现居住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现居住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本市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第十二条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可以委托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征收 管辖 发生争议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 管辖权 。 当事人在外省市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本市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三条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现有违法生育行为嫌疑的,应当 立案 调查,并收集有关 证据 。调查终结后,对确有违法生育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协助做好工作。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征收数额,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决定,应当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征收点收妥款项后,应当于当日解缴国库。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五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如实提供当事人无计划生育子女出生前一年实际经济收入总额。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提供;系农村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系城镇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供;系个体工商户的,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其实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顺利进行,尤其是在我国二胎政策开放后,超生现象仍然很多,所以要对各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制定一个征收标准,其中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

③ 上海2022年抚养费标准一个月多少钱

一、 上海 抚养费标准 一个月多少钱?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 北京 、上海、 广州 、 深圳 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 抚养 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在 离婚 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原则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 抚养费 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四、离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 医疗费用 ;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各个地区的抚养费标准各不相同,这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同时也会分父母的经济收入情况,如果一般有固定收入的都会被要求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那么会酌情考虑支付抚养费的多少。

④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各地的标准如下: 一、 上海 《上海市 社会抚养费 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广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 北京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四、江苏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上海市社会 抚养费标准 是根据地域差别划分的。社会抚养费是指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由于胎儿的不可预测性,对部分违反政策规定生二胎的人进行罚款处置,被称为社会抚养费。现在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实行二胎政策,缓解了部分人的难题。

⑤ 小孩的抚养费具体是多少钱一个月

抚养费的一般标准是义务人月总收入的20%-30%,因此月收入5000时的抚养费应当是1000-1500元,最后的具体金额可因义务人的经济能力以及未成年人的需要做适当调整。抚养费的支付是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未成年人直至成年时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⑥ 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一、婚内如何起诉老公不给抚养费: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二、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⑦ 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 上海 离婚 后小孩 抚养费标准 是多少钱?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 北京 、上海、 广州 、 深圳 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 抚养 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原则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 抚养费 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 婚姻登记 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四、离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 医疗费用 ;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和父母的收入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尽管 婚姻法 当中规定要考虑到当地生活的实际需求,但现实的状况就是,很多人的 工资 收入根本和当地的消费水平就是不成正比的。因此,不一定只要是小孩生活在上海,抚养费的标准就都特别的高,有些低于800的也不是没可能。

⑧ 上海抚养费标准2022是什么

一、 上海 抚养费标准 是什么? 上海抚养费标准2018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进行参考。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 第三十七条 离婚 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 抚养费 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 医疗费用 ;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上海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与我国法律上的要求并无二致,只不过在抚养费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基础上,需要结合上海市的城市等级以及支付方的经济实力状况综合考虑。但是抚养费不能以任何借口进行拖延,必须按照 离婚协议 中的要求执行。

⑨ 上海离婚抚养费标准

法律分析:抚养费的标准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